〈1099 週訊刊頭〉Go!結果子,門徒化萬民
速興起傳福音(Go Preach the Gospel Now) 詩歌664首雖然只有短短一節,卻能讓人摸著作者對福音的迫切,每次唱都叫人靈裡受感動,願意起來傳揚福音。這首詩歌的作者是美國姊妹芬妮克羅斯比(Fanny Crosby,1820~1915)。出生六周時,因醫生點錯眼藥水而雙目失明;不到一歲時,又失去了父親。但因著外祖母和母親是愛主敬虔的基督徒,芬妮自小就認識並經歷神,一生仰望主,以神為樂,她一生寫了八千多首詩歌。 有一次她被邀請到紐約見證,雖然她看不見聽眾,在聚會結束前,順著裡面的感動說:「今夜在眾人之中,若有位青年,背棄他母親的信仰,走上滅亡之路,我希望散會後,能和他有點交通。」果然有位青年人流淚前來,承認自己就是她所說的那人。芬妮擁著他,和他一起跪下禱告,直到這位青年人得著赦罪的喜樂和平安。當晚,她就寫下這首詩歌。 「速興起傳福音!速搶救靈魂!」乃是這首詩歌的負擔。傳福音不能遲疑、拖延,必須火速,就好像我們若見到人遭遇危險,必須搶救,馬上採取行動,不會袖手旁觀,就算幫不上忙,也會心中著急,況且人的靈魂是落到不滅的火裡。 我豈可以空手見主 詩歌668首的作者臨終時,忽感自己一生從未帶領一人歸主,甚感虧欠,覺得無何顏面能以見主,因此極為憂愁。他說:「我是得救了,但是我有什麼可帶去給主呢?我怎能空手去見我的主呢?」所以一位牧師(Charles C. Luther)不知如何加以安慰,就說:「用你這句話當題目,我們作一首詩,鼓勵人去傳福音。但願什麼人因著這首詩歌,出外傳福音得著了人,賞賜都歸給你。」雖然這首詩的內容、思路都很平常,然而給人很深的印象,讓人很喜歡也很難忘;特別是曲調,很能激發人福音的靈。 「我豈可去雙手空空,豈可如此見主面。」信徒死後要見主,不能空手,需有虜物獻給祂。我們不是因怕死而傳福音,我們乃是不願空手見主。我們得救了沒問題,但我們還必須有得勝的生活,好得著虜物(屬靈爭戰的戰利品)獻給主。保羅說,他在主面前的盼望、喜樂、或所誇的冠冕,就是他帶得救,站立在主面前的信徒。(帖前二19~20。) 如果你去見主時,看見每人都帶著一群小羊,只有你是兩手空空,你會覺得難過、羞恥;但你若也是兩手滿滿帶著小羊去見主,那個味道和喜樂,將是難以言喻。我們若今天就見主,有什麼帶給祂呢?有沒有救過一個靈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