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8 週訊刊頭〉行善和供輸
希伯來十三章十五節說到我們的讚美對神是屬靈的祭物,而十六節說到行善和供輸對神是祭物。十六節說,「不可忘記行善和供輸,因為這樣的祭物是神所喜悅的。」本節說到行善。這不是指知識樹的善,(創二9,)乃是指神經綸中的善。因此,本節裡的「行善」,相當於以弗所二章十節裡「神早先預備好,要我們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照著神的經綸行善,是我們該獻給神的祭物。例如,我們藉著與身體其他的肢體配搭,有分於召會的事奉,就是行善,因此向神獻上祭物。 希伯來十三章十六節也說到供輸,就是在聖徒的需要上有交通。我們不但該將我們的讚美當作屬靈的祭物獻給神,也該與別人分享我們物質的豐富。我們不該為自己未能向神獻上讚美的祭找藉口,說我們缺少基督的豐富可以讚美神。同樣,我們也不該為自己未能供輸找藉口,說我們沒有任何物質的豐富。我們該獻上物質的豐富,好應付聖徒、召會、和主工作的需要。 今天因著基督徒當中的誤用,對財物奉獻的觀念已被破壞了。然而,神的話啟示,在聖徒的需要上有交通,乃是召會事奉的一部分。供輸就是將主所賜給我們物質的豐富回頭奉獻給神。我特別鼓勵青年人要建立一個習慣,將他們收入的一部分獻給主。雖然我們不該把物質的奉獻作成規條,但我們該鼓勵所有聖徒,將他們所賺取的一部分錢財獻給主。 十六節說,「不可忘記……供輸。」「不可忘記」一辭含示,我們容易忘記該對同作信徒者提供財物或物質的援助。在獻上物質的豐富以應付聖徒的需要上,我們眾人都必須對主忠信。憑著主的恩典,我們該實行將收入的一部分規律的獻給主,免得我們忘記這麼作。我們賺取一些錢,就需要向主禱告:「我所賺得的錢,全都是你賜給我的。 我要將我從你所得的獻回給你,藉此將可喜悅的祭獻給你。你要我如何花這筆錢?我該獻給你百分之幾?」關於這些事我們得著主的引導以後,就該將我們收入的一部分獻給祂,藉此順從祂的引導。我們若規律的這樣實行,就會靈裡剛強、火熱並翱翔。 即使我們的收入微薄,我們也該留下一部分給主。有一天主稱讚投了兩個小錢入庫的寡婦,因為她把一切所有的,甚至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2~44。)從豐盛中獻給主的人,沒有摸著主的心。然而,主被投入兩個小錢的窮寡婦所摸著。摸著主心的不是我們所獻給祂的金額,乃是我們對祂始終如一記得奉獻的忠誠。我們當中不該只有富裕的聖徒獻給主,我們眾人,無論富裕或貧窮,都該記得獻給主,因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