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週三,晨興聖言・長老2

〔語音〕              

2022 秋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晨興聖言,第二週
雅歌 ── 個別信徒與基督愛的交通中進展的經歷,為著預備基督的新婦

讀經:歌一2~4,二8~9,三8~10,四12~16,六10,13,七11,八13~14

【第二週 週三】綱目

三、在雅歌的第三階段中,基督的佳偶蒙呼召活在升天裡,作復活裡的新造 ── 三6~五1:

1. 活在升天裡,就是一直在我們的靈裡過生活;當我們活在我們的靈裡,就聯於諸天之上升天的基督 ── 弗二22,創二八12~17,約一51,啟四1~2,來四12,16 與註1。

2. 「所羅門王用利巴嫩木,為自己製造一乘華轎。轎柱是用銀作的,轎底是用金作的;坐墊是紫色的;其中所鋪的,是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 ── 歌三9~10:

a. 藉著那靈在我們裡面變化的工作,我們成為基督行動的器皿,基督的乘具,基督的「車」,為著基督在祂身體裡的行動,並基督為著祂身體的行動 ── 參林後二12~17。

b. 我們被神聖的三一所重建,使我們外在的架構是耶穌復活並升天的人性,並使我們裡面的妝飾是我們向著主的愛 ── 歌三9~10。

c. 我們裡面的人該「用愛情所鋪」;(10;)愛主會保守我們在以基督為我們的人性之範圍裡,保護我們的人性在祂情愛的困迫裡。(林後五14。)

d. 藉著我們以個人、情深、私下、屬靈的方式愛主,我們天然的所是就被拆毀,我們也憑基督救贖的死(銀作的轎柱)、神的神聖性情(金作的轎底)、和基督作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裡面施行管治的王權(紫色的坐墊),而被重新修造 ── 歌三10,參羅八28~29,林後四16~18。

3. 基督的佳偶藉著在基督的升天裡生活,在復活裡作新造,而在基督生命的豐富裡成熟,使她成為基督的園子,作祂私有的享受;(歌四12~15;)她預備好在任何境遇或環境中,都散發基督的馨香之氣;她要艱難的環境(北風)和美好的環境(南風),都作工在她這園子,好使其中的香氣散發出來。(16。)


【晨興餵養】

歌三9~10:「所羅門王用利巴嫩木,為自己製造一乘華轎。轎柱是用銀作的,轎底是用金作的;坐墊是紫色的;其中所鋪的,是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

歌四12:「我妹子,我新婦,乃是關鎖的園,禁閉的井,封閉的泉。」

在第二階段,(歌二8~三5,)基督的佳偶學習三個基本功課:復活的大能、復活的豐富、和十字架的生活。

在下一階段 ── 蒙呼召活在升天裡,作復活裡的新造(三6~五1) ── 我們需要學習分辨靈與魂的功課。(來四12。)……我們若不領悟靈與魂不同,就無法達到蒙呼召活在升天裡,作復活裡新造的階段。升天就是在諸天之上。雖然我們在地上,但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信徒,我們重生的靈是聯於諸天之上的靈神;這二靈乃是一。這就像電一樣:電在發電廠裡,也在我們的房間裡,只有一道電流。我們在我們的靈裡,就聯於諸天之上升天的基督。……在升天裡生活,意思是一直在我們的靈裡過基督徒生活。……我們若憑著我們的魂愛人,就是在地上,不是在升天裡。但我們若憑著我們的靈愛人,就是在升天裡。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坐在諸天界裡。(弗二6。)在地位上,我們已經坐在那裡,但我們需要活在升天裡。基督呼召我們與十字架合一以後,進一步呼召我們活在升天裡,作復活裡的新造。(雅歌生命讀經,34~35頁)


【信息選讀】

〔尋求者〕不僅是所羅門夜間安息的臥榻,〔歌三7,〕她還是他白日行動的華轎。〔9~10。〕……尋求者如今是盛裝基督的容器,在祂的行動中負載著祂。華轎是莊嚴、高貴的車,是一種器皿,容納著所負載的人。如今她是基督行動的器皿,基督盛裝在她裡面而行動。當她盛裝基督時,基督就在她裡面與她一同行動。阿利路亞!這是基督的華轎。

華轎是用木料、銀子和金子作的。木料是利巴嫩的香柏木,表徵主的人性。柱子是銀的,銀總是表徵基督的救贖。華轎是用基督的救贖支撐的。底部是用金作的,金表徵神的生命和性情。神的神聖性情是基礎。……當我們禱讀這一切經節〔歌三9~10〕時,我們看見這位尋求者有何等的變化。耶穌的人性、神的神性、和基督的救贖都已經作到她裡面。只有這些能使我們成為基督的華轎。我們必須有這三種材料作到我們裡面。我們既是基督的華轎,就要由耶穌的人性、基督的救贖、和神的神聖性情來建造。

華轎中所鋪的乃是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我們裡面應當一無所有,只有我們對主的愛。我們是基督的華轎,裡面所裝飾並所鋪的乃是我們對主的愛。所以整卷雅歌乃是愛的故事。當我們變化到這樣的地步,我們裡面仍需鋪滿了愛。這是負載著主的華轎,是由耶穌的人性、基督的救贖、和神的神性作成的,其中鋪著對耶穌的愛。(李常受文集1972年第一冊,351~352頁)

基督的佳偶藉著在基督的升天裡生活,在復活裡作新造,而在基督生命的豐富裡成熟,使她成為基督的園子。(歌四12~15。)……我們這些有心尋求的基督徒,在經歷基督的事上,必須有一些私下、隱藏、禁閉、封閉、只為著基督的東西。〔12。〕(李常受文集1994~1997年第三冊,422頁)

參讀:雅歌生命讀經,第一至十篇。

申言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