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內裡的信心 ── 神的話和異象
〔讀經心得 156〕

創世記十五章對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來說有一個新的起頭,不是外面的,而是裡面的信心;對神的話和異象有內裡(生命)的信心,這是更深入、更大的信心,蒙神稱義、稱許(創十五6,太八10)。頭一節,「這些事以後,耶和華的話在異象中臨到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是你極大的賞賜。」(創十五1)這裡的「這些事」是指在本章之前,亞伯拉罕經歷了神是在"外面"保護他,並在物質的事上祝福他,(創十二16)以維持他生存的那一位。從本章開始,神進來給亞伯拉罕看見,他"裡面"需要神的恩典,好完成神的定旨,就是得著一班人有神的形像彰顯祂,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並為著祂的國據有全地。(一26~28)這是一件奧秘、很難領悟"內裡"或"裡面"的事(如生命、人位),所以這裡才需要用神的「話在異象中」臨到亞伯拉罕;這是「異象」(vision)頭次在聖經中出現,原文的字根意"看見" (但不是用外在的眼睛看)未見過的景像。"裡面"的事光用「話」不夠,必須加上「異象」補滿才能完整、完全。亞伯拉罕擊敗四王之後,(十四13~17)也許害怕他們報復。因此,神來告訴亞伯拉罕,祂是「盾牌」保護他。祂也要作亞伯拉罕的「賞賜」(指耶和華是他的賞賜),因他拯救了羅得。懼怕是裡面的事,盾牌是外面的,不足以解決他的困難,必須加上神自己作他極大的賞賜(內裡的恩典)才能。
以上神對亞伯拉罕說的話,且在異象中,他仍不瞭解、領悟,所以他向神說了二、三節的話,神又說,「這人(指以利以謝)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將要生的,才是你的後嗣。」(十五4)這裡「本身」,直譯,自己內裡的部分(暗示靈)。完成神定旨所需要的後裔,不能是亞伯拉罕所已經擁有的(以利以謝,十五2)也不能是他從自己所產生的(以實瑪利,十六15)惟有神作到亞伯拉罕裡面的,才能從亞伯拉罕產生神所要的後裔。照樣,惟有神藉著祂恩典作到我們裡面的,才能產生基督作後裔,完成神的定旨。這話表面看容易、簡單,但從內裡看,卻很難了解和領悟。否則神不會除了用話解釋、說明,接著還用異象配合、補滿。「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5)天上的眾星表徵亞伯拉罕屬天的子孫,(裡面的-看不見,是異象)就是信心的子孫,(加三7,29)而海邊的沙和地上的塵沙(十三16)表徵亞伯拉罕屬地的子孫,就是肉身的子孫(外面的-看得見)。海邊的沙就是沿海的塵沙。這沙與海分開,也被海的波浪所沖刷。海表徵外邦列國。(賽五七20,啟十七15)歷世紀以來,被神用來懲治以色列的外邦列國,(見珥一4與註)就像從地中海來的波浪,他們入侵的軍隊一波一波的上來沖刷以色列這塵沙,所產生的遺民就像海邊的沙。(亞十二~十四,羅九27~29)新耶路撒冷是由亞伯拉罕的這兩班子孫組成。(啟二一12,14)因此,新耶路撒冷將是亞伯拉罕後裔的終極總結。以撒被亞伯拉罕獻給神,就繁增成為新耶路撒冷;這乃是神對亞伯拉罕的祝福。
本文總結於一節非常重要的經文,「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創十五6)這裡亞伯拉罕信神,不是要得關乎自身生存的外面祝福;他信神能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裡面,好從他這個人裡面產生一個後裔-以撒,(十八10~14,二一2,3)以完成神的定旨。這種信對神是寶貴的,神也算這信為義。亞伯拉罕因著這樣的信就得稱義。(羅四1~5與1註1)亞伯拉罕被神稱義,不是因他信外面的事,而是因他相信裡面的事;信外面的,靠肉身的眼睛不難;信裡面的,必須靠"神的話和異象",才是真信,連神都「稱義」;今天我們在新約時代傳福音帶人得救,也要照這裡(內裡)的原則:信神能把一些東西作到我們裡面,好從我們裡面產生一個後裔(即生命果子,就是神的兒子-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以完成神的定旨。阿們!
(董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