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經歷、享受子神的恩,父神的愛,靈神的交通,與我們同在

〔讀經心得 151〕

 哥林多前、後書和羅馬書這三卷書都是使徒保羅在主後五十九和六十年依序寫成。林前、林後雖寫在羅馬書之前,卻列在其後,或許因為羅馬書後半(十二章起)講「身體生活」(偏宇宙性)是由啟示面切入,進而進入實行;而哥林多前書也講「召會生活」(偏地方性),卻是由實行的例證面切入,再帶進深奧的啟示如一個身體(林前十16,17)。啟示面雖積極、正面,實行面卻多消極、負面。雖是如此,在哥林多前書,召會生活實行的難處總給使徒有機會進一步補充並加強啟示及實行的改善與落實,特別以基督徒生活、召會生活和身體生活這三面的實際例證為主體而構成。最後在這兩卷書之後,才適合啟示林後的主題-新約的職事與執事,並加上一些真實的例證。

 林後最末一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14)是前述三卷書的總結祝福,就是認識、經歷、享受三一神,主觀地與我們(即召會)同在。主的恩就是主自己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約一17與註1,林前十五10與註1)神的愛就是神自己,(約壹四8,16)作主恩的源頭;聖靈的交通就是聖靈自己,作了主恩同著神愛的傳輸,給我們有分。這不是三件分開的東西,乃是一件東西的三方面,正如主、神、聖靈不是三位分開的神,乃是“同一位不分開,也不能分開之神的三個實質。”(PhilipSchaff,薛夫)實質,原文指在底部的支撐,就是在下面支撐之物,支撐的實質。(其單數字,用於來十一1,見該節註3)父、子、靈是三一神支撐的實質,構成一位神格。

 神的愛是源頭,因為神是元始;主的恩是神愛的流道,因為主是神的顯出;靈的交通乃是主的恩同著神愛的分賜,因為靈是主同著神的傳輸,給我們經歷並享受三一神-父、子、聖靈,連同祂們神聖的美德。這裡先說主的恩,因為本書是著重基督的恩。(一12,四15,六1,八1,9,九8,14,十二9)這樣有愛、恩、交通三種美德的神聖屬性,以及這樣有父、子、靈三面神聖實質的三一神,乃是那些被岔開並受迷惑,卻得了安慰並恢復的哥林多信徒所需要的。因此,使徒在同一句裡,把這些神聖而寶貴的東西全用上了,以結束他這封可愛又可親的書信。

 本節很強的證明,神格的三一,不是為著人在道理上領會系統的神學,乃是為著神在祂的三一裡,把自己分賜到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裡面。在聖經中,神聖三一從未僅僅當作道理啟示人,總是在說到神與祂的造物,特別與祂所造的人,尤其是與祂所揀選並救贖之人的關係時,才啟示或說到。在說到神創造的神聖啟示裡,所使用的頭一個稱呼,以羅欣(Elohim),在希伯來文裡是多數的,(創一1)含示這位創造天地的神乃是三一的。在說到神照著自己的形像、按著自己的樣式造人時,祂用複數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指自己,以說到祂的三一,(26)並且含示祂要與人成為一,並在祂的三一裡,藉著人彰顯祂自己。在祂說到與人並與祂選民的關係時,也一再稱自己為“我們”。(三22,十一7,賽六8)為了救贖墮落的人,使祂仍有地位與人成為一,祂就在子裡,並藉著靈,(路一31~35)成了肉體(約一1,14)來作人;又在子裡,(路二49)並憑著靈,(四1,太十二28)在地上過為人的生活。在祂地上職事的起頭,父用靈膏子,(太三16,17,路四18)為要臨到人,並帶人歸祂。祂在肉體裡釘十字架,又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以前,用明言向門徒揭示祂奧祕的三一,(約十四~十七)說到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十四9~11)靈是子的化身,(16~20)這三者同時並存、互相內在,與信徒同住,給他們享受;(23,十七21~23)又說到凡父所有都是子的,凡子所得全由靈領受,而宣示給信徒。(十六13~15)這樣的三一是完全為著經過過程的神,將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裡面,(十四17,20,十五4,5)使他們在三一神裡面成為一,且與三一神成為一。(十七21~23)

 祂復活以後,囑咐門徒要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太二八19)就是將信徒帶進三一神裡,帶進與經過過程之神生機的聯結裡。這位神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並且進入復活。基於這種生機的聯結,使徒就在本書的結語裡,以可稱頌的神聖三一祝福他們,藉著靈的交通,有分於子的恩與父的愛。在這神聖三一裡,父神憑著靈神的恩賜,藉著主(子神)的職事,在召會(基督的身體)的眾肢體裡,運行一切的事。(林前十二4~6)

 整本以弗所書的神聖啟示,說到召會這基督身體的產生、存在、長大、建造和爭戰,都是由神聖的經綸,就是三一神分賜到基督身體的肢體裡所組成的。一章揭示父神如何在永遠裡揀選並預定這些肢體,(弗一4,5)子神如何救贖他們,(6~12)靈神如何作憑質印他們,(13,14)藉此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裡面,以形成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18~23)二章給我們看見,在神聖的三一裡,所有猶太和外邦的信徒,都在靈神裡,藉著子神,得以進到父神面前。(二18)這也指明,甚至在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這一切的過程之後,三者仍是同時並存、互相內在的。在三章,使徒禱告父神,叫信徒藉著靈神,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裡,使基督(子神)安家在他們心裡,也就是佔有他們全人,使他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三14~19)這是在基督裡的信徒,經歷並有分於神聖三一的極點。四章描繪經過過程的神,就是靈、主、父,如何與基督的身體調和,(四4~6)使所有的肢體經歷神聖的三一。五章勸勉信徒,要用靈神的歌讚美主(子神),並在我們主耶穌基督(子神)的名裡感謝父神。(五19,20)這就是在神聖三一裡,讚美並感謝經過過程的神,使我們享受這位三一神。六章指示我們,要在主(子神)裡得著加力,穿戴父神全副的軍裝,並取用靈神的劍,從事屬靈的爭戰。(六10,11,17)這就是信徒甚至在屬靈的爭戰中,也經歷並享受三一神。

 使徒彼得在他的著作裡,說到父神的揀選、靈神的聖別、以及耶穌基督(子神)之血的救贖,(彼前一2)也證實神的三一是為著信徒的享受。使徒約翰也加強神聖三一的啟示,使信徒有分於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在啟示錄中,他祝福各地的召會,願恩典與平安,從那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父神),和祂寶座前的七靈(靈神),並那忠信的見證人、死人中的首生者、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子神),歸與他們。(啟一4,5)約翰給眾召會的這個祝福,也指明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不論是永遠之父的一切所是,七倍加強之靈的一切所能,以及受膏之子的一切所得並所達到的,全都給信徒享受,使他們成為金燈臺,作祂團體的見證。(9,11,20)

 因此,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對神格的三一所有的神聖啟示,顯然都不是為著神學上的研究,乃是為著叫我們領會,神在祂奧祕而奇妙的三一裡,如何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我們這些蒙祂揀選、救贖的人,能像使徒對哥林多信徒的祝福所指明的,有分於、經歷、享受並得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從今時直到永遠。(錄自林後十三14註1)

 其實,在舊約聖經頭一卷書創世記,早已把三一神與人的關係,藉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與約瑟)一家三代(與四代)與神的互動啟示出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連同約瑟,見創三七2註1)的記載是重疊的。創世記描繪他們,不是三個分開的個人,乃是一個團體人的構成分子。這三個人的經歷,描繪一個完整的人對三一神經歷的不同方面。「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乃是耶和華,就是三一神-父、子、靈。(三15,太二八19)亞伯拉罕的經歷表徵對父神的經歷,祂呼召人、稱義人、裝備人,使人憑信而活,且活在與祂的交通裡。(十二1,十五6,十七,十八,十九29,二一1~13,二二1~18)以撒的經歷表徵對子神的經歷,祂救贖人、(二二1~14)祝福人,使人承受祂一切的豐富,過享受祂豐盛的生活,並活在平安中。(二五5,二六3,4,12~33)雅各(連同約瑟)的經歷,表徵對父神的經歷,祂愛人並揀選人;(瑪一2,羅九10~13)也表徵對靈神的經歷,祂使萬有效力,叫愛祂的人得益處,並且變化人,使人在神聖的生命裡成熟,能祝福所有的人,治理全地,並以子神作生命供應,滿足所有的人。(創二七41,二八1~三五10,三七,三九~四九,羅八28~29)所以,新約中把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和哥林多後書擺在一起,將三一神的父、子和靈三方面,不僅完整地啟示出來,更讓召會對祂有完全的經歷和應用,因此使徒在林後最末一節經文用「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來祝福召會。結束本文前,特別題醒,這裡的「同在」,不是客觀的、外在的,而是主觀的、內在的,是可以經歷、享受,甚至也可以團體彰顯、展覽的。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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