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操練靈,儆醒在靈裡充溢到佔有魂

〔讀經心得 144〕

 馬太福音二十四和二十五章論到國度的預言,其中二十五章一開始便講到儆醒的比喻,(太二五1~13)「那時,諸天的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她們的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精明的。愚拙的拿著她們的燈,卻沒有帶著油;但精明的拿著她們的燈,又在器皿裡帶著油。……精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我們和你們用的,不如你們到賣油的那裡,為自己買罷。」(1~4,9)一節的「燈」象徵信徒的靈,(箴二十27)裡面裝著神的靈即聖靈作「油」。(羅八16)信徒從他們的靈裡,照耀出神的靈所發的光。因此,他們成了世上的光,如同燈照耀在這黑暗的世代裡,(五14~16,腓二15,16)為主作見證,使神得著榮耀。「出去」,表徵信徒從世界出去,迎接要來的基督(指主再來)。「新郎」象徵基督是令人喜悅,且富有吸引的。(約三29,太九15)二節的「五個童女是愚拙的」,並不表示她們是假童女;她們在性質上,與五個精明的童女是一樣的,都是真信徒,不過她們有沒有額外的油,在她們的「器皿」即魂裡,決定她是「愚拙的」或「精明的」。人是為著神造的器皿,(羅九21,23,24)人的個格是在他的魂裡。因此,這裡的器皿象徵信徒的魂。五個精明的童女不僅在她們的燈裡有油,也在器皿裡帶著油。燈裡有油,表徵她們有神的靈住在她們的靈裡;(羅八9,16)器皿裡帶著油,表徵她們有神的靈充滿,浸透她們的魂。九節的「不夠我們和你們用的」,指沒有人能替別人得著聖靈的充滿,這話是很嚴肅的,魂裡沒有油,只能由本人承擔後果。「賣油的」,必定是大災難期間的兩個見證人,就是兩棵橄欖樹和兩個油的兒子。(啟十一3,4,亞四11~14,和合本中的「受膏者」,原文為油的兒子)「買」指明需要付代價。聖靈的充滿是要出代價的,就如撇下世界、對付己、愛主勝過一切、因基督將萬事看為損失等等。我們今天若不出這代價,到復活之後還是要出,指千年國的補課(見太二四51註1)。

 從馬太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上下文就能看出,「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指「新郎來了」,二五6)、那時辰,你們不知道。」(13)這裡的「儆醒」就是被聖靈充滿,即「在器皿裡帶著油」,(4)又與以弗所五章十八節的「在靈裡被充滿」有關。我們若不是整天被聖靈充滿,就不是儆醒的。這是一件嚴肅、嚴重的事。我們的燈(指我們的靈)天天都燃燒,並且我們的魂、我們的所是,天天都充滿“額外”的聖靈,暗示雖不像靈隨時在用,魂卻是被靈充滿、浸透備用。這靈乃是浸透的靈,我們需要讓這靈從我們的靈浸透我們全人,達到我們的魂,甚至浸潤我們的魂。因此我們魂的光景很關鍵,必須是敞開的、倒空、卸去舊有的,這可能比「靈裡貧窮」更不容易,(五3註1,2)需要謙卑、虛心、操練、學習,(都是魂的情形)直到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其實,就是我們的“所是”)都全由那靈管治、控制,且要一生之久。

 再談如何操練靈,達到儆醒,指「心思(魂的代表)置於靈」(羅八6),即被那靈充滿,從靈溢到魂裡,所以心思、情感和意志都更新而變化(十二2註3,4),可以從人的態度、行為等看出有改變。馬太二十五章的愚拙童女,也可以用以弗所五章十七節開始的一段話來補充,「所以不要作愚昧人,卻要明白什麼是主的旨意。不要醉酒,醉酒使人放蕩,乃要在靈裡被充滿,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從心中向主歌唱、頌詠,凡事要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時常感謝神與父,憑著敬畏基督,彼此服從:」(弗五17~21)這裡的「愚昧」意不聰明、無知的,和馬太的「愚拙」意愚蠢字義相近,可以把這兩處經文連在一起領悟。「明白……主的旨意」,是贖回我們光陰(16)最好的路。我們大多的光陰被浪費,是由於不知道主的旨意。「醉酒」是在身體裡被(酒)充滿,而「在靈(我們重生的靈,不是神的靈)裡被(那靈)充滿」,乃是被基督充滿,(一23)成為神的豐滿。(三19)在身體裡醉酒使我們放蕩;但在靈裡被基督充滿,被神的豐滿充滿,乃使我們湧流祂,「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時常感謝神,(19,20)也使我們「彼此服從」(21)。

 十九節的「詩章」是長的詩,「頌辭」是較短的,「靈歌」是最短的,暗示:靈若強,話就短,(太五37)主要把靈感唱出去感動、推動人,尤其人的魂,使它明白(心思)、喜樂(情感)、服從(意志)、合一(全人)。這一切都是我們所需要的(有話、有靈),叫我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被主充滿並湧流祂。二十節的主「名」的實際乃是祂的人位。在祂的名裡,就是在祂的人位裡,也就是在祂自己裡。這含示我們感謝神時,該與主是一。我們應當感謝父神,不僅在順境,乃是時常如此;不僅為著好事,乃是為著凡事。即使在逆境中,我們也當為著不順的事,感謝神我們的父。二十一節「憑著敬畏基督」,直譯,在敬畏基督中。按以下各節的經文看,敬畏基督就是怕得罪作頭的基督;我們的彼此服從是與建造身體有關。我們的服從該是彼此的,不僅年幼的要服從年長的,年長的也當服從年幼的。(彼前五5)「彼此服從」也是在靈裡被主充滿的路,(18)以及被充滿後的湧流。這就是在靈裡被基督一切的豐富所充滿,成為神的豐滿而活著。請注意,以弗所這段話(弗五17~21),不僅是為個人追求、操練,更重要的是召會要團體操練、展覽和彰顯基督。

 以上五節經文,教導我們團體操練靈:首先要明白主的旨意,不僅在靈裡,更要在靈裡被充滿,滿溢、浸透且佔有、管治魂,然後才能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這四樣都必須用靈浸透的魂,彼此相調直到「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裡聯結,思念同一件事,」(腓二2)從心中向主歌唱、頌詠,展現眾人「在一個靈裡」(一27)「同魂」(二20),這就點出大家非共同操練靈不可,為著接續的最後兩節,前者指出凡事都要在耶穌基督的人位裡,即與祂合併表現在時常感謝神與父,後者最終又「彼此服從」,看起來簡單、容易,其實是我們操練靈,儆醒在靈裡被充滿且充溢魂的最關鍵檢驗,就是最後一節,「憑著敬畏基督,彼此服從」,因為基督是召會的頭,而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所以它是召會建造的必要條件,而且還要先憑著敬畏基督-頭,然後彼此服從真實展現在召會生活-身體裡。所以,我們操練靈,儆醒在靈裡,充溢到佔有魂,其目的就是敬畏基督並彼此服從-召會彰顯基督身體的實際。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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