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十二籃和七筐子的啟示
〔讀經心得 143〕
馬太福音十四章和十五章中分別記載主耶穌行神蹟給五千人和四千人吃飽的事例。這兩個事例的內容與結果都十分相近,描述主食飽飢餓的群眾,預表主向群眾傳福音。表面看,馬太、馬可兩卷書用兩次相似的神蹟,除了加強門徒對這重要神蹟的印象外,似乎沒有必要重複記載。事實不然,雖然多數信徒對這兩段故事都很熟悉,但仍要再深入複習這異象和補充其屬靈意義。
前一個事蹟(太十四14~21),四卷福音書都題及(可六32~44,路九10~17,約六1~13)。馬太有前言值得留意,「耶穌聽見,就上船,從那裡獨自退到野地去。群眾聽見,就從各城步行跟隨祂。」(太十四13) 由於一切宗教、文化和政治人物的棄絕,屬天的王就離開他們,「獨自退到野地去」。這指明祂從此要獨自在野地,在沒有文化的地方,避開宗教、政治和文化的人。祂在船上這樣作,含示祂要藉著召會這樣作。由於文明世界的棄絕,主藉著召會,總是獨自隱藏在沒有多少文化的範圍裡,避開宗教和政治的圈子。雖然各種人都棄絕屬天的王,但仍有好些人「跟隨祂」。他們離開各城來跟隨祂。不是主到各城去訪問他們,乃是他們離開文化的城市,往野地去跟從祂。歷代以來,真正跟從基督的人,都是離開文化的範圍,在文化世界之外跟從他們屬天的王。這節含示,要進入五餅二魚神蹟的異象,必須跟隨主,離開世界、文化和宗教的背景。馬可六章有相似的記載(可六30~44),其中有兩節較特別,「耶穌吩咐他們叫眾人一組一組的,坐在青草地上。眾人就一班一班的坐下,有一百一班的,有五十一班的。」(39,40)三十九節的「一組一組」,原文指宴會中的分組。一組一組的坐,等於一桌一桌的坐。這寓意含示,主用餅、魚食飽眾人,猶如設筵宴客。四十節的「班」,直譯,畦。花園間的分區,寓指排列方整的一班人。眾人一班一班的,坐成行列整齊的一方塊一方塊,看來就如花園中的花卉,所佈列的一畦一畦。這寓意含示,受主餵養的人,在主面前如同馨香美麗的花畦。(歌五13,六2)顯然這兩節顯示,奴僕救主如何安排、服事成群飢餓的人(團體),如家人一桌一桌和花園一畦一畦,都是生命繁茂光景的展覽,是別卷福音未題及的。約翰六章也記載相同的神蹟(約六1~15),不過加上一些補充,「耶穌舉目看見大批群眾向祂走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裡買餅給這些人吃?……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這裡有一個孩童,他有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供給這麼多人,還算什麼?」(5,8,9)顯然主有負擔,但腓力憑自己的能力無法解決,安得烈其實也不行,只是有一個孩童,有五個大麥餅、兩條魚,暗示他生命幼嫩、所有的也不多,但他單純、簡單,願意照主的需要擺上,而安得烈雖考慮較多,仍配合與主交通,帶下這大神蹟。
接續還有第二個事蹟(太十五32~39),也在馬可福音中有相似的記載(可八1~10)。這兩卷書同樣題到,主對群眾動了慈心和對沒有吃的群眾的困乏有負擔。(太十五32,可八2,3)由此可見,「神(主)愛世人」(約三16),是引發這兩次神蹟的基本原因,也是我們以主作榜樣,在愛裡餵養人、供應人,愛的出發點。
這兩卷書對這兩次神蹟的記載並未停在這裡,主還接續對門徒有更深入的教訓,(太十六5~12,可八14~21)都是接在七個餅的事蹟之後,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誘耶穌,(太十六1,可八11)這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都是老舊、死沉之宗教的宗教徒,被神的仇敵撒但所鼓動、利用,在神奴僕全部的盡職期間,反對、抵擋、阻撓祂福音的服事。主藉門徒忘了帶餅(太十六5,可八14),要他們提防法利賽人和撒督該人的酵,門徒不解(可能因對前兩個神蹟記憶猶新)。主知道人心所想的,就提醒、責備他們:「你們還不明白麼?不記得那分給五千人的五個餅和你們拾取了多少籃子?也不記得那分給四千人的七個餅和你們拾取了多少筐子?」(太十六9,10);馬可記載的較仔細,「你們為什麼因為沒有餅就議論?你們還不明白,還不領悟麼?你們的心還是頑固麼?你們有眼睛,看不見麼?有耳朵,聽不見麼?也不記得麼?我擘開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你們拾起的零碎,裝滿了多少籃子?他們說,十二個。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你們拾起的零碎,裝滿了多少筐子?他們說,七個。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還是不領悟麼?」(可八17~21)主在此特別強調,門徒要明白、領悟祂說的這段話內含的屬靈意義。主給一個很重要的提示:神蹟本身(如多少餅,多少魚,多少人吃)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們經歷神蹟、吃了主分賜的食物後,(留)剩下什麼?又拾取得到了多少?主盼望的答案是:十二籃和七筐子,這是含有深奧的意義。主行這兩個神蹟的含意是,先將主自己分賜給人(3+4=7;這是“手續”),然後再將祂與人調和為一(3×4=12;這是“目的”),所以,這才值得主在此用兩個相似的神蹟,以完整(只有一個神蹟,不足表達這關鍵、重要的異象)揭示這團體基督即「那基督」,(林前十二12註2)「極大的奧秘」。(弗五32;丈夫預表神-基督,妻子預表人-召會)
聖經中的數字(如1,2,3……)都有它特別的屬靈意義,三表徵三一神,四表徵受造之物,主要指人,將三和四合起來,七是三加四,它的含意是神加到人裡面而有今世的滿足;十二是三乘四,是指神與人的調和,神在人裡,人在神內成為神人,而有永世的完全。在主裡,我們經歷的每一件事,都該有更多神的成分加在我們裡面,也讓我們與神有更多的調和。人加神,得著今生的意義,人生才踏實;神調人,得著永世的價值,人生才完滿。這兩個事例要表達的,是屬於不同層次,不同意義,卻彼此關聯的兩面啟示。聖經記載主行神蹟的順序,總是將經綸的目的置於手續之先。所以將十二籃置於七筐子之前,不是照著人所經歷的先後,乃是因為十二-「神調人」是目的、是結果,而七-「神加人」是原因、是過程。這兩個數字的意義配上主對付餅-指食物,和酵-指法利賽人和撒督該人的教訓的背景,清楚啟示主行這兩個神蹟的真正目的,是要提醒門徒「吃」(餅和酵皆是可吃的)的重要,並領悟人藉吃(生機接受)基督而經歷神加人和神調人的實際。人不光是肉身吃餅得飽,更因在這過程中主的參與,而使人生經歷加入神而豐富、滿足;調入神而與神是一,成為神的彰顯與代表。這是神的經綸也是人生的意義。同時,主更清楚提醒門徒要提防酵所預表的不同教訓和異端教訓,它們是仇敵的詭計,故意拿去藏在三斗麵裡,直到全團發酵(十三33),全然損害人的權益並破壞神的經綸。以上所提馬太十四、十五和十六章所記三處經文聯在一起看,清楚啟示出神的心意,人的價值和撒但破壞的計謀,是每一位聖徒都需明白與留意儆醒的。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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