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認識、經歷並運用神的話(四)

〔讀經心得 141〕

 在本文中,我們試著追求並交通,如何配合主將祂的「道(婁格斯)」(太十三20)撒種到我們(信徒)裡面。這裡,聖經把話譯作「道」,有長篇大論的意思。如主頒國度憲法(太五3~七29),比作種子(可四14),撒種到土(即我們的「心」,路八15)裡;(註:原文「雷瑪」-即時(短句)的話,較不適合譯作「道」)這裡的「種子」是生命的容器,因此,主向人講道,其實就是祂在撒種,如「從那時候,耶穌開始傳道,說,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太四17)如今主內住在我們裡面,所以我們用靈向人申言,也是傳道,不僅狹義地指傳福音,廣義地也包括向信徒申言,也是把主的話像生命種子一樣撒到人的心裡。所以,長時間聽道或向聖徒申言,結果卻沒有生命的長進,仍常發脾氣,沒有變化或不結果子,就陳明我們可能有問題、有偏差,不在生命路上了。

 至於,人如何正確把主的道接受到自己心裡?這事大有講究。保羅說,「然而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所未曾聽見的,怎能信入?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若非奉差遣,怎能傳道?」(羅十14,15)這裡有一連串的過程-從奉差遣到傳道,再進到聽見,再進到信入主,然後就必呼求主名。呼求主名的結果,乃是得救(即重生)。(10,13)因此,得救不可省略這些過程,尤其最關鍵的兩個步驟乃是「傳道」和「信入」,其間傳輸的就是「道」(指長篇話語,不僅有靈的素質和能力,也有魂的思路、邏輯,使人能領悟、明白)。至於正確地把主的道栽種(傳道者)和接受(聽道者)到好土(心)裡,兩面都必須符合「往下扎根,向上結果」(賽三七31)和「開掘深挖」(路六48)的原則;前者重生命(神),後者重服事(人)。猶大王希西家,就是敗在不切實遵行這話。(賽三八)所有的「根」都是長在下面的(葉子是長在上面的),看不見的生命叫作根(看得見的生命叫作葉子)。所以這節的話運用在我們讀經的事上,就是要把神的話深深栽種在心裡(不只放在口中,更要種在心思、情感、意志裡),隱藏在深處的生活中,才能在屬靈、生命的事上幫助人、供應人;也就是能向上結果,即結「那靈的果子」(加五22)。同樣,也像我們「蓋造房子,開掘深挖,把根基安在磐石上。」(路六48)這裡的「磐石」不僅指基督,也指彼得從父所領受關於基督的啟示(太十六18註3);「根基」指前述的「根」,即召會信仰的「道」(婁格斯),其實就是耶穌基督作神聖生命的具體化身(約一14),已深入信徒的心裡,是看不見(深埋在土裡)的生命(六63)。要如此就必須往下扎根,不僅在個人一面,更要在團體一面,眾信徒也要同心合意地「開掘深挖」且「安在磐石上」。(路六48)也就是說,我們在召會生活裡,追求、讀經、福音、教導、服事,甚至牧養人,不要只作膚淺、表面應付的工作;而要把握住這竅門,深入、花工夫,把建造的根基(道)安置在基督和關於基督的啟示上。(太十六18註5)換句話說,就是對基督和祂的啟示有主觀經歷、享受和實際,特別在身體的調和(林前十二24)與肢體的安置(18),互相配搭、建造上。

 關於話與信真實、主觀的連結,希伯來書有一節經文非常關鍵,「我們應當畏懼,免得「那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是「道」),雖然留給我們,你們中間卻有人像是趕不上了。……只是所聽見的話(即道)與他們無益,因為這話在聽見的人裡面,沒有與信心調和。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卻進入那安息,……」(來四1~3)所以,我們光聽道或讀經,卻沒有將話與信心調和(配搭、合成),就與我們無益。那「信」是出自我們自己的嗎?當然不是;而是「信耶穌基督」直譯,「耶穌基督的信」,或,「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參羅三22註1)在耶穌基督裡的信,指藉著信與祂有生機的聯結,這與信徒「珍賞」神的兒子是那最寶貴者有關。藉著所傳給他們的福音,基督的寶貴得以注入他們裡面,這位基督就在他們裡面,成為他們在其中相信的信,也成為他們因珍賞祂而相信的能力;這信創造一種生機的聯結,使他們在其中與基督是一。(錄自加二16註1)舉例:你有一輛裝滿油的汽車,卻不相信它能開到台北,就不開它,故仍無益;但有信心(客觀)而且信入(主觀),那就真能將車開到台北。同樣的,我們知道一句主的話,如主說,「我是主」(約十三14),我們有沒有信心和信入,就非常關鍵,沒有的,只能引用這話,而沒有果效;反之,那就不僅有能力,而且大有益處(生命長進)。

 「信」既不屬於我們自己的,那又是什麼?如何取用?希伯來書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來十一1)本節是「信的定義」。神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九15)和大賞賜(十35),都是所望之事和未見之事。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因此,信是所望之事的確信、把握、證實、實際、素質、支持的根據,支持所望之事的根基。信也是未見之事的確證,使我們能確信未見的事。因此,信是未見之事的證據,證明。

 以上是信的客觀地解釋、說明,但要對信有主觀的經歷,我個人認為基督的定義,「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約一14)才能將其真義啟示出來。換句話說,就是將基督是神的「話(婁格斯)」用(耶穌基督的)「信」栽種在人的心裡,再從那人的肉體具體地活(彰顯)基督(的肉體)。因此,讀經就是用信,將話質實成為基督,從我們身上顯現(經歷)出來。這就是「道(話)成肉體」。所以保羅說,「如果你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裡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弗四21)這裡「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是指耶穌一生的真實光景,如四福音書所記載的。外邦墮落之人不敬虔的行事為人乃是虛妄;但在耶穌敬虔的生活裡乃是真實,實際。耶穌在生活中總是在神裡面,同著神並為著神行事。神是在祂的生活中,並且祂與神是一。這就是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我們信徒,既以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得了重生,並在祂裡面受過教導(讀經,尤其讀福音書,已經明白、曉得耶穌的事),就是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了」(受過教導),即用信與話(福音書)調和而效法、經歷並享受耶穌基督。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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