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實行主的話與主的指示

〔讀經心得 124〕

 路加福音六章最末了有一段主所說很重要的話,「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實行我所說的?凡到我這裡來,聽見我的話(婁格斯)就實行的,我要指示你們,他像什麼人。他像一個人蓋造房子,開掘深挖,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了洪水氾濫的時候,河流沖擊那房子,也不能搖動它,因為蓋造得好。惟有聽見不實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造房子,沒有根基,河流一沖,那房子立刻倒塌了,並且崩毀得很大。」(路六46~49)這段話雖與馬太七章二十四到二十七節相近,仍卻有些差別,值得我們留意。

 四十六節,主講到人雖稱呼祂「主啊,主啊」(註:「主」的意思是主人、主宰者,一切全由祂決定,我們只能完全順服),但對多數人而言,這可能只是個口頭禪,實際上卻沒有認真把主的話當作主人的吩咐,或命令去遵守、實行。直到今日,這仍是我們的通病,成為我們屬靈或生命不長進、不往前的最大原因。接續的四十七節是很關鍵的一句話,到主這裡來,聽見主的話(婁格斯,常時的話)就「實行」的,主要「指示」他們。這話清楚啟示,要有主進一步地指示,必要先實行主說過的話,就是聖經上神或主的話。這裡的「指示」,原文意暗示、使人明白、以實例施教(尋根版),或指導、證實。換句話說,我們常讀經、聽道,甚至操練申言,卻沒有主進一步的指示-建造召會(六48,49)。因為我們雖知道、明白和使用主的話,卻不真實實行主所說的話(婁格斯),以致沒有後續主的指示,沒有建造召會的主觀經歷和實際-「開掘深挖,把根基安在磐石上」(48,參太十六18)。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我們要為此蒙光照、認罪和悔改。

 繼續讀七章一節,「耶穌對百姓講完了這一切的話(雷瑪),就進了迦百農。」(路七1)這裡的「百姓」直譯,百姓之耳,暗示一般人把主的話(常時的話)當作耳邊風,只聽聽而已,完全不當作一回事。但主卻用「雷瑪」(即時的話),暗示對門徒說,認真聽主的話是必須實行的,尤其指六章四十六至四十九節,這是主的吩咐、命令。這節的話似乎與前面的話無關,但其實是題醒我們前面的話(六46~49),不只是婁格斯,更是雷瑪。所以,我們絕不能把主所說的話:「聽見我的話就實行」,當作耳邊風,而要當作命令接受到靈裡,並擴增、佔有我們的魂(更新、變化),而「實行」出來。惟有如此,主才繼續指示我們,該如何建造召會-「把根基安在磐石上」(48)這裡的「磐石」,不是指基督,乃是指基督智慧的話-那啟示祂諸天之上父旨意的話。國度子民的生活和工作,必須建立在新王的話上,以成就天父的旨意。這就是進窄門,走那引到生命的狹路。(錄自太七24註1)

 接續二節之後,路加記載四個事蹟,都是主所行的範例,要我們跟隨、學習和實行。首先是主治好將死的人(路七1~10),我們該效法那位有愛心、有信心的百夫長,派人去為他寶貴的奴僕求主,以表現他的信心和認識權柄。其次是主憐憫哀哭的寡婦,使其獨子復活(11~17),救主的慈心顯於祂愛心的同情也是獨特的,沒有人要求祂這樣作,但祂在慈憐中,自願用祂復活的大能,叫寡婦的兒子從死裡復活。第三個是主堅固先鋒(18~35),施浸約翰雖然認識主並勇敢事奉祂,但對於自己的處境,卻不夠信靠主,顯出軟弱。最後是赦免罪人(36~50),就是「一件美事」(太二六10),主特別以此事教導西門,「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愛得多」(路七47),我們應多得恩免,而愛主得多,以致全然奉獻自己。最近我姊妹罹患癌症,全家落在試煉、苦難中,主用祂這兩章的話鼓勵、安慰並指示我們,要我們實行祂的話。「我(耶穌)是主」(約十三14),我們必須憑信緊緊跟隨主,並活在召會裡,積極往前。

 從去(2023)年初疫情過後,召會正在恢復實體聚會、相調,許多前面弟兄都積極鼓勵我們,不僅要恢復本地聚會、相調,更要儘快恢復身體生活,包括參加一年七次國際特會、訓練,出國與外地召會相調(如古晉),打開家接待國內外聖徒到訪(如國際華語特會),和為外地召會需要擺上財物奉獻(如為頭份新會所)…等。因著我們去年「稍微有一點能力,也曾遵守主的話(婁格斯),沒有否認主的名」(啟三8),今年主就更進一步「指示」、教導我們,使我們明白、領悟且以實例施教,並指導、證實相調是基督身體的實際,繼續加強、深入實行相調。不僅外在實行,例如鼓勵青少年暑假組團赴東馬美里參加成全訓練,並鼓勵年長聖徒組團六月到宜蘭和台東召會相調;更藉最近訓練信息和晨興聖言,帶領我們團體追求、享受有關重要經文,深入操練,和聖徒們真實地彼此供應、牧養、調和、配搭並建造。阿利路亞!我們正在靈裡學習藉相調,逐步主觀經歷、享受並展覽基督豐富,真實地活出身體生活。聖徒們紛紛作新鮮、活潑和喜樂的見證,以榮耀並彰顯基督。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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