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一章

〔讀經心得 112〕

 路加福音在關於救主的人性上,與馬太、馬可採取同一觀點,啟示神在人中間,向墮落的人類施行拯救的恩典,其目的在陳明「救主是真實、正常且完全的人」。本福音敘述那人耶穌的完整家譜,從祂的父母回溯到人類的第一代亞當,表明祂是人的真正後裔,是人子。(太一1註1)路加記載耶穌的一生,使我們對祂人性的完全與完美,有深刻的印象。因此,本福音所強調的乃是「人救主」。他基於所有人通用的道德原則,陳明福音的信息。它不像馬太強調時代的一面或猶太的背景,乃是寫給一般人的福音書,將好信息報給萬民,(路二10)其特徵完全不是猶太的,乃是外邦的。(四25~28)它是給所有罪人的福音書,不僅給猶太人,也給外邦人。因此,它的記載不是按著史事,乃是按著道德次序。路加一、二章是本書很獨特的部分,是別卷福音書未詳細記載的。一章是福音書中,唯一只講到舊約主降生前的事蹟,主角是施浸者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耶和華記念)和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背叛者);二章詳細記載耶穌的出生和幼年事蹟,增加我們對主人性的瞭解,雖然大都屬於舊約,但有新約的曙光。本文擇要由一章幾處經文有點交通和分享。

 首先談禱告。無論舊、新約,禱告(燒香)都是聖徒首要的事。撒迦利亞是祭司(一5),他和妻子以利沙伯都是義人(6),相信曾一起向神禱告,求給他們一個兒子。(13)有一天,他「進主殿燒香。燒香的時候,全群的百姓在外面禱告。有主的使者站在香壇的右邊,向他顯現。」(9~11)他和主的使者都是在聖所內的香壇那裡,(出三十6~8)表徵新約在召會裡(不重在地點,而是在「身體」裡)禱告,所以進(至)聖所內(即在靈裡)的香壇(基督作代求者,出三十1註2)那裡禱告是最關鍵的,因為與主最近、最親交通。難怪雅各(耶穌弟弟)說:「義人的祈求發動起來,是大有能力的。」(雅五16)還有,神百姓的禱告給神一條路,完成祂的計畫。我們服事主,一定要先抓住主的心意,再發動召會禱告,就一定能經歷主大有能力。

 再談信心。本章中有兩節相對的經文,其一是,「只因你(撒迦利亞)不信,看哪,你必啞口不能說話,直到這些事成就的日子。」(路一20)祭司(男子表徵神性)缺信心,別說作事,連替主說話都不能(啞吧);另一是,「這相信的女子(馬利亞)是有福的,因為主對她所說的事,都要完成。」(45)雖是平凡女子(表徵人性)有信心,主對她所說的事,都要完成,正好與撒迦利亞相反。神在她身上有路,天使對她說,「因為在神,沒有一句話(雷瑪)是不可能的。」(37)這話是指她「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35)這裡用雷瑪,暗示她要在靈裡、用靈接受(信入)這話,這是我們「用信心與主話調和」(來四2)的原則。「不可能的」或作,沒有能力的。我們的人性雖是軟弱、墮落、敗壞、……但只要對主有信心,就能經歷祂所說的每一句雷瑪,都大有能力。反之,沒有能力必定是因為我們沒有信心。

 接下來馬利亞說,「我魂尊主為大,我靈曾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6,47)這句話明顯表明,她的靈在她魂之前(因靈有「曾」字);她不只在靈裡,還能控制她的魂,(正常光景:靈和魂裡表一致,完全配合)這是她對主有信心(接受主的同在)的明證。首先,馬利亞的靈以神為樂(歡騰),然後,她的魂尊主為大。她對神的讚美發自她的靈,並經由她的魂表達出來。她的靈因神她的救主充滿喜樂,以致她的魂喜樂洋溢而尊主為大。她在靈裡生活,她這靈指引她的魂。她在靈裡以神為樂,是由於她享受神作她的救主;她在魂裡尊主為大,是由於她高舉主,耶和華那偉大的我是。(大本262首)

 最後談事奉。撒迦利亞照他妻子所說的,在板上寫,「他的名字是約翰。」(63)「他的口立時開了,舌頭也舒展了,就說出話來,頌讚神。」(64)這段話很有意義,一位服事者(祭司)因不信失去功用(啞口不能說話),他要得恢復(復活,回到生命裡)的路,就是照他妻子叫兒子的名字是約翰(原文意神的禮物、神的恩賜)。然後,他「被聖靈充溢,就申言說,……」(67)(不信攔阻聖靈的工作)其中有一節關於事奉的話,「一生一世在祂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和義事奉祂。」(75)這裡用「坦然無懼」形容事奉,提醒我們事奉是一件嚴肅、重要的事,不是憑自己的本事,也不靠外在的財力、勢力,而是用「神所是」的聖和義事奉,所以,千萬不可輕忽、隨便。「用聖和義」,直譯在聖和義裡。此處的聖重於在神面前的敬虔、虔誠。「聖」主要的是「對神」,「義」主要的是「對人」;由此可見,事奉不僅是對神,也是對人的。(對人有虧欠,也不適合事奉神)本書強調耶穌的人性,因此這裡選出聖和義,作為人在神面前行為的主要特徵,藉以事奉神。其實,聖和義都屬神的「所是」(彼前一16,弗四24)是事奉(直譯,作祭司事奉)的基礎、要件。

 本章將「事奉」擺在「禱告」(與神有親密交通)和「信心」(接受神和神的話)之後,暗示禱告和信心都是信徒事奉主的必要條件;倘若我們還未能學會或實際操練向主禱告、祈求(約十四7),和真實信入主和祂的話,就無法有「合理的事奉」(羅十二1)。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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