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新約神永遠經綸恢復中的領導
〔讀經心得 87〕

我們要事奉神,必須像保羅對亞基帕王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六19)因為「沒有異象,民就放肆;」(箴二九18)。而我們的異象必須是從創世記亞當的頭一個異象,直到召會終極出現的新耶路撒冷。這完整的異象,絕不能遺漏,更不能違背部分異象。
我們現在是在終極的一幕裡,帶著前面的各幕事奉神。這異象必須在我們裡面「日日在更新」(林後四16),指因復活生命新鮮的供應得著滋養,而得以更新。我們外面的人,我們必死的身體,因著死的殺死工作逐漸銷毀。我們裡面的人,就是我們重生的靈,連同我們裡面的各部分,(耶三一33;來八10;羅七22,25)卻因復活生命的供應,得以日日新陳代謝的更新,成為支配我們一切生活、工作與活動的異象。(約壹一7;彼前二9;賽二5;詩一一九105,三六8,9)。所以我們必須對神永遠經綸有清楚的異象,然後被這異象所管制、支配並指引。因為我們乃是在主的恢復裡實行神永遠的經綸。
「恢復」意即在遭受破壞或失去了以後,再使事物復原或回到正常的情形。恢復就是照著神永遠經綸的當前進展,按聖經裡所啟示神原初的心意和標準而得復原。今日主的「恢復」,是指照神永遠經綸內容之恢復的當前進展,按聖經裡所啟示神原初的心意和標準而得復原。我們最主要的恢復有三點:第一,恢復基督在祂成肉體(耶穌,福音書)、總括(賜生命的靈,書信)與加強(七靈,啟示錄)時期裡作我們的中心、實際、生命和一切。(西一17等)換句話說,恢復基督作我們一切的一切。第二,恢復基督身體的一。(弗四3,4等)第三,恢復基督身體眾肢體的功用。(15,16等)(重要參考經節,見《歷代志……結晶讀經》,第十篇綱要:貳,二1~3)
在神永遠的經綸中並在主的恢復裡,「領導」是根據屬靈的「度量」,不是職務性、永久性、組織性或階級制度的。(帖前一5,二1~14,五12,13;來十三7,17,24)領導有三方面的意思,一、作奴僕服事(可十35~45);二、他們的權柄只在他們話語的職事裡(徒二42;林後十三5,6;帖前二13);三、在新約裡,只有一個職事連同一個領導(徒一17,25;林後四1),是為著基督的身體,保守那靈的一。(弗四3~6)
由前面交通,我們對屬靈領導有兩個重要的認識。第一,不僅同工、長老等前面弟兄是領導,其實我們愛主、愛召會且願意照神永遠經綸之完整異象作奴僕服事、盡肢體功用的,都該是「廣義的領導者」。因為身體上健康正常的肢體,一面要服從旁邊配搭的肢體,另一面也要領導另一邊的肢體。這種生機領導,不是我們用天然的領導觀念所可以瞭解、體會和領悟的。第二,要照保羅的教導,「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弗四16)這節經文清楚指明,身體上的「節」和「每一部分」(除非不在身體裡),都包括在本節領導的意義之內。
真實摸著、領悟神永遠經綸之恢復中的領導,就有這正確、積極的異象(或啟示),並且即刻改變,心思(日日)更新。對領導的認識和實行,不再在於地位、資歷或知識,而是在於基督身體之生命(那靈)的聯結、交通與調和。從此我們在召會中與聖徒彼此洗滌、相愛、相顧和供應,實際經歷屬靈享受、配搭服事與身體建造,都有新的起頭與新的復興。阿們!
(董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