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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二十課 新約的綱領(四)── 耶穌基督的福音 (2)

壹、祂的身位

八、主

 主耶穌是主。當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聖經就印證祂是主;當主耶穌降生時,天使宣告說,在大衛的城裡,給你們生了一位救主,就是主基督(路二11);而且施浸約翰來,乃是要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太三3)。新約中的「主」,就等於舊約的耶和華(比較太四7和申六16),耶和華是三一神的神聖稱呼(出三15)。因此基督被稱為主,證明祂就是三一神。(約二十28)。

九、死而復活的主

 當主耶穌死而復活以後(林前十五3~4),門徒看見祂,就稱祂為主(約二十18,25,28);這時祂乃是死而復活的主。最終祂在升天裡,在人的地位上,以人的身分,被神立為主,(徒二36,)就是萬有的主,為萬有所屬,也是萬人的主,為萬人所歸。(徒十36)。

十、賜生命的靈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主耶穌就是這末後的亞當,從死裡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進到門徒裡面,作他們的生命(約壹五12),並與他們的靈聯成一靈(林前六17)。今天祂就是這靈(林後三17),將神的生命分賜給所有信祂的人。

十一、生命

 在約翰十一章二十五節,主耶穌說,「我是生命。」這生命乃是神永遠的生命。主耶穌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就是神永遠的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當人接受祂,祂就進到人的裡面,作人的生命(約三15)。

十二、復活

 在約翰十一章二十五節,主耶穌也說,「我是復活。」主耶穌是復活。復活特別是對著死亡說的; 復活是經過死亡且勝過死亡。主耶穌經過十架的死,進入陰間,又從陰間出來,勝過了死的權勢(徒二24),因此祂就是復活。今天在信祂之人裡面的生命,就是這復活的生命,有復活的大能(腓三10)。

貳、祂所完成的

一、成為肉身

 主耶穌所完成的大舉中,第一步就是成為肉身。(約一14,來二14上)。聖靈(就是神自己臨到人)進到童女馬利亞腹中,和人性調和成孕(太一18,20),且留在那裡九個月之久,然後生出來。這時地上就有一個超凡的人,一個神人,一個神而人者,是神又是人,祂裡面不僅有人性,還有神性。因此,祂成為肉身,就是把神帶到人裡面。

二、人生的經歷

 主耶穌完成的第二步大舉,就是祂對人生的經歷。祂以人的身分,在一個寒微的家庭裡,(參賽五三2),在人類中間生活了三十多年。祂曾接觸過各種的人:有道德的人、(約三1、)不道德的人(約四17~18)、垂死的人(約四47)、病弱的人(約五5)、饑餓的人(約六26~27)、乾渴的人(約七37)、被罪捆綁的人(約八3,34)、瞎眼的人(約九1),甚至死人(約十一39)。祂也經歷了人生的痛苦、憂患、藐視、厭棄(賽五三3)、試煉和試探(來二18,四15),祂甚至哭過(約十一35)。祂經過了這一切的試驗。祂是在人性裡帶著神性,經過了人生的一切。

三、死

 主耶穌完成的第三步大舉,就是死(林前十五3)。祂的死乃是神而人者的死,是包羅萬有的。祂是以神的羔羊(約一29),在肉身裡的人(羅八3),銅蛇(約三14),在亞當裡舊造的人(林前十五45上),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和平的製造者(弗二14)和一粒麥子(約十二24)七種身分而死,一次而永遠的了結了宇宙間一切消極的事物,就是人的罪性、罪行、肉體和古蛇魔鬼,並屬祂的世界,以及舊人、舊造,和人中間叫人分開的一切規條、習慣,並且把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給我們得著。如此就完成了祂永遠的救贖(來九12,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