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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十八課 新約的綱領(二)── 耶穌基督 (6)

拾、祂的受死

四、完成永遠的救贖

1. 三一神在耶穌人性的肉身裡,為罪人受死

 主耶穌的死,乃是三一神,子同著父,並藉著靈,在耶穌人性的肉身裡,為罪人受死流血,成功了永遠的救贖。這不僅是耶穌基督為我們受死,乃是整個三一神,在耶穌的肉身裡替我們受死(參新約中所啟示的基督第一篇)。

2. 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

 希伯來九章十四節說,「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基督在十字架上,雖是在肉身裡,將自己獻給神(來十5,10),卻是藉著永遠的靈作的,是屬於永遠,而不受時間限制的。因此,在神看來,神的羔羊基督,是從創世以來就被殺的(啟十三8)。祂將自己獻上,是一次而永遠的(來七27),並且祂所成功的救贖,也是永遠的(來九12),具有永遠的功效。

3. 神子耶穌的血,有無限的功效

 主耶穌基督這神而人者,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神子耶穌的血。約翰一書一章七節說,「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人犯了罪,只有人血才能洗人的罪。耶穌是人,祂所流的血,乃是真正的人血,夠資格為人贖罪。而且約翰不是說「人子耶穌的血」,乃是說「神兒子耶穌的血」。這說明,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不只是人血,也是神的血(正如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所說的),具有神那神性無限大能的保證。祂的無限神性,使祂血的贖罪功效,成為永遠無限的。因此,基督所成功的救贖,乃是永遠的救贖。祂一次受死、流血,就能夠為古今中外所有信祂的人贖罪。神兒子耶穌的血,它的功效是宇宙性的,是永遠的,並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所以,靠著神兒子的血,藉著神永遠的靈,基督就完成了永遠無限的救贖。

拾壹、祂的埋葬

 主耶穌死了,約在當天黃昏時,由祂兩個門徒:一個是財主亞利馬太的約瑟,另一個是尼哥底母,葬於約瑟為自己所鑿在磐石裡的新墳裡(太二七57~60,約十九38~42),如此就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九節所說祂與財主同葬的預言。祂也就在這新墳墓中安息了。次日,猶太人的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因怕主的門徒來將祂偷去而說祂復活了,就求得羅馬總督彼拉多的許可,將堵墳墓的大石封了,派兵將墳墓把守妥當(太二七62~66)。

摘要

 耶穌基督從永遠就是完整的神,就是與神同在的話,作神的說明,也是神的獨生子,作神的彰顯,且是生命的創始者,神那永遠的生命是在祂裡頭。在時間裡,在人類被造約四千年之後,祂由神的聖靈,帶著神的成分(素質),在貞潔的童女腹中,帶著人的成分(素質)而成孕,生為兼有神人二性的神人,是真神又是真人,是神而人者。祂是在羅馬皇帝該撒奧古斯都的統治下,生在猶大地伯利恆城的一個客店裡,被放在馬槽中。第八天受割禮並起名,過二十五天又被獻於神。不久逃到埃及,又回到以色列地,住在被輕視的加利利省一個微小的拿撒勒城,長為被人藐視的拿撒勒人。滿了三十歲受浸時,為神用聖靈所膏,接著受魔鬼的試探而得勝。祂的為人生活乃是神與人調和之生命的生活,是三一神帶著祂一切的美德,從人性裡活出來,而顯於人形的生活,祂是包羅萬有的,具有神、人、君王和僕人的四方面。祂的職事包括:

  1. 傳福音,拯救罪人;
  2. 教訓人,照亮在黑暗中的人,使人得著生命的光;
  3. 行神蹟奇事,使無變有,掌管風海,趕鬼,醫病,潔淨痲瘋,並叫死人復活,證明祂是生命的主,能叫人出死入生;
  4. 表顯神,使神在祂身上顯於人中間。

盡職作工約三年半後,照聖經所預言的年日,被釘死十架,以七種身份完成了一個包羅萬有的死:

  1. 作神的羔羊為人除去罪;
  2. 成為肉身的人,定罪了罪並對付了罪的肉體;
  3. 成為末後的亞當,作舊造的人,把我們的舊人釘在十字架上;
  4. 像銅蛇毀壞了那古蛇撒但以及他的世界;
  5. 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死在十字架上結束了整個舊造,而叫萬有與神和好了;
  6. 作和平的製造者,廢掉了律法上所有叫人分開的規條;
  7. 像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釋放出神聖的生命,使信祂的人成為許多麥粒,為著構成祂的身體。

如此,就完成了永遠的救贖。祂死後,由財主門徒葬在他的新墳墓裡,祂便安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