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在愛裡
〔讀經心得 63〕
在啟示錄中,「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召會」(啟一4)這裡的「亞西亞」原文意「東方」(和創世記二7「伊甸」字義相同),指日出的方向,暗示面向神、生命。這七個(地方)召會中,頭一個是「以弗所」(啟一11),原文意可羨慕的。這表徵初期的召會到末了,對主而言仍是可羨慕的,主對她仍然很有期待。新約聖經中,除老約翰寫的啟示錄二章一至七節外,還有保羅寫的以弗所書,這兩卷書都是神對她說的話,非常豐富、滿了深奧的啟示,很值得我們仔細追求、默想和深究。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一再用「在愛裡」這一富有情意的辭句,但在啟示錄裡,以弗所召會卻被主責備,因為她「離棄了起初的愛」(二4)。以弗所書的啟示所著重的有一點,就是作基督身體的召會,也是基督的新婦 ── 妻子。身體重在以基督為「生命」,妻子重在對基督的「愛」。所以本書注重我們對主的愛,也結束於我們對主的愛(弗六24)。在本書這六章裡面,「在愛裡」這辭句共出現六次(以聖經恢復本為準)。第一次是在一章,「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愛裡,在祂面前,成為聖別、沒有瑕疵;按著祂意願所喜悅的,預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祂自己,」(一4,5)這裡的「在愛裡」修飾「神揀選我們」,「我們在神面前成為聖別、沒有瑕疵」和「神預定了我們」。這段話明顯是愛的「神」在自己裡,作在我們身上的。
第二次說到「在愛裡」,是在第三章,「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裡,叫你們在愛裡生根立基,」(三17)這是很關鍵的一節,它的主詞是「基督」。這一節先有兩件重要的事,第一是藉著「信」,信是未見之事的質實(來十一1)。基督的內住是奧祕抽象的,我們領略基督的這個內住,不是憑肉身的知覺,乃是憑信心的知覺。第二是「安家在心裡」,我們的心是由魂的各部分(心思、情感、意志),加上靈的主要部分(良心)所組成的。這些是我們內裡的各部分。藉著重生,基督進到我們的靈裡(提後四22)。接著,我們該讓祂擴展到我們心的每一部分。我們的心是我們內裡各部分的總和,也是我們「裡面之人」(林後四16)的中心。所以,當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祂就掌管我們裡面的全人,並用祂自己供應、加強我們內裡的各部分。基於這兩件事,我們才能在愛裡生根立基,這愛不是我們的愛,乃是神聖的愛,使我們深深的「生根立基」。根據「我們是神的耕地,神的建築」(林前三9),我們既是神的耕地,就需要為著長大而生根;我們既是神的建築,就需要為著建造而立基。
第三到第五次的「在愛裡」,都在四章。首先,「凡事卑微、溫柔、恆忍,在愛裡彼此擔就,」(弗四2)這節的主詞是「你們」(指以弗所聖徒),但這裡的愛仍是神的愛,因為愛已隨基督內住而在我們裡面。後面的「在愛裡」,都與本節的情形相同。在前一節題起「行事為人」,與本節的「凡事」連在一起,這是明白告訴我們,任何人都沒有辦法憑天然的人性而能擔就別人(反希望別人為自己擔就),但我們若在神聖的愛裡就可以。
其次,「惟在愛裡持守著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裡面;」(15)「彼此擔就」之後,就要「持守著真實」,或,真實化,與十四節的欺騙手法和錯謬相對。由於人欺騙的手法而為教訓之風所搖蕩,以致被引入錯謬的系統,就是不持守真實。這裡的「真實」意真實的事物,按上下文,這該是指基督和祂的身體,這二者都是真實的。我們應當在愛裡持守著這些真實的事物,使我們得以長到基督裡面。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16)基督身體的長大,就是基督在召會裡的加增,結果叫基督的身體把自己建造起來,這必須藉每一肢體都在愛裡,是絕不可少的。所以我們必須以神聖的愛來愛主與召會,愛祂的身體。
第六次說到「在愛裡」,是在第五章,「也要在愛裡行事為人,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獻與神,成為馨香之氣。」(五2)這裡的「行事為人」,應是前面五次相同文字的連續與進展(二2,3,四1,17)(四17二次),後面還有兩次(五8,15),一共七次。這一個詞所特別強調的是,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獻與神,成為馨香之氣。所以我們的「在愛裡」乃是根據基督的愛,「在神聖的愛裡」行事為人、生活行動,並且來愛人。
以弗所書六次提到「在愛裡」,正好將神、基督和信徒用愛接連、建造並調和在一起,由此可見「神是愛」(約壹四8,16)的神聖的愛,對基督徒和基督身體 ── 召會,是何等重要而且關鍵。阿和路亞!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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