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大衛兩次受膏作王
〔讀經心得 58〕
撒母耳記中首次提到「王」,是因為撒母耳的兒子不行他父親的道路,以色列長老對撒母耳說,「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位「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上八3)這事嚴重得罪神,因為只有神是王,但以色列人卻不要神作他們的王。後來,「撒母耳拿一瓶膏油倒在掃羅的頭上,與他親嘴,說,耶和華膏你作祂產業的領袖。」(十1)
掃羅在打擊亞瑪力人事上,沒有遵守耶和華神所吩咐他的命令。神要改立大衛作王,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已經為自己尋著一個合乎祂心的人,耶和華已經立他作百姓的領袖,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十三14)這裡「合乎祂心的人」指大衛,神要將君王職分轉移給他(十六1~13,二八17)。
不過,以上兩處經節論到神立掃羅和大衛,神都未用「王」字,卻用「領袖」,避免人用天然的觀念來領會神要人作「王」。「領袖」原文源自動詞「拿給」,含有顯明、宣告、揭穿、預知等意義。這兩個動詞,也暗示要先「拿」,後「給」,譬如領袖應先拿起已作好的菜餚,再送給別人享用。
聖經第一次使用這詞,是在創世記三章十一節,神對亞當說,「誰「告訴」你,你是赤身露體的呢?」這裡「告訴」一詞也有透露、揭穿、顯明的意思,因此由它所衍生出來的名詞譯作「領袖」時,不重在作(人認為的)王,地位高人一等、統治管理百姓;而重在代表神,啟示神的心意,宣告神的旨意,甚至把神(的愛、恩典……)拿給百姓,使百姓知道,認識而遵行神的吩咐。因此「領袖」實際上含有「申言者」的意思,主要是為神說話,說神的話,把神(耶和華–我是)的「是」,藉話分賜到人裡面。不只撒母耳膏掃羅和大衛作「領袖」,連亞比該都知道,神將立大衛作以色列的領袖(二五30),而不稱他為王。以下我們將聚焦於大衛兩次被人膏作「王」(以色列人都不瞭解王的深意)所含的屬靈意義。
大衛第一次受膏作王,是在撒下二章四節,不過「作王」最關鍵的重點是在第一節,「大衛問耶和華說,我可以上猶大的一座城去麼?耶和華說,你上去罷。大衛說,我上那裡去呢?耶和華說,上希伯崙去。」(撒下二1)在此大衛兩次問耶和華,可以看出他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且凡事都問神,都得著神直接的回答。這是人作領袖的必要條件,也就是「向神」問和聽。「希伯崙」原文意「聯合」或「聯合之基礎」。神要大衛「上」希伯崙去,暗示希伯崙是山城(書十四12,13),要住在那裡,必須登高(出代價、有力量)、看遠(有眼光、異象),它也是「庇護城」(二一13)(有愛心、保護)。
希伯崙的字義正好也符合後文,大衛第二次受膏,把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聯合」在一起,成為以色列國的領袖(撒下五3)。大衛將家眷和跟隨他的人,和他們各人的眷屬,一同帶上去,住在希伯崙的城邑中。(二3)由此可以知道,神藉此城(希伯崙)提醒大衛,一位合適的王,首先要作的事(負擔),就是自己先與神聯合,再把全國「聯合」起來。因此王本身就是「聯合的基礎」。希伯崙也可譯作「交通」,表徵與神、與人交通、聯結、調和、建造。(註:「交通」的意義並非交談、溝通,而是一同參與、共同分享。交通,乃是永遠生命的流出、流通。詳見約壹一3註3)
大衛第二次受膏作王,是在撒上五章三節,「以色列眾支派來到希伯崙見大衛,說,看哪,我們是你的骨肉。從前掃羅作我們王的時候,率領以色列人出入的是你;耶和華曾對你說,你必牧養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領袖。於是以色列的長老都來到希伯崙見大衛王,大衛王在希伯崙耶和華面前與他們立約,他們就膏大衛作以色列的王。」(五1~3)這次是猶大支派外,其他支派的長老主動向大衛提起過往的事。首先,掃羅作王的時候,大衛曾「率領」以色列人(或可譯作「實際與以色列在一起」)。其次,神也說過,「你(大衛)必「牧養」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領袖。」率領和牧養這兩件事,對領袖而言都是極重要,不能忘記的;如今大衛作了猶大的王,就不能推辭,必要擴大作全以色列的王。撒迦利亞書記著,「於是我(耶和華)牧養這將宰的群羊,就是群中困苦的羊。我拿著兩根杖;一根我稱為恩惠,一根我稱為聯索;我就牧養了群羊。」(亞十一7)這裡「恩惠」意指恩典;「聯索」意指聯結(聯合)為一。耶穌來作牧人,用恩典牧養神的群羊,使他們能成為一。大衛既是耶穌基督的預表,也作同樣的事,用恩典牧養以色列人,使他們能聯合成為一。
回頭再仔細談「膏」字,它的屬靈意義很深奧(出二九21註1,三十註2),這裡主要是指,為神委派,完成神的(不是人的)定旨,祂永遠的計劃(約一41註1)。大衛第一次被膏時,年紀還小,正在放羊(撒上十六11),「撒母耳就拿起盛膏油的角,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那日起,耶和華的靈就衝擊大衛。」(13)所以,受膏也預表被神(經綸)的靈衝擊(急忙行進、向前進、提升、繁榮、興盛)。大衛另有二次被膏,是前面提及,被猶大人和以色列(猶大除外)的長老膏他作王。不過起因不同,第一次出自大衛問(禱告)神;第二次是因為以色列眾支派來請求他。神要他作以色列聯合的基礎;長老(人)要他牧養他們,作他們的領袖。
新約信徒不僅有「永遠的生命」,還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羅五17)今世我們在召會裡,要操練在基督裡有王的實際,來世就能「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十4)地方召會裡的負責弟兄或長老,不是有地位、有權柄管理眾人,反倒要謙卑並積極學習活在靈裡,多禱告、多求問神,在主裡聯結(接納)、調和與建造眾聖徒。作主忠信、精明的僕人,按時分糧,餵養、牧養人,在前面作眾人的好榜樣。這才真是在靈裡作領袖。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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