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主的需要與權柄的禱告
〔讀經心得 57〕
馬可福音十一章十二至廿六節講到主的需要與權柄的禱告,雖然和馬太福音二十一章十二至廿二節有相近的記載,但細節和負擔卻有一些差別,非常值得我們仔細思考、默想。
十二節或許可當作背景,「他們從伯大尼出來,耶穌餓了。」(可十一12)這裡需要注意兩件事。一、「伯大尼」意困苦之家。現今主在猶太教之外,藉著祂復活的生命,在伯大尼得著一個家,可以讓祂坐席,得著安息和滿足。(約十二1註1)這筵宴之家,是召會生活的小影。二、主和門徒離開伯大尼仍會餓,預表祂還有需要,例如,得著更多的「器皿」(16)為祂所用,建立「禱告的殿(家)」(17)與信神有權柄的禱告,好挪開山(3),像移去難處和阻礙。
十三至二十二節這段,把奴僕救主咒詛無花果樹和祂潔淨殿的事擺在一起,指明祂同時在不同的方面,對付敗壞並背叛的以色列國。無花果樹是以色列國的象徵,殿是以色列國與神關係的中心。以色列國是神所栽種的無花果樹,卻不為神結果子;殿作以色列國與神關係的中心,卻滿了敗壞。因此奴僕救主咒詛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並潔淨受玷污的殿。雖然主這話是對以色列人說的,但對我們信徒而言,仍有很重要的提醒和很深的啟示。十三節最後一句話「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節。」我想這不是為以色列人失敗找託辭,而是為提醒我們,為主的需要沒有理由。正如保羅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都要預備好,」(提後四2)
主在祂提起「殿」(神的家,是祂神聖經綸的中心)的兩節經文(可十一15,17)中,插入一節,「(主)也不許任何人拿著器皿從殿裡經過。」(16)這一節經文容易被疏忽,是本福音書所獨有的,值得深思。這節有兩個字要查究,首先,「拿著」由兩字根組成,可以譯作「帶領經過,寬待通過」。因此這裡似乎暗示,有人隨便或寬鬆地帶領人通過召會事奉的要求或標準,是主所不許的。
其次是「器皿」,人是為著神造的器皿(羅九21,23~24),人的個格是在他的魂裡。因此,這裡的器皿象徵信徒的魂。另外可參考,五個精明的童女不僅在她們的燈(指靈)裡有油,也在器皿(指魂)裡帶著油。燈裡有油,表徵她們有神的靈住在她們的靈裡(羅八9,16);器皿裡帶著油,表徵她們有神的靈充滿,浸透她們的魂(太二五4註1)。所以,按聖經的啟示,無論舊約或新約,都指人是器皿,可以盛裝東西。至於裝什麼,就要看這人的自由意志和揀選,可裝財物、學識、地位……,也可以盛裝神。
所以這一節經文乃是在強調,凡被帶進聖殿的器皿(人),應當用來獻祭,敬拜神,不該作別的用途,為著不同的目的,所以十六節暗示,今天我們帶領並成全加入召會事奉的聖徒,只該奉獻給主,作奴僕事奉主,不該有別的目的,包括得事奉的地位或屬靈的果效,否則會在生命上失去功用-枯乾(可一20)。因此,馬可將十五節與十六節經文並列,暗示主對它們的光景一樣不滿意。
接著進入主題,「那(被主咒詛的)無花果樹連根都枯乾了。」(20)這裡「連根」,強調它已失去從地(預表基督)吸收生命供應的本能,而徹底枯乾了。主趁答覆彼得的問題,教導門徒要憑信心禱告,而這「信」是「信神」(22)的意思,即在神裡面有信心,禱告者與神調合、成為一,神就成為他的信。其實,信心禱告就是「用(神的)權柄吩咐」,也就是按照神的經綸,執行祂的旨意。
主接著又補充加強兩句話,「他若心裡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成了,就必給他成了。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已經得著了,就必得著。」(23,24)這裡「信「已經」得著了」,指明相信的路不是相信我要得著,或我能得著,或我將得著,乃是我「已經」得著。將神已經作成的,「質實」(來十一1)出來,才叫「信」。倪弟兄曾說過:「信徒靈性生活的經驗,完全是根據於神為信徒所成功的事實(實際)。事實是根據,經驗是成功,信心是程途。換句話說,事實是因,信徒是法(法則、手續),經驗是果。」
注意這段話的思路,主先啟示祂有一個「需要」(餓了),要在地上得著,即建造殿,也就是祂的家(召會)。祂需要一班人,原來是以色列人,但他們令祂失望,所以咒詛他們,像那棵沒有果子的無花果樹一樣,主就要那些經過殿的器皿,只為主的需要而不為別的。但不是為神作什麼,而是「禱告的殿」,來執行(團體或召會)「權柄的禱告」,如此必定會經歷,「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已經得著了,就必得著。」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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