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得記的另類領會

〔讀經心得 35〕

 舊約中士師記與路得記兩卷書的作者可能都是撒母耳,涵蓋時段也重疊,因此一般認為,只有四章的路得記是士師記的附錄或補記。士師記是一卷以色列慘痛歷史的書,黑暗而腐臭,尤其最末一段(士十七1~二一25),論到以色列漸漸敗壞,最為明顯;路得記是記載一對夫婦佳美的故事,明亮而芬芳。這故事裡的主角路得猶如荊棘中長出的百合花,又如黑夜裡明亮的星。留意,士師記後段不是發生在士師時代後期,而是在早期,因為牽連到摩西和亞倫的孫子(十八30,二十28)。這很令人吃驚,以色列人佔有美地(預表基督)後不久,或許不到一百年,竟已墮落、敗壞到如此黑暗且腐臭的地步,其光景可由最後一節總結,「那些日子,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二一25)可知其主要原因。

 路得記不只在時間上與士師記後段相近,連這兩卷書的思路也順暢連續,譬如路得記中頭一位出現的人物 ── 以利米勒(得一2),這名字的原文意「神是王」,正與士師記最末一句,「以色列中沒有王」互相對應。我們通常把以利米勒當成負面、失敗的榜樣,因為遭遇飢荒而偏離正路;然而,若從神的經綸角度看,以利米勒或許有另外的屬靈意義,暗示以色列人不要神作他們的王,逼使以利米勒(神是王)只好帶妻攜子離開伯利恆(意穀物之家),到摩押(〔女兒〕從父親,即亂倫)地寄居。之後,發生路得記這段不只佳美的故事,更預示新約主耶穌的救恩。由此可以看出,撒母耳乃是藉這兩段相連的故事暗示,當時已岔開分成兩條路:一條闊路,留在美地的以色列人,逐漸走向敗壞和失敗;另一條狹路,以利米勒一家逃難到摩押地,受苦難、死亡,暗示神聖經綸的奧秘安排,竟然得回路得,嫁給波阿斯,成為基督的先祖。

 以利米勒的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意病人),一個名叫「基連」(意耗損、憔悴),他們都預表以色列人逃難到外邦,在神性(男人生命)方面軟弱、患病、耗損;最後三個男人都死在摩押地,留下三個寡婦。婆婆「拿俄米」意我的喜樂、愉悅或甜;兩個媳婦 ── 瑪倫的妻子「路得」,意朋友;基連的妻子「俄耳巴」,意長而厚的頭髮。俄耳巴經婆婆勸說,「回去吧!」就「與婆婆親嘴而別」(14上),預示俄耳巴雖外在有「長而厚的頭髮」,預表順服、服從;但裡面沒有異象和生命的所是作實際,經不起環境的試驗而退去。路得卻不同,雖與俄耳巴受相同試驗,「只是路得緊緊隨著婆婆」(14下),預示路得是她婆婆(預表聖民)的真實「朋友」,緊緊隨著婆婆。這對婆媳(皆為女人,預表人的生命)正好預表猶太人和外邦人,調和成一個身體即召會,「因祂自己是我們的和平,將兩下作成一個,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就是仇恨,」(弗二14)。

 在摩押地,以利米勒死了;這對婆媳因為「……聽見耶和華眷顧祂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得一6),回歸到猶大地,波阿斯(快速)出現了。這兩位男人 ── 以利米勒和波阿斯,都預表神(話)成了肉體(約一14) ── 基督,不過前者在舊造裡死,為救贖路得;而後者在新造裡復活,為使路得進入安息(註:路得的安息包括:有權利享受美地、得著丈夫、成家)。後者卻在兩方面預表基督:(一)波阿斯是富有且慷慨給與的人(得二1,14~16,三15),預表基督有追測不盡的神聖豐富,並且以祂全備的供應照顧神窮乏的子民。(二)波阿斯是親人(二20,三9,12),贖回瑪倫失去的產權,並且娶了瑪倫的寡婦為妻,「……好叫死人(以利米勒)的名得以在他的產業上存立,免得死人的名從他的弟兄中,並從他本鄉滅沒。」(四10),以產生必需的後嗣(9,13),預表基督救贖召會,使召會成為祂的配偶,好叫祂得著擴增。

 波阿斯既預表基督,也預表擴增(約三30)的「那基督」(林前十二12註2),指團體的基督,由基督自己作頭,召會作祂的身體,連同所有信徒作肢體所組成。因此「波阿斯」也預表聖殿中的柱子(王上七21),它的原意也譯成,「在祂裡面有力量」,預表在召會生活中剛強、站立並領頭的弟兄們(加二9);在聖經裡,柱子是神建造的標記、見證,神的見證,指愛主並服事召會的信徒,藉著在實行身體生活中被變化而成的。

 還有一位關鍵人物 ── 婆婆拿俄拿米(我的喜樂、愉悅,或甜),少有人仔細提到她。她雖對兩個媳婦講的話(得一8~15),都屬於消極、洩氣的話,卻把路得帶回美地且引到波阿斯面前,成就這段美事。她從剛回到伯利恆(穀物之家)時,不要人叫她「拿俄米」(甜),要叫她「瑪拉」(苦),以符合她在摩押地外在的經歷,但回到聖地後,「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當受頌讚的,祂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親人;……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鄰舍的婦人給孩子起名,說,拿俄米得兒子了;就給他起名叫俄備得(服事或僕人)。」(四14,16,17)短短幾節經文便使我們明白,信徒帶一個外邦罪人得救、得著神完整的救恩,這會使我們原本苦悶、下沈的召會生活,在內裡變成甜美、喜樂、滿了生命活力,如得兒子作神的僕人服事神。阿利路亞!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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