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祭司的關鍵服事

〔讀經心得 32〕

 約書亞記第三章記載以色列人過約但河,預表受浸,其中有一段話講到祭司相關的關鍵服事,非常值得我們深思。「等到抬全地之主耶和華約櫃的祭司,把腳掌踏在約但河水裡,約但河的水,就是從上往下流的水,必然斷絕,立起成壘。百姓離開帳棚要過約但河的時候,抬約櫃的祭司乃在百姓的前頭。抬櫃的祭司到了約但河,腳一沾到水邊,那從上往下流的水便……立起成壘;……於是百姓在耶利哥的對面過去了。」(書三13~16)

 這裡一開頭便說「等到」,含示有一個行動或一種服事,非由祭司啟動不行,並且是由「抬全地之主耶和華約櫃的祭司」來服事、來開動,不是由利未人來服事,甚至也不是由肩上沒有抬約櫃的祭司來決定。為著我們有分參與這關鍵服事,神特別制訂「拿細耳人的願」(民六2),使有心、絕對奉獻者都有作祭司的資格。這乃是預示,今日召會光有作事的利未人,卻缺少「有屬靈異象、生命長進、啟示和經綸的祭司」來帶頭,是不行的。

 再者,「抬約櫃的祭司走在百姓前頭」,這乃是描繪出,約櫃帶頭,祭司憑信服從,百姓在後面跟從。這樣往前的行動,是何等的有秩有序。約櫃扛在祭司的肩頭上,指明抬約櫃的祭司按預表是與三一神成為一個實體(3)。一個祭司扛不起約櫃來,至少要有四個祭司或六個,甚至十二個配搭、協力,一起同心合意地用肩頭抬起約櫃,這是一個團體的神人行動、服事。約櫃預表基督;祭司們代表我們(建造的服事者),基督與我們調合成為一而行動。神在祭司的行走裡行走;祭司也在神的行走裡行走。不過在這行動裡,祭司仍是少數人,這是得勝者的原則。

 接著祭司一同作一件事,就是「把腳掌踏在約但河水裡」,這是一件團體信心的行動或表現。因為約但河水原本在這個時期—收割的日子—漲過兩岸,但此時河水卻斷絕,立起成壘。按經文記載,神或摩西當時並沒有吩咐祭司,必定是他們肩上的約櫃直接帶領、推動他們,在信心裡把腳踏進水裡。當他們的腳一沾到水邊,那從上往下流的水便在極遠之地停住,立起成壘。這是以色列人進入美地時,神為他們所行的第一個「神蹟」。這樣的神蹟對以色列人必然是一個「記號」,表明他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也是活躍、奮力往前的。今日召會的服事就是扛抬約櫃、扛抬主的見證,所以我們需要省察,我們的服事有這個記號嗎?若沒有或不明顯,就該同心禱告,尋求主的同在。

 以下的經文繼續說到,「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在約但河中的乾地上站定,以色列眾人就從乾地上過去,直到國民盡都過了約但河。」(17)這事似乎不屬於神蹟的部分,但明顯彰顯或證明神與人是一。抬約櫃的祭司在約但河中的乾地上站定,直到國民盡都過了約但河,這事若稍微思考一下,我們不免就疑問,祭司要站定多久才能讓二百萬百姓排隊依序過河?或許要十小時、一整天或更久,他們站著不動,而且要負重地一直抬著約櫃(神的見證)。眼看我的親友、朋友……一個一個過去,自己卻一直不能動,除非是死人,否則怎能忍受?

 再說,祭司倘若軟弱、疲乏,提早先過了河,就不僅還有許多百姓過不了河,甚至有些人會淹死在河裡。所以,祭司必定要憑信首先下河,最後在死和復活裡過河,因此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一定有神人的實際,並且是得勝者,這樣才能見證,「這樣,死是在我們(祭司)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召會)身上發動。」(林後四12)

 今天,我們這些在召會裡的服事者,若不肯有這節經文所啟示的經歷,並且效法抬神約櫃之祭司的榜樣,我們所服事的召會就不可能真實進入並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這就是召會中負責聖徒們該有之關鍵、得勝的服事。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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