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在真理中行事為人

〔讀經心得 24〕

 約翰貳書和參書是老約翰最後寫的兩卷書信,可能都寫在啟示錄和約翰福音之後。老約翰在這兩卷書中都強調「在真理中行事為人」(約貳4,約參3,4)。這兩卷書總共只有二十七節經文,其中居然有三節提及「在真理中行事為人」,而且都放在前面,顯示他迫切並且看重這話。在進入本主題前,讓我們先複習一下當時的歷史背景。

 保羅的職事是要完成神新約經綸的神聖啟示(西一25~27),就是三一神在基督裡成了賜生命的靈,產生基督的眾肢體,以構成並建造基督的身體,使三一神在宇宙中得著完滿的彰顯─神的豐滿(弗一23,三19)。保羅的著作大約完成於主後六十七年。在他離世前後,他的「完成職事」就受到背道的損壞。過了四分之一世紀,約在主後九十年,約翰的著作出來了。他的職事不僅是要修補受了破損的保羅職事,更是要給舊約、新約裡全部的神聖啟示,作一個終結。

 約翰職事的中心點,乃是神聖生命的奧祕。約翰福音是福音書的終結,揭示主耶穌基督的身位和祂工作的奧祕。約翰的書信,特別是約翰壹書,是書信的終結,揭開神聖生命交通的奧祕,就是神的兒女與父神、並神的兒女彼此之間交通的奧祕。然後,約翰的啟示錄是新舊兩約的總結,啟示基督是神兒女生命的供應,使祂得彰顯,以及祂是三一神宇宙行政的中心這個奧祕。(錄自約壹一1註1)

 保羅對年輕同工提摩太說:「倘若我耽延,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講到活在召會裡的「活神」,對召會必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在異教廟裡的偶像是無生命的,但神是活的,不僅在祂活的殿(指信徒,林前三16) ── 召會 ── 中活著,並且在其中活動、行動並工作。因為祂是活的,召會也就在祂裡面、憑祂並同祂活著。活的神與活的召會,同活著、同行動、同工作。活的召會是活神的家和家人,因此成了神在肉體的顯現。這裡的「真理」,是指照著神新約的經綸,在新約裡所啟示,關乎基督與召會的真實事物。召會是支持這一切實際的「柱石」,也是托住這一切實際的「根基」。地方召會該是這樣的建築,托住、擔負並見證基督與召會的真理 ── 實際。柱石支持建築物,根基托住柱石,這是隱喻的說法。召會就是這樣支持真理的柱石,也是這樣托住真理的根基。

 這裡「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是指召會,不只是長老、同工、負責聖徒,而是「每一位弟兄姊妹」。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聖言確是如此啟示。難怪,最末一位寫聖經的使徒 ── 老約翰,在他最後兩卷書信中急切地釋放這負擔,「在真理中行事為人」,這話裡包括兩件事:認識真理、在生活行動裡照真理實行。這不是客觀的道理,而是主觀的經歷。我們必須留意,聖徒若都能照真理而實行,竟然會令使徒(代表主)說出那麼興奮和喜悅的話:「大大喜樂」(約貳4,約參3),或是「喜樂就沒有比這個更大的」(約參4),用來安慰並鼓勵那些真實實行真理的聖徒們。

 這裡的「在真理中行事為人」是最簡單、最直接的表達,指主觀地把真理(亦即神、基督、那靈和神的話),在平常為人生活的對人、對事之中活出來、見證出來。有經歷的聖徒都知道,這幾乎是不可能作到的事,除非我們天天認真操練以下這幾件事:學習真理(追求話、實際的靈)、經歷真理(有摸著、有見證)、講說真理(申言、見證)而擔負真理(作柱子)。(摘錄自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冊)。這四方面的操練不能只是知識道理,而是需要眾人真實地學習、操練、經歷,並且承受託負(如同盡責的區負責)。這就是老約翰所說的:「在真理中行事為人。」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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