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認識女人的生命

〔讀經心得 18〕

 神原初造人是創造他們有男有女(創一27)。這節中的男女,原文意思指男性與女性。但到二章十八至二十五節,神因那人(指亞當)獨居不好,為他造一個幫助者作他的配偶或補滿,就用他的肋骨來造成一個「女人」,原文「伊施沙」是二十三節中「男人」和二十四節中「人」,原文均是「伊施」的陰性名詞。因此聖經中譯作女人的伊施沙,不重在性別而重在功用,就是作伊施的配偶、補滿和幫助者(二22),為著建造成一體(一個肉體;)(24)表徵神(基督 ── 伊施)與人(召會 ── 伊施沙)的調和為一。(詳見「創世記前兩章中神的經綸」)然而男性、女性在表徵上也有重要的區別:男人表徵人的生命剛強、作頭、獨立自主的部分,預表神或神性;而女人則表徵人的軟弱(彼前三7)、依靠、服從(彼前三1)、跟隨男人(即神)的部分,預表人或人性。(參林前十一7~12)神造人不過用了三節聖經(創一26,27,二7)而造伊施沙即女人卻用了八節(二18~25)。這明顯暗示女人生命的重要,是神所倚重的。最直接、明顯的例子,當然首推神應許失敗、墮落的先祖,「伊施沙(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按三15的原文),這位是「伊施沙」而不是「伊施」的後裔,所以我們都應當正確地作一個女人,不出頭,完全依靠神,並順服男人 ── 基督。因為基督就人性說,是伊施沙生的,由伊施沙得著人的生命,有分於血肉之體(來二14),也有人的性情,所以「女人」(伊施沙,下同)可說是基督人性的根源,據此我們說,女人表徵人性,只是基督沒有罪(來四15)。

 回到預表,當女人建造好並被亞當接納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含示男人與女人彼此生命聯結,肉體合一。因為骨表徵裡面(神的)生命;肉表徵外面(人的)身體;夫妻同有一個生命、同過一個生活。然後神下結論:「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直譯一個肉身)。」(24)這裡的「因此」,在新約無論主耶穌或保羅引用(太十九5,弗五31),均譯成「為這緣故」,為何緣故?當然指神的心意(創二18) ── 神的主宰(權柄)和人的揀選(二23) ── 人的配合(順服)。不過有一點與我們天然人的觀念不合,不是女子離開父母嫁入男家,反倒是男人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因為男人剛強、作頭的生命不應來自肉身的父母而該源自神聖的生命(註:當時亞當的父母是神,因此這話最好的解釋是,人和神的關係不該停留在神造作和創造人的關係 ── 創造者與受造者的關係上,而該藉婚姻的啟示,進到彼此建造的生命關係 ── 夫妻一體的關係裡);而女人的生命則不同,因為女人的生命表徵能為神所用人的生命。因此,詩篇一四四篇十二節說:「願我們的兒子,從幼年好像樹木長大(表徵神聖生命增長);願我們的女兒,如同房角的柱石,是按宮殿的樣式鑿成的(表徵人的生命為神所用,以製作器皿,並建造神的殿)。」顯然兒子(男人)的生命預表神聖的生命,只需長大、增加;而女兒(女人)的生命預表人的生命,卻需要更新變化、被製作、雕刻和鑿成柱子。不過,你我不論男女,都有這兩面的生命(林前十一11,12)為神使用(但「服權柄的表記」是只託在姊妹的頭上;)(10)。男人代表神,要屬靈、剛強;而女人代表人,要依靠、順從(男人)。有一明顯的例子,彼得提起,「撒拉順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彼前三6)其實在撒拉稱他為主(創十八12)之前,亞伯拉罕就求她(騙人)說,「妳是我的妹妹」(創十二13)。亞伯拉罕是為保自己的命說「白謊」的丈夫,值得撒拉順從他嗎?這是神的行政或命定,撒拉仍稱他為主,證明她順從,因此在新約聖經中特別被提名記念。至於撒拉「苦待」(十六6)甚至「趕出」(廿一10)夏甲,前者有亞伯拉罕的授權(十六6),而後者神曾為她表白(二一12),不能算作撒拉不順從亞伯拉罕,或自己出頭。另外,在出埃及記一章啟示,神需要一種生命 ── 神聖生命,為要保全祂的百姓,並預備一位拯救者 ── 基督,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綑綁。而兩者都只能藉著女人的生命得成就,就如第一章中的收生婆和第二章裡所有的女人 ── 摩西的母親和姊姊、婢女、法老的女兒,以及米甸祭司的七個女兒。所以在這種意義上,所有的弟兄都該是女人,就是依靠神、順服神、跟從神過生活的人。

 摩西本身也是一個例子,他一生有三個四十年。在他四十歲時,過著獨立的「男人」生活。他行事向神獨立,用他天然的力量打死了一個埃及人。然而,在第二個四十年間,摩西被擺在一邊,神教導他,不用他「男人」的生命。要訓練一個男人過「女人」的生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在摩西一生的第二個四十年間,他學習作一個女人。在他的第三個四十年,從八十歲到一百二十歲,摩西過的是「女人」的生活。惟有一件事例,當他第二次擊打磐石的時候,他向神獨立。(民二十7~13)因著摩西在那個場合的舉動像男人,他激怒了神,因此被剝奪進入美地的權利。通常讀聖經的人以為摩西是以色列人的首領,然而,摩西對自己沒有這種觀念,他從不擅取首領的地位。當以色列人背叛他,他認為是背叛神,而不是背叛他。摩西只有到神面前,把難處告訴祂。摩西這樣作,便是尊榮神作元首,是那獨一的男子。這表示摩西過著「女人」的生活,就是倚靠神的生活。

 舊約中另一個明顯的例子是約伯。他原來憑男人的生命活出一種完全且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生活,連神都誇獎他。但經過試煉、苦難和與朋友冗長的辯論後,蒙神開啟,他終於醒悟,知道要厭惡自己(指天然男人的生命),而寶愛女人的生命(指更新、變化過人的生命)。這點可清楚由之前他看重兒子為他們獻燔祭(伯一5),和之後他重視女兒為她們起名(有特殊含意與目的,伯四二14)並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15)看出來。(詳見「約伯的救恩」)

 新約中女人生命的重要更是明確。主耶穌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是童女懷孕所生(賽七14),是出於女人的生命。而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徒也是童女。因為在馬太二十五章一節,主耶穌把祂的門徒比喻為童女;在林後十一章二節保羅也說:「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身為信徒,我們的地位該是童女的地位,我們的生命也該是童女的生命。基督是那獨一的丈夫(男人),在祂眼中我們都是童女。這也符合耶利米書所說,「耶和華在地上創作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圍護男子。」(耶三一22)在新造裡,所有聖徒都是女子(女性),圍繞那獨一的男子 ── 基督。這裡「圍護」一字原文意轉動、環繞和圍繞,並無保護之意,所以「女子圍護男子」不是指女性護衛男性的意思(神性絕不需要女性保護),而是指要進入新造,我們必須先操練作女人 ── 依靠的生命,跟從主即圍繞主之後,才能作真男人 ── 得勝的生命(指擴大團體的基督),進入國度,正如約伯最終所領會的(伯四二)。

 感謝主!光照我們,看見「女人」的生命是惟一對神有用的生命。我們都必須知道,神絕不使用天然男人的生命,無論人將它修煉的多好,即便像約伯那樣。所以當摩西被以色列人激怒,回到男人的地位,未照神吩咐而再次擊打磐石,便失去了神的祝福。今天在主的恢復裡,在祂的經營和行動中,我們都必須儆醒,恐懼戰兢,行事不向神獨立。願我們都領悟,只有我們在每一個時刻,在一切事上,都是倚靠祂的「女人」,神才能使用我們。惟有「女人」的生命才對神有用,這是極其重要的。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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