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以賽亞書五十七章「靈和心的甦醒」

〔讀經心得 12〕

 以賽亞書五十七和五十八章論到「與作耶和華僕人基督無關的雅各家之惡人,他們邪惡的光景和需要」,其中有一節經文講到人的心和靈的甦醒,對我們服事主的人而言,這節經文極為重要且關鍵,因為說出我們從惡人變成僕人。

 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5節:「因為那至高至上、住在永遠、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必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靈裡痛悔卑微的人同居,要使卑微之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之人的心甦醒。」這裡「靈」的意義,與六十六章一和二節有密切相關,因為神不認為天或地是祂的居所,也不認為以色列人為祂所建物質的殿,是祂安息的地方。舊約裡的帳幕和殿,只是神與以色列人聯結的象徵,神認為以色列人纔是祂真正的殿(來三6)。所以神要與以色列人聯結,與他們成為一個實體,這一個實體乃是屬靈的殿,神與以色列中敬虔的人都住在其中(詩二七4,八四10,九十1,彼前二5)。

 根據六十六章這二節和五十七章15節,神所渴望得著的住處,乃是一班可以讓祂進入的人。神要在宇宙中得著一個住處,是神與人的調和,在其中神被建造到人裡面,人被建造到神裡面,使神與人,人與神,能成為相互的住處(約十四2,20,23,十五4,約壹四13)。在新約裡,這個住處,這個殿(家),乃是召會,就是神在信徒靈裡的居所(弗二22,提前三15)。這個宇宙建造,這個宇宙的殿終極的顯出,就是新耶路撒冷。在這城裡,神在人裡面,以人作祂的居所;人也在神裡面,以神作他的居所(啟二一3,22)。(錄自賽六六1註1)

 至於本篇主題的經文,一開頭便啟示,神是「那至高至上、住在永遠、名為聖者的神」。這裡提到神有四面的特徵:至高、至上、住在永遠、名為聖者。這些都是人原本所沒有的,但是神的心意卻要人「至高」,因為「信靠耶和華的人,好像鍚安山」(詩一二五1);神要人「至上」,因為「尋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神要人「永遠」,因為「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傳三11);神要人「成聖」,因為「好使她(指召會)成為聖別、沒有瑕疵」(弗五27),這必然與神和人同住、同居有關。

 接著神講到自己的住所,一定要與祂前述四面特徵相匹配。那麼到底住在那裡才適合祂呢?祂明言啟示,祂要與心中痛悔和靈裡卑微的人同居;反過來講,人若不能靈卑微和心痛悔,就必定不能與祂同居。這個原則到了新約,仍然成立不變。所以,我們光說祂與人同居,是過度簡化神的話了,還必須加上兩個關鍵要件,與人的「心」和「靈」相關—心中痛悔和靈裡卑微。

 照前文看,這節裡的「人」是專指雅各家的惡人,用新約的話說,是指召會裡的舊人,仍活在墮落、敗壞光景裡的人。神絕無法住在那種人裡,必須他們的「靈」是卑微的。當然,再往前,就是自己的靈必須是貧窮、倒空的(太五3註1,2);並且還要知道自己的「心」(靈的良心擴展到魂而成為心)是罪惡、敗壞的。所以,心中痛悔,甚至清心(8註1)乃是必須的。「甦醒」原文有「活、存活、復甦、康復」等意義,這裡似乎不是強調復活,而是指得救後又軟弱、失敗,還活在舊人裡的聖徒,主要是指他們重新活過來,康復到有能力、盡功用的情形,這就是甦醒。

 從以賽亞書這幾節經文來看,今天召會中的每位聖徒都該是「忠信又精明的奴僕」(太二四45),必須認真對待這節經文,每天都「甦醒」,就是在生命裡積極、喜樂地活著,並且應該不斷操練在靈裡卑微,就是謙卑(彼五5註7)、不重看自己(太十一29註1)。這樣才能聽見主最微小柔細的聲音(王上十九12),和人話中屬靈的啟示、幫助、教導、勸勉和鼓勵。此外,還要藉著反省、省察(該一5共五處),心裡痛悔,也就是心被壓碎。不只懊悔、認罪,更是魂被破碎、壓榨、雕刻,正符合倪弟兄的著作《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把人(的心)與靈擺在一起,魂要先死,靈才活出來。(詳見「不死就不生」)當大家都一起真實操練,召會就會「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2)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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