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提摩太前書讀經心得拾穗

〔讀經心得 2〕

 新約聖經二十七卷書中,有十四卷是出自於保羅,這其中大部分的受文者都是團體的,例如羅馬書是寫給在羅馬的聖徒,以弗所書是寫給在以弗所召會的聖徒,希伯來書是寫給希伯來信徒。惟獨有四封書信是寫給個人的,那就是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與腓利門書。但嚴格說來,腓利門書是保羅寫給腓利門一家人與在他家中的召會(門一1~2),所以保羅真正寫給個人的書信只有提摩太與提多二人,這二位年輕弟兄也是保羅在書信中提到的「真孩子」(提前一2、多一4)。

 我們相信保羅寫給提摩太的書信更是有專特個人牧養的成分。舉例說,保羅向著年輕同工提摩太敞開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16)從這一句經文來看,這是一種牧養,因為它顯示保羅沒有高人一等,甚至是比所有罪人更卑下。這樣低的姿態對提摩太是一種顧惜,讓他可以向保羅更加敞開自己,而能成為保羅親密的配搭同工。其次,這也是一種成全,說出與主同工的人,必定是在主的光中。因為惟有在神的光照中,才會真實看見自己的敗壞與自己所在的地位。因此,真正的服事不是只關心作工有多少果效,而是看見我們的身分就是「蒙大恩的罪人」。所以我們沒有什麼可驕傲的,乃是主憐憫的臨及,才使我們能有分主的工作。

 從聖經來看,在保羅的十四封書信中有十一封都提到提摩太,可見提摩太一定是保羅緊密配搭的年輕同工。但是保羅為何選擇提摩太作他的同工呢?提摩太當時是如此年輕,他可靠嗎?他忠信嗎?我們查讀聖經,提摩太的名字第一次是出現在使徒行傳第十六章,這背景是保羅的第二次行程、再次經過特庇與路司得的時候。有一經節說到「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們都稱讚他」(徒十六2),這明確表示提摩太就是一個有服事並且為路司得和以哥念兩處召會弟兄們所稱讚的年輕弟兄。

 再仔細查看地圖,路司得和以哥念相距有五十公里遠,以當時交通不便的時代而言,這位年輕的提摩太服事範圍是相當大的。套用今天竹苗大區的環境而言,這相當於一位青職弟兄不僅在新竹市召會配搭,也在苗栗通霄召會有服事(新竹市與苗栗通霄鎮相距五十公里遠),而且這兩處召會聖徒對他的服事與為人讚譽有加。可以說,這是一位相當有身體感的弟兄,不侷限在自己所在的地方召會。這應該就是保羅為何會帶著他一同出外福音開展的原因。

 保羅寫給提摩太的書信,部份內容也可以看作是在成全提摩太如何服事,例如,「所以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提前二1)因為年輕人行動力很強,作工總是希望能立竿見影。但保羅卻提醒提摩太,服事的根本乃是禱告,禱告才是一切服事的起頭。惟有在禱告中與神調和才能讓神有絕對的主權,讓主的心意翻印到我們裡面。

 倪弟兄說,在神的工作上有三件要緊的事,絕不可忘記。第一,神工作的起頭乃是神的旨意;第二,神工作的進行乃是神的能力,不是自己的能力;第三,神工作的結局乃是神的榮耀。服事主的人常常會犯一個嚴重錯誤,將「自己想要做的」誤認為是「從神來的負擔」。所以,若沒有夠多的禱告,我們怎能得知神得旨意呢?若沒有夠多的禱告,我們的服事就容易出於我們的己,倚恃天然的能力和幹才。一旦有些外面的果效,就必定會沾沾自喜,稱許自己的勞苦與努力,竊取神的榮耀。

 「人若渴望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提前三1)監督的原文是由「在上面」與「觀看」所組成,因此是「在上面觀看」的意思。這說出一個長老不是僅僅勞苦服事,更需要有一種屬靈高度來關心留意聖徒盡功用的景況,並適時的鼓勵、引導、幫助。在召會生活中,監督不單指長老或負責弟兄,更可以擴大應用到小區、小排的服事者身上。但切記我們這些服事者不能在「上面」監督 ,就一直停留在「上面」;我們還得「下得來」,與聖徒一同配搭。就如舊約的尼希米雖貴為省長,但他在那些預備與仇敵爭戰的人當中,也一同有分於夜間守望,他乃是親自參與(尼四9~23)。所以長老與服事者雖然負監督的責任,但也必須在聖徒前面帶領他們,帶著弟兄姊妹做,不是在後面「趕」他們做。舉凡在召會生活中的帶領與行動,特別在傳福音與牧養聖徒的事上,總要先作眾聖徒的榜樣:「跟我來、看我的!」不是以「聲」作則,而是以「身」作則。因為作榜樣才是最好的牧養,也最能激勵眾聖徒。

 提前三章也提到「監督」所該有的另一項條件:「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莊重服從。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料神的召會?」(提前三4~5)我相信保羅在此要提醒提摩太,一位監督或是長老不能只單單注重他在召會服事的果效(召會聖徒能看到的一面),也需要留意自己家裡的屬靈光景(聖徒看不到的一面)。這對背負責任與配搭服事的聖徒們而言,是個重要的提醒。因為我們在召會中、在聖徒面前,常能夠儆醒,在調和的靈裡生活行動。但是在家中,我們卻容易活在肉體裡,不在靈裡生活行動。

 的確,家中的光景常是我們操練屬靈的試金石。所謂「屬靈到家」,若是在家中也能操練凡事活在調和的靈中,那就真是屬靈了!家庭生活極大部分是我們這個人所是之彰顯的結果,所以我們也需要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有一種積極進取的光景。「生命顯於生活,生活就是工作」,在生活中正確的彰顯,更能加強我們所說的。當我們的所說、所做與所是趨於一致時,我們才會有真實屬靈的衝擊力。

 感謝主!保羅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不僅讓我們看到保羅對提摩太的牧養與成全,書信裡的諸多內容對於今日有心服事的聖徒而言,更是寶貴的原則,使我們能有正確而合乎神心意的事奉。

(林聖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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