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神全副軍裝中頭項和末項的真理與神的話

〔讀經心得 162〕

 以弗所書最末一章(弗六),結語前論到,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六10~20),其中題起「站住」(11,14),或「站立得住」,(13)三次;此字原文意樹立、安置、立定,都與「要穿戴神全副的軍裝,」(11)或「要拿起神全副的軍裝,」(13)相關。前五章在多方面描繪召會如何在「積極」一面成就神永遠的定旨。這裡可以看見召會在「消極」一面是戰士,擊敗神的仇敵 ── 魔鬼。要作這事,我們需要穿戴神全副的軍裝。「要穿戴」是個命令。神為我們豫備了軍裝,但祂不替我們穿戴,必須我們自己「穿戴」,運用我們的意志與祂合作;而且需要基督的身體來「拿起」,單個的信徒是不行的。所以我們不僅要個人「穿戴」,更要「團體(身體)」「拿起」這神全副的軍裝。

 這裡十至二十節啟示,基督是神全副軍裝的構成成分,共有六項:真理束腰、義的胸甲、和平福音作鞋、信的盾牌、救恩的頭盔和那靈的劍,其中惟有末項那靈的劍是為著攻擊仇敵的。不過本文只聚焦交通第一項和最末項,因為它們明顯聯於「話」 ── 真理和神的話。只是前者重在守勢,後者重在攻勢;兩者在與仇敵爭戰中都非常重要。

 先看頭一項,「所以要站住,用真理束你們的腰,」(14)這裡的「真理」不是指客觀的道理,而是指主觀的經歷,照著這辭在四章的用法,(四15註2,21註1,24註4)這裡的真理,是指「神在基督裡作我們生活的實際,就是神成為我們生活中的實際和經歷」。這也就是基督自己從我們裡面活出來。(約十四6)這樣的真理,這樣的實際,乃是我們的腰帶,為著屬靈的爭戰加強我們全人。這段話雖短,前面題到「站住」,後面講到「束腰」,兩者都與基督(實際〔真理〕的靈,約十四17)和祂的話(雷瑪)有關,是過召會生活絕不可缺少的;換句話說,平日缺少對主話(聖經)的真實經歷與享受,不僅無法在爭戰中得勝,甚至在生活中也站立不穩,隨時會被絆跌。

 再看末項,「還要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接受救恩的頭盔,並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時時在靈裡禱告,並盡力堅持,在這事上儆醒,且為眾聖徒祈求。」(17,18)在進入這兩節的主題前,先題及兩個要點:1. 開頭(17)和結束(18)都與禱告和祈求相關,這是非常重要且關鍵的。前節指我們藉著禱告和祈求接受救恩的頭盔和神的話(雷瑪),後者再強調在靈裡禱告,並為眾聖徒祈求。由此可見,禱告是應用神軍裝唯一(且絕不可少)的路;2. 這裡不單講到第六項 ── 「那靈的劍」,也同時提到第五項-「救恩的頭盔」。前項重在「靈」,尤其內住的那靈,後項重在「魂」,尤其是心思、思想。這兩項與我們的靈和魂有關聯的重要軍裝,最需要藉著禱告、祈求,才能合適地運用。

 十七節的「接受」不僅接受救恩的頭盔,也接受神的話。這指明我們需要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接受神的話。我們接受神的話時,需要禱告。「禱告」可視為惟一、具決定性、不可或缺的憑藉,叫我們藉以應用前題六項,使軍裝實際的供我們使用。「救恩的頭盔」是為著遮蓋我們的心思、思想,抵擋那惡者射到我們裡面的消極思想。這樣的頭盔,這樣的遮蓋,乃是神的救恩。撒但把威嚇、憂慮、罣慮和其他叫人軟弱的思想,注射到我們的心思裡。神的救恩就是我們抵擋這一切所拿起的遮蓋。這樣的救恩,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經歷那拯救的基督。(約十六33)在神軍裝的六項中,惟有這一項「劍」是為著攻擊仇敵的。「那靈」是神的話-雷瑪。那靈和話都是基督。(林後三17,啟十九13)基督作那靈與話,能供我們進攻的劍,殺敗我們的仇敵。「話(雷瑪)」指那靈在一切情況下,所說即時的話。劍、那靈和話,三者乃是一。聖經中常時的話 ── 婁格斯,成了即時的話 ── 雷瑪,就是那靈,也就是劍,可以擊殺仇敵。所以在爭戰中,我們要將聖經中「常時的話 ── 婁格斯」,就是藉主觀經歷、享受和運用而成了「即時的話 ── 雷瑪」,就是「那靈」,也就是「劍」,可以攻擊、殺敗仇敵。十八節的「靈」指我們重生、有神的靈內住的靈,可視為調和的靈,就是我們的靈與神的靈調和的靈。在禱告中,我們所該用的主要機關,就是這我們的靈。我們還要保持禱告的生活,需要「盡力堅持」,經常、持久的留意。我們更需要為這禱告的生活「儆醒」,警戒。「為眾聖徒祈求」,指明我們需要特別為眾聖徒禱告。

 最後,有一件事要題醒,神全副軍裝中頭一項的真理和末一項神的話都與聖經中的「話」有密切關聯,不過前者重在「婁格斯」(素質 ── 生命,包括生活中行事為人),後者重在「雷瑪」(經論 ── 工作,包括服事與爭戰),兩者都與我們日常讀經和相關經歷與享受有關。同時還要題醒,這需要基督身體來拿起軍裝,必須是團體配搭的,所以前面題到讀經、經歷和享受,都要在身體,即在召會的聚集、聚會、相調裡,眾聖徒(人越多越好)共同追求、操練和實行。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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