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經歷基督從禱告和順從起始

〔讀經心得 160〕

 李常受弟兄說,基督的榮耀惟有藉著「經歷基督」才能臨到;基督自己就是神的榮耀。神經論的目標,乃是要我們都照耀出祂的榮耀。當我們在這樣的光照(看見異象)之下,基督就要以祂自己浸透我們,我們就享受基督活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人位的甜美。(摘錄自《新約總論》,十冊)我們所以不敢向人強調,我們照耀出祂的榮耀,因為自己不懂、不會「經歷基督」,就如讀經,必須要信入經文,認真實行、經歷並享受基督,即實化「話成了肉體」。(約一14)

 至於如何經歷基督且在神經綸裡,我想腓立比書是最合適追求經歷基督的一卷書,因為它的主題就是「經歷基督」── 以基督為生活、為榜樣、為目標、為能力及祕訣;本書由引言(腓一1,2)之後,立即進入使徒的禱告、祈求,「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神;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總是歡歡喜喜的祈求,」(3,4)由此可見,要活基督以顯大基督,最重要的便是為聖徒祈求,且總是歡歡喜喜的祈求(暗示在靈裡、在愛裡祈求),保羅接續就說出其關鍵點,「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裡」,切切的想念聖徒,(8)向主「禱告」,看出是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裡為聖徒禱告、祈求,是我們最該學習、操練的。八節的「心腸」表徵裡面的情感(屬耶穌的魂),指柔細的憐憫和同情。使徒甚至在基督的心腸,基督裡面柔細的各部分裡,與基督是一,切切的想念聖徒。這指明,保羅經歷基督乃是與基督「裡面的各部分聯為一」,而在其中「享受祂作恩典的供應」,這是最關鍵的要點。至於我們該如何能像保羅一樣,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裡呢?這是本文的主題,下面僅聚焦於「禱告」和「順從」兩方面學習並操練。

 讓我們仔細讀保羅的禱告:「要你們的愛,在充足的知識並一切的辨識上,多而又多的洋溢,使你們能……結滿了那藉著耶穌基督而有的義果,使榮耀稱讚歸與神。」(9,11)從九節的「愛」(agape)出發,這愛不是人的愛,是神聖的愛;是「神就是愛」(約壹四8)的愛,需要「在弟兄相愛上供應愛。」(彼後一7)腓立比的信徒很有愛,但他們的愛需要多而又多的洋溢,不是愚昧的,乃是有充足的「知識」,顯然這裡的知識不是出自魂本身,因為前面既是神聖的愛,那按序知識必定是在靈裡、受靈(不受魂)管治;不是無知的,乃是有一切的「辨識」(出自靈,不出自魂),使他們能鑑賞那更美、不同的事。這應當包括辨識十五至十八節不同的福音傳揚,以及三章二、三節不同的人。「辨識」即敏銳的知覺,道德的機智。保羅所關切的,是這些腓立比的信徒不要愚昧的愛他們,乃要用一種在充足的知識和敏銳的知覺上洋溢的愛,清明的愛他們。簡單講,我們要有這樣的愛、知識和辨識,都需要在靈裡、在基督裡,更要在「那靈」裡,從我們「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才能「多而又多的洋溢」。十一節的「義果」是信徒在神和人面前站在義的地位上,憑著義的元素,過正確生活的活產物。這不是憑著信徒天然的人所能有的,叫他們對自己有可誇的;乃是藉著耶穌基督作他們的生命,給他們經歷而有的(不重在工作和成果,而是生活中活出、彰顯),使榮耀稱讚歸與神。

 保羅不僅自己為腓立比聖徒禱告,更需要腓立比聖徒為他祈求,「這事藉著你們的祈求,和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終必叫我得救。這是照著我所專切期待並盼望的,就是沒有一事會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體上,現今也照常顯大,」(腓一19,20) 這「祈求」是基督身體(召會)供應的原因、憑藉,對使徒而言,非常重要、關鍵。這證明,被囚並沒有使保羅與基督的身體隔離,斷絕這身體的供應。「全備的供應」原文指歌詠團的首領,供給團員所需用的一切(為著團體唱歌)。包羅萬有之靈這全備的供應,叫保羅在為基督受苦時,能活基督並顯大基督。「得救」原文同二章十二節的「救恩」。這裡的得救就是那裡的作成救恩,指得著維持並加力,能活基督而顯大基督。這需要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二十節的「是生,是死」直譯,是藉著生,或是藉著死。「顯大」意在使徒的身體受苦時,基督得著顯大,也就是顯示或宣揚為大(沒有限量)、得著高舉、得著稱讚。他的受苦給他機會,彰顯(團體的,包括為他祈求的信徒)基督無限的偉大。他不要律法,不要割禮,只要基督在他身上顯大。本書是論到經歷基督。在任何境遇下顯大基督,就是經歷基督而有最高的享受。

 以上一章兩段經文,給我個人莫大的亮光和啟示,尤其是「禱告」、「祈求」和結「義果」,兩面都是出於「耶穌的心腸」、使徒的稱許(職事的需要)和「藉耶穌基督而有的」,雖然都與腓立比聖徒有關,卻與他們的「己」和「作(工)」沒有關係,所以這兩面都是真實地活出、顯大基督了。這是我們學習經歷基督的頭一步-禱告、祈求(連於基督)和結義果(活出基督)。

 接著進入第二章,另有一段經文論到以基督為榜樣。(腓二5~11)一開始便說,「你們裡面要思念基督耶穌裡面所思念的:」(二5)這裡「你們裡面要思念的」,是指三節的「看」和四節的「看重」。當基督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顯為人的樣子,並且降卑自己(7,8)的時候,祂裡面也有這種思念和心思。要有這樣的心思,我們需要在基督的心腸裡(一8)與祂是一。要經歷基督,我們需要到一個地步,就是在祂內在柔細的感覺和思想裡與祂是一。一章是顯大基督、活基督。(20,21)本章是以基督作我們的榜樣、模型。這榜樣乃是我們救恩(二12)的標準。「生命的話」(16)藉著運行的神作出模型,將救恩應用到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就是這樣享受基督並活基督,以祂為我們的模型。

 接續的三節是解釋、闡明基督如何作我們「順從」(活基督的首要表現)的榜樣。「祂本有神的形狀,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既顯為人的樣子,就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6~8)六節的「有」,直譯,存於。原文意,從太初存在;含示主在已過的永遠就存在了。「神的形狀」,不是指神所是的樣子,乃是指神所是的彰顯,(來一3)與神人位的素質和性質相合。因此彰顯神人位的素質和性質。這是說到基督的神格。主雖然與神同等,但祂不以此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反而將神的形狀(並非神的性情)擺在一邊,並且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七節的「倒空自己」,即將祂所有的,就是神的形狀,擺在一邊。主成為肉體時,沒有改變祂的神性,只將祂外面的彰顯,由最高的「形狀」── 神的形狀,變成最低的「形狀」── 奴僕的形狀。這不是素質的改變,乃是狀態的改變。神的形狀,含示基督神格內在的實際;「人的樣式」,指出基督人性外在的表現。祂外面顯於人的是人,但祂裡面卻有神格的實際,就是神。八節,當基督成為人的樣式,進入人性的情況時,祂「顯為人的樣子」;「樣子」即外貌,外觀。這是更詳特的重複七節「樣式」的意思。基督在祂人性裡的外表,向人顯為人的樣子。「降卑自己」,是進一步的「倒空自己」。基督的降卑自己,顯明祂的倒空自己。十字架的死,是基督降卑的極點。對猶太人而言,這是咒詛。(申二一22,23)對外邦人而言,這是加在罪犯和奴隸身上的死刑。(太二七16,17,20~23)因此這是件羞辱的事。(來十二2)總結,主的降卑有七步:(一)倒空自己;(二)取了奴僕的形狀;(三)成為人的樣式;(四)降卑自己;(五)成為順從的;(六)順從至死;(七)且死在十字架上。倪柝聲弟兄在《權柄與順服》第五篇,講到腓立比二章五至十一節,特別題到順從的兩個要點:1.順服是神的兒子創造的;2.充滿(經歷和享受的結果)基督(神兒子)的人,必定是充滿了順從。本文以禱告、祈求和降卑、順從 ── 這兩個要點,作為我們學習、操練「經歷基督」的基礎、初步。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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