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彼此洗腳的需要和結果
〔讀經心得 159〕
倪柝聲弟兄曾說過:「在基督徒“彼此的服事”中,沒有一件比“洗腳”更重要、更寶貝的。」這話對召會負責聖徒非常重要且需要,對我個人而言,更是令我吃驚、詫異,因為我近五十年來,沒有這種看見,更沒有實際經歷(或許因為我個人從未參加過“洗腳聚會”)。其實,那是因為我對洗腳沒有正確屬靈的認識,我必須重新認真研讀主講(洗腳)的話(約十三),且要更深入認識和經歷主的話。約翰福音前段,一至十三章,說到主如何是神自己,是神子,來成為肉體,將神帶進人裡面,作人的“生命”(重在個人),以產生召會“生活”(重在團體)。後段,十四至二十一章,說出主如何是人子,經過死與復活,將人帶進神裡面,使人和神、神和人建造在一起,成為相互的住處。十三章是前一段的結尾,是分界線,也是轉捩點;特別注意,主在本章為著召會(身體)生活,有兩個極關鍵的吩咐:「彼此洗腳」(14)和「彼此相愛」(34);兩者都用“彼此”,表明洗腳和相愛都不能憑個人操練、經歷,必須是團體的,在召會,即在身體裡學習(有榜樣)、操練才行。我們也應該注意它們之間的關連與關係,不過本文專注於彼此洗腳。
約翰十三章一至三節講到主洗腳的背景,尤其一節強調祂「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和他「愛門徒到底」,(1),暗示,主作事有父命定的時間,和祂愛門徒到底,連人最低、最髒的腳(接觸地,容易弄髒〔但不是罪〕),主都顧到。另外,愛到底暗示,主即將離開門徒之前,特別題到彼此洗腳和彼此相愛;兩者,相愛是目的,洗腳是過程(手續),照理應將目的-相愛放在手續-洗腳之前才對(如擘餅,將吃餅-目的,放在喝杯-手續之前),但門徒(代表我們)真正的難處或迫切需要的,卻是彼此洗腳,所以主在此把洗腳擺在相愛前面,以突顯其重要、急切。這點也可由本章中主講洗腳用了三十節,而相愛只用了八節可證。回到二節暗示,魔鬼的工作與父的時間配合(注意:父的時間、主的工作,常有魔鬼的打岔與攻擊配合);三節主又「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往神那裡去」,所以主「就起身離席,脫了外衣,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開始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4,5)這裡每句話都有它的屬靈象徵,「起身離席」象徵下寶座(地位);「外衣」象徵主彰顯出來的美德和屬性。因此「脫了外衣」象徵祂脫去“祂彰顯出來的所是”。「束腰」表徵祂以謙卑約束、限制自己。(參彼前五5)
祂隨後把水倒在盆裡。這裡洗滌的「水」,根據聖經它有三面屬靈的象徵:1.聖靈。「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本於我們所成就的義行,乃是照著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聖靈是神聖的人位,在神聖的元素裡洗滌並更新我們,使我們成為有神性情的新造,在神永遠的生命裡作神的後嗣,承受三一神一切的豐富。2.話。「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話”,已經乾淨了。」(約十五3)本節清楚表明主講給我們的話,可以洗淨我們。3.生命。「祂使我們夠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林後三6)「那靈」,就是經過過程,成了賜生命之靈(林前十五45)的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將神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分賜到信徒和使徒裡面,使他們成為新約(生命之約)的執事。因此,他們的職事乃是憑著賜生命的靈,用那是生命的三一神構成的。「叫人活」或,賜人“生命”。主藉著聖靈的工作,活話的光照,和內裡生命之律的運行來給我們洗腳。
後來,「彼得說,你絕不可洗我的腳,永遠不可。耶穌回答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這裡主的話是極嚴重的,突顯主替我們洗腳和我們是否與主有分,有密切的關係;主是聖靈(林後一17),話(約一14)和生命(十四6),所以「與主無分」,表示得不著聖靈、話和生命,其實就是與主(神)分開(無關)。
所以,我們要洗別人的腳,自己至少要先滿足兩個要件:一、向主和召會(身體)完全敞開,欣然接受主和其他聖徒的洗腳。二、必須隨時準備有水,以主為榜樣,幫助其他聖徒洗腳。留意:洗腳雖然是洗掉污穢、骯髒,卻不是定罪、指正和責備,而是用聖靈、活的話和得勝的生命供應需要的聖徒,藉著「重生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以維持、加強甜美、通暢的(身體)交通,為著召會的生活。主補充說,「我是主,是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14,15)主指出自己特別示範作榜樣,是要我們去作-彼此洗腳。最後祂再強調說,「你們既曉得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17)這裡的「有福」和馬太五章二節的同字,有“快樂”的意思(指生命得滿足、發展);關於洗腳,光曉得不夠,更要去作,才真有福。
接著還有一段(18~30)可視為洗腳的結束,論到賣主的例子,猶大被洗滌,卻不在交通裡。十八節,主知道所揀選的是誰且要應驗詩篇四十一篇,「同我吃(直譯,咀嚼)飯的人,舉起腳跟踢我。」(詩四一9)這話是指猶大出賣祂,而且叫門徒「到事情發生的時候,可以信我是。」(約十三19)主應驗經文,主要是叫門徒可以信“主是”(不被負面事失去信心);主不只是“彌賽亞”,(一41註1)更是“耶和華”-我是,(出三14註1)這是信的焦點、核心(中心)。十九至三十節記載,主如何為猶大洗腳,不過主沒有明言對付、定罪猶大,雖然主隱藏地指出猶大(21,26,27),大多數門徒仍猜不透,(22)由此可見,為犯背叛主那麼嚴重的罪者洗腳,主仍然未明言說出,這是我們彼此洗腳的基本原則。
總之,缺了屬靈的洗腳,就無法真實彼此相愛,基督徒生活也就沒路可以實行,召會生活的實際也無法實現。但願我們天天有新鮮屬靈的經歷,叫主與我們同得“安息暢快”。(羅十五32)這段話是保羅講外邦與猶太聖徒的交通(25~33)的結語,當然也是屬靈彼此洗滌、相愛的最終結果。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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