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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二十二課 新約的綱領(六)教會 (1)

壹、教會是蒙神呼召之人的集聚

 教會(太十六18,十八17)在希臘原文是艾克利亞西(ekklesia),是由兩個字合組而成的:頭一個是艾克(ek),是出來的意思;第二個是卡利歐(kaleo),是蒙召的意思。這兩個字合起來,就是蒙召出來的會眾,或蒙召之人的集聚。因此按字義說,教會就是蒙神從世界裡呼召出來之人的集聚。

 舊約雖然沒有明言題到教會,卻有一幅關乎教會的圖畫。當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來到西乃山下,經過神的編組,配搭在一起,集合在神面前,有帳幕作中心,有十二個支派作外圍,安營在帳幕的四周(參民二),成了一個體系,那就是「艾克利西亞」,就是蒙神呼召之人的集聚。 所以新約聖經也就稱他們作艾克利西亞(行傳七章三十八節的「會」字,原文是艾克利西亞)。一面他們是神從埃及(預表世界)召出來的;另一面他們是聚集在神面前的會眾。那時在以色列人中間,還沒有教會的性質,他們不過是一幅預表的圖畫,給我們看見教會乃是神藉著祂的救贖,和祂拯救的大能,從世人中間召出來的會眾,聚集在一起。

貳、教會是眾聖徒的構成

 林前一章二節說,「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給那些已經在基督裡成聖、蒙召的聖徒。」 這表明教會是由眾聖徒所構成的,眾聖徒乃是教會的構成分子。林前十四章三十四節稱教會為眾聖徒的眾教會,表明聖徒是教會的構成分子;教會是由聖徒所構成的。就個別一面說,我們是聖徒;就團體一面說,我們是教會。

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以弗所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不是一個組織,而是一個生機體。教會是由所有蒙重生有神生命的信徒,所構成的一個生機的身體,為使頭能得著彰顯。這身體就是頭的豐滿,而這豐滿就是頭的彰顯。一個人若只有頭,卻沒有身體,就沒有豐滿可言,也無法得著彰顯。如果他有身體,但這個身體很瘦小,那也不夠豐滿,也難得著完全的彰顯。基督是在萬有中充滿萬有的,祂需要一個偉大的身體來作祂的豐滿。這身體就是祂的教會,作祂的彰顯。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西一18)。所以教會和基督乃是一體,是一個奧秘的宇宙大人;有同一個生命,同一個性情,也有同樣的地位和權柄。基督如何超越一切,坐在天上(弗一20~21),教會也和祂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基督如何得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八18),教會也一同有分於祂這權柄(路十19)。如今教會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將來教會要與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3~4)。基督之所是、所有、所在與所作,就是教會之所是、所有、所在與所作。基督是教會的生命和內容; 教會是基督的生機體和彰顯。教會從基督得到一切,基督藉教會彰顯一切。二者彼此相聯相調,互為裡表。身體如何藉著頭作了一切,成就一切,並彰顯一切;教會也如何藉著基督作了一切,成就一切,並彰顯一切。因此教會-基督的身體-也是基督(林前十二12)。

 聖經說到基督,有時是單指基督個人,有時是指基督和教會。聖經把基督和教會算作一位奧秘的基督。基督自己是這奧秘基督的頭,教會就是這奧秘基督的身體,二者聯起來,就是一位奧秘的基督,是一個宇宙的大人。在一切時間和一切空間之內,所有得救的人加起來,就是這個奧秘基督的身體。就著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說,我們是互相作肢體(林前十二27);就著我們全體說,我們是基督奧秘的身體。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基督這個身體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