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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十九課 新約的綱領(三)── 耶穌基督(二)從祂的復活到祂將來的永遠(4)

五、祂在天上的職任和職事

6. 作更美之約的中保和保證人

 基督在升天裡,也被神立為新約的中保和保證人(來八6,七22)。這更美之約是祂為我們所立的新約(太二六28),不僅是憑著更美之律(即內在的生命之律)的更美應許立的(來八6上,10~12),也是藉著祂更美的祭物(來九23),和祂更美的血(來十二24)所立的。祂就在神和人之間作這更美之約的中保和保證人,不光擔保這約的永遠功效,並且將這約中一切豐富的遺贈,都執行到信祂的人裡面。

7. 作天上真帳幕裡的執事

 希伯來八章二節,啟示出升天的基督,也在天上的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祂在天上作執事,是把天(不僅是一個地方,也是一種生命的情景)服事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有屬天的生命和能力,在地上過屬天的生活,如同祂從前在地上一樣。

8. 作大祭司

 基督升到諸天之上,神也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立祂作新約的大祭司(來五9~10,四14,七28)。祂作大祭司,為我們顯在神面前,為信徒代求,供應他們屬天的生命,叫他們享受祂天天的救恩,達到終極(來七25),並完全進入神永遠的目的裡。

9. 作辯護者

 約翰一書二章一節也告訴我們,在天上的基督乃是我們在神面前的辯護者,祂是那義者,是全人類中惟一的義人。祂在十字架上,照神旨意,受死成功救贖的義行(羅五18),為我們和所有的罪人,滿足了公義之神的公義要求。惟有祂夠資格,在天上在神面前,作我們的辯護者,在我們犯罪的光景中照顧我們,並且把我們恢復到義的光景中,使我們公義的父神可以滿意,叫我們能繼續活在神的交通中。

10. 作地上君王的元首

 啟示錄一章五節,稱升到諸天之上的基督,為地上君王的元首。這名稱乃是說出祂遠超過地上一切的執政者、掌權者。所以,祂稱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6),主宰、掌管地上一切的人類,為神執行神在地上人類中一切的行政,完成神對人類一切的旨意,並將神永遠的國帶到人中間。

11. 作新約秘密的揭開者

 啟示錄五章五節也啟示出升上諸天的基督,是新約秘密的揭開者,就是那揭開啟示錄預言中的七印者(啟六1,八1)。祂是為我們成功救贖的羔羊,並戰勝神仇敵的猶大獅子,惟有祂配揭開祂流血所立的新約(啟五5~6),給我們看見祂流血所救贖的教會,要成為與祂相配的新婦,同祂享受祂的婚筵(啟十九7~9),又作祂的聖軍,同祂戰敗敵基督和他的軍隊(啟十九11~21),就和祂在千年國中一同作王(啟二十4~6),而引進新天新地,在其中有分於作神終極彰顯的新耶路撒冷(啟二一1~3,9~26,二二1~5)。

 以上十一項,都是說到基督在天上,照著神所賜給祂的職任,盡祂屬天職事的各方面。

六、祂留在天上的時限

 使徒行傳三章二十一節說,「天必留祂,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要來的國度時代,千年國的時候。這是指明基督要留在祂所升上去的高天,一直到這個世代的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