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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十九課 新約的綱領(三)── 從祂的復活到祂將來的永遠(1)

壹、祂的復活

 主耶穌死後,埋葬三天,就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安息日的次日清早復活了。當時地大震動,天使從天上下來,把堵祂墳墓的大石輥開了。(太二八1~2。)祂的復活,乃是完成神神聖經綸的關鍵,其意義既深奧,其包容又廣闊。本課只能簡述如下:

一、祂復活的過程

 彼得前書三章十八節,揭示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所發生的事。這節下半說,「在肉身裡祂被治死,在靈裡祂卻活了。」釘十字架不是把基督的靈治死,乃是把基督的肉身治死。在十字架上祂這肉身死了,但祂的靈並沒有死,反倒因著神生命的能力更為活躍。因此在祂肉身死後到復活以前,祂在這得了加力的靈裡,去他他拉的深坑,向那些墮落而被囚的天使,宣揚神的得勝,就是神藉著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基督在肉身裡的死,勝過撒但阻撓祂神聖計畫的詭計(彼前三19與註解)。主耶穌的肉身在被人治死的時候,因著祂的靈得神生命的加力而活躍,復活也同時在祂裡面進行著。當羅馬兵丁在耶穌的外面執行死刑時,那三一神父子靈也在祂裡面作復活的工作。這是基督復活的開端。接著,祂神聖復活的能力,就使祂的魂脫開陰間,又使祂的肉身離開墳墓,於是祂就全人靈魂體都復活了(徒二31~32)。祂的復活,乃是從祂的靈開始,經過祂的魂,而完成於祂的身體。

二、祂復活的成就

 主耶穌的復活,乃是祂永遠救贖的極大完成,所成就的要點可分為七項:

 第一,基督的復活是神對祂與祂工作的稱義和稱許。逼迫祂的猶太人說,祂所說所行的乃是褻瀆神,看祂是該死的(約五16~18,太二六64~66),就把祂殺死在十字架上,但神卻叫祂復活了(徒三15)。這就是神不只向猶太人,也是向全宇宙,對祂與祂工作的稱義和稱許。因此,祂的復活也就是為叫我們得稱義(羅四25)。這是祂復活的一大成就。

 第二,基督的復活是祂宇宙性成功的標記。祂復活前所完成的一切,若沒有祂的復活,就會都隨著祂的死而消沒了。但祂有權柄捨命,又有權柄取回來(約十18),而從死裡復活,標明祂死前所作的一切都是成功的,在祂的復活裡,都成為永遠有功效的。

 第三,基督的復活勝過了死亡,包括撒但、陰間和墳墓(徒二24,31,來二14,啟一18)。祂雖然在十字架上已經替一切嘗盡了死味(來二9),廢去了死亡(提後一10),並且也毀壞了撒但,驅逐了他(約十二31),但祂若沒有復活,就不能顯出祂對死亡(連同陰間、墳墓)和撒但的得勝。

 第四,基督的復活是祂的得榮。祂的復活,乃是祂神性的一切,從那藏蔽祂榮耀的人性體殼裡得釋放,叫祂帶著祂的人性進入神聖的榮耀(路二四26,林前十五43),也就是神在復活中榮耀了祂(徒三13,15上)。

 第五,基督的復活使祂成為賜生命的靈。祂原是是靈的神(約一1,四24),成了肉身(約一14),取了人肉身的形狀(腓二6~7,羅八3)。祂死而復活,就改變形狀,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叫祂可以將神的生命分賜給信祂的人(約三15)。

 第六,基督的復活叫祂生為神的長子。祂本是神永遠的獨生子(約一18),成了肉身生為人子(約一14),將神帶到人裡面,使神性與人性相調。在復活裡帶著人性,祂又生為神的兒子,就是神的長子(徒十三33,羅八29),將人帶到神裡面,使人性與神性相調。在祂的肉身裡,祂完全是人,是人的兒子。祂的人性,必須藉著死而復活,生為神的兒子,使祂成為神眾子中的長子。祂帶著神性成為肉身,是生為人子;祂帶著人性進入復活,是生為神的長子。這是祂在時間裡,兩次生的雙重結果。

 第七,基督的復活叫信祂的人得著重生。祂的復活是新造的萌芽,在這新造中,神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叫我們成為神的眾子(來二10),在復活中作神的新造,也就是祂在約翰十六章二十一節所說一個新生的人。神藉著祂的復活所重生的眾子,就是祂如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所產生的許多麥粒,作祂的繁殖(約十二24),為著合成一個餅,作祂的身體(林前十17),就是祂的教會(弗一23)。祂這死人中的首生者,神眾子中的長子,就在復活裡作了這身體的頭,就是教會的頭(西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