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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十八課 新約的綱領(二)── 耶穌基督 (4)

玖、祂的職事

一、傳福音

 主耶穌的職事,第一是傳福音,將神的喜信宣告給那些在捆綁中困苦悲慘的人(路四18~19),叫人悔改,相信福音,使罪得赦,並由神重生得著神聖的生命,進入神的國(可一14~15,約三3~7)。

二、教訓人

 主耶穌的職事,第二是教訓人(可一21~22,二13),釋放出滿有亮光的話語,光照那些坐在死蔭之地的人(太四12~16),使他們得著生命的光,將他們從撒但的黑暗帶到神聖的光中(徒二六18)。

三、行神蹟奇事

1. 使無變有,掌管宇宙

 主耶穌在祂盡職時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是變水為酒,顯出祂神聖的榮耀來(約二1~11);祂又用小量的食物一次食飽五千人,又一次食飽四千人,還都有剩下的零碎(太十四15~21,十五32~38)。這些都證明祂是使無變有的創造主。祂也穩行在海浪上(太十四24~27),且平靜風和海(太八23~27)。這些都說出祂是掌管宇宙的主宰。

2. 趕鬼

 主耶穌來,為要毀壞撒但的作為(約壹三8),所以祂盡職事時,所行神蹟奇事的一部分,就是把撒但手下的汙鬼,從被鬼附的人身上趕出去(可一34,39,三15,六7,13,十六17),使他們從撒但的捆綁中得著釋放(路十三16),脫離撒但黑暗的權勢(徒二六18,西一13),進入神的國。

3. 醫病

 疾病是來自罪的,也是人因著罪在神面前光景不正常的表記。主耶穌就在罪人的身體上,和靈上,醫治人的病症,使人恢復正常,能以服事祂(可一34,三10,六5,13,56)。這是祂盡職事行神蹟的另一部分。

4. 潔淨痲瘋

 痲瘋是最污穢人、損害人的疾病,比熱病嚴重得多(可一30,40),使患者與神與人隔離(參太八2注1,與3注1)。患痲瘋者描繪出典型的罪人。主耶穌潔淨長大痲瘋的,表徵祂使污穢的罪人恢復與神與人的交通。

5. 叫死人復活

 死是罪的果子(雅一15,羅六23)。主耶穌來作人類的救主,不只要救人脫離罪,(太一21,)也要救人脫離死(約六50)。當祂在地上盡職的時候,在祂所行的神蹟中,最高的是叫死人復活(太十一5,路七12~15,約十一39~44),證明祂是生命的主,能叫信祂的人出死入生(約五24)。

四、表顯神

 當主耶穌在地上時,祂因父活著,與父同工,並且在父的名裡,按父的意思行事,說父的話,而且尋求父的榮耀,不尋求自己的榮耀。所以祂能見證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祂沒有自己的意思,不表顯自己,只表顯神。在祂登山變像時,祂顯出祂神性的榮耀,使神在祂的三個門徒面前得著完全的彰顯(太十七1~2)。到祂盡職為神作工的末了,神從天上宣告神已經(在祂身上)榮耀了神的名,就是彰顯了神的自己(約十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