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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十八課 新約的綱領(二)── 耶穌基督 (1)

 新約中第一個重要人物是施浸約翰。他作新約時代的創始者,帶進新約的中心人物耶穌基督。接著前課,本課要來看這作新約,甚至全聖經中心人物的主耶穌,從祂已過的永遠,看到祂的受死和埋葬。餘者待後課再看。

壹、祂已過的永遠

一、太初與神同在的話

 約翰一章一至二節說,「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這話太初與神同在」。話就是基督(約一14)。從太初基督就是與神同在的話,祂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祂的神性乃是永遠的。祂從太初就與神同在,是太初與神同在的話。

二、完整的神

 羅馬九章五節說,「祂(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這證明基督是完整的神。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裡面(西二9);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質的真像(來一3);祂本有神的形像,與神同等(腓二6);祂也是神的奧秘(西二2下)。

三、神的獨生子

 基督從已過的永遠是神的獨生子。祂從已過的永遠,就在父的懷裡;成為肉身以後,仍在父的懷裡。約翰一章十八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這裡的「在」字,原文是現在式,證明祂在地上說這話的時候,祂仍是在父懷裡。祂這獨生子是與父同在的,從過去到現在,且到永遠,一直都是與父同在的。

四、父的彰顯

 基督-神的獨生子-藉著約翰一章一節、四節、五節、十四節所啟示的「話」、「生命」、「光」、「恩典」和「實際」,來表現神。話是神啟示了,生命是神分賜了,光是神照耀了,恩典是神被享受了,實際是神被體驗、領悟了。它們的本質都是神自己。藉此,神在子裡完全被表明。雖然沒有人見過神,但神的兒子已在成了話、生命、光、恩典和實際的方式裡將祂表明、彰顯了。

五、生命的創始者

 永遠的基督是生命的起源及起源者,因此祂是生命的創始者(徒三15),那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是在祂裡頭(約一4)。

貳、祂的身世

 這位是完整的神,又是與神同在永遠的話,並是彰顯神的獨生子,且是生命創始者的基督,在時間裡,到了人被造約四千年之後,就親自來到人裡面,成為肉身,生為一個完整的人。在新約開頭四卷福音書中,馬太和路加記載祂的家譜,說明祂的身世。馬太見證祂是君王,是舊約所預言的基督。馬太所列的家譜給我們看見這位君王的祖先和祂王室的身分,證明祂是大衛王位的合法繼承人。路加見證祂是一個正當且正常的人。路加所記的譜系,溯源到人類的始祖亞當,證明祂是一個真實的人,有資格作人類的救主。

參、祂的成孕

一、由聖靈成孕,從童女而生

 這位奇妙的人物耶穌基督,祂是由神的聖靈,在貞潔的童女腹中成孕。祂的來源一面是神,另一面是人。照著聖經的意思,神的聖靈就是神自己。所以祂由聖靈在貞潔的童女腹中成孕,就是神自己來到這位貞潔的童女裡面成孕。很自然的,這個成孕有神、人兩種成分;在聖靈有神的成分,在童女有人的成分。所以這個成孕的結果所生出來的,就是神而人者。

二、有神和人為祂的素質

 主耶穌基督生來就有神、人二性。祂不只有神性,還有人性。祂同時具有神、人二性。這個「性」字,不僅指著祂的性情,更是指著祂的素質(essence)說的。耶穌基督的素質是神、人二性。祂是神而人者,祂的素質,是神性加上人性,也就是神的素質加上人的素質。所以祂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從神來說,祂完全是神;從人來說,祂也實在是人。祂是神而人者,是神與人調和為一者。

 成孕就是一種調和。在耶穌基督的成孕裡,有兩種素質,一種是神的素質,一種是人的素質。二者不只加在一起,更是調在一起,所產生出來的,就是神而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