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苗國中特會蒙恩見證 3

 第二篇信息說到我們要「用起初的愛來愛主」。在這世代中,我們時常被許多屬世的事物吸引;因此,我們應當在召會中操練自己,使我們得著恢復,並經歷主的愛。我們與主的關係應當是愛的關係,主所要的是我們對祂的愛。我們為主所作的,乃是出於我們愛主,我們要單純的愛主,便能得著從主來的平安與喜樂。

 而在第三篇說到「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的秘訣」。這裡提到我們要吃主的話,這句話提醒了我,在遇到難處的時候,我們所吃的話就能成為我們的安慰及力量,使我們能吃主並因主活著。

 在最後的信息中提醒我們,要被主得著、被主感動,奉獻自己,學習把主權交給主、不再為自己找藉口。我們就能成為一棵小生命樹,成為主的複製。我們不再只是我們,我們乃是基督!我們能成為別人的供應,不論是弟兄姊妹,或是同學朋友,使我們能醫治他們的需要,彰顯神的榮耀!

(青四 楊祺心)


 其實我一點也不想來特會,因為之前發生了一些事情,所以就與主有些隔閡,也一直埋怨主。聚會時都在睡覺,禱告就是固定的那些說詞,也不願意唱詩歌。直到聚會時有位弟兄說:主不管我們的光景如何,都願意我們向祂說「主啊,我愛你。」聽到這句話之後,我就突然覺得自己好像從頭到尾都在埋怨神,沒有好好的到主面前和祂說話。就像兩個吵架的人,有一方一直在罵另一方,也不願意好好把事情解決,就自己在那賭氣。雖然知道自己很軟弱,很需要主,但我就是死也不肯轉向祂。我好像忘了主很愛我。但不管我們光景如何,有多軟弱、有多墮落,只要我們轉向主、到祂面前,祂都不曾厭棄我們。我試著向主敞開,雖然說也許一時沒辦法做到,但我願意繼續嘗試。

(青二 榮舒晨)


 我很摸著我們不只惡事不能做,連僅僅是善的事也不能做;我們乃是要做生命的事。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問裡面的生命怎麼說。幾個禮拜前,我要決定一件小事,我就去問媽媽,媽媽就跟我說,可以問主耶穌。那時我就想,這麼小的事,幹嘛問主耶穌。但其實不論什麼事都應該先問問主,而不是憑自己的感覺,或是憑外面是非的標準,因為我們生活的原則是裡面的,而不是外面的。

 我也很摸著愛主、享受主,以及成為主的見證,這三者乃是並行的。因為只要我們時常與主聯結,我們就會愛主,自然也會享受主;當我們對主有所享受,我們就可以把祂分享出去,成為主的見證人。

 約六35:「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永遠不餓;信入我的,必永遠不渴。」弟兄有特別提到「來」和「永遠」這兩個詞。只要到主面前來,我們就可以得到永遠的生命。所以我也要操練每天回到靈裡,花一些時間與主交通,因為只有主耶穌是永遠的。

(頭份 廖以馨)


 這次特會的主題是「走享受基督作生命樹的路」。我對第三篇較有經歷,這篇說到「接枝到基督裡,過基督徒生活成為得勝者。」從受浸開始,我們就已經接枝到基督裡,過基督徒的生活。「在基督裡」就是成為得勝者的秘訣。我受浸兩週後,就已經沒有繼續與主接觸了,雖然有接枝到基督裡,但內心感覺是鬆的,我也沒有在過基督徒生活,覺得只要受浸就好了。但現在我才知道,原來受浸不能完全了解主的全部,而是要跟基督徒一同活在基督裡成為那得勝者,也就是要時常讀主話、呼求主名和禱告,特別是要參加青少年小排和主日。

(竹南 鄭宇翔)

上一則下一則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