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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十七課 新約的綱領(一)── 施浸約翰 (2)

肆、他的生活 ── 住在曠野

 「那孩子在靈裡長大,剛強起來,住在曠野,直到他顯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路一80)。在靈裡長大並剛強的意思,乃是與神合一並為著神;住在曠野則是遠離人群文化和宗教的傳統,使神能有一條自由通暢的道路,來使用他作救主的先鋒。

 雖然他生來就是個祭司,照舊約的規定應當有許多時間留在殿裡。但他不在殿裡,反倒住在曠野。曠野是個沒有文化、傳統和宗教的地方。約翰住在曠野裡,就是離開人群,離開宗教文化,離開猶太教的聖殿,離開猶太教事奉神的一切制度和傳統。他是猶太人,但他的生活不像猶太人。他是一位祭司,但他的生活不像祭司。相反的,他像一個沒有文化的人。他把人的宗教,人的文化,人的作法,人的制度,一切人的傳統,祭司的傳統,事奉神的傳統,全部擺在一邊,全數不要。這強烈的表明,神新約的經綸與宗教、文化相對,根據舊約來敬拜神的老方式已被廢棄,一條新的路將被引進來。

二、生活方式

 他的生活完全反宗教、反文化、反傳統,完全在宗教、文化和傳統之外。他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太三4)。按照律法的規條,約翰既生為祭司,就應當穿細麻作的聖衣(出二八4,40~41,利六10,結四四17~18),吃祭司的食物,主要是百姓獻給神的祭肉和細面 (利二1~3,六6~18,25~26,七31~34)。約翰卻一反傳統的教訓,身穿駱駝毛的衣服(駱駝是不潔的動物-利十一4),腰束皮帶,吃蝗蟲野蜜,並住在曠野。這些都是不開化、不文明的,完全違反宗教規條和猶太教的傳統。這說出他完全棄絕了舊約的一切傳統,因為這些都已經墮落成為一種宗教和人類文化的混合品。

伍、他的教訓

 路加三章七至十四節,記載施浸約翰的教訓:

一、悔改而結出果子

 約翰對那出來要受他浸的眾人說,「毒蛇的種類,誰題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我們有亞伯拉罕為祖宗; 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路三7~8)。他強烈指出,以色列人雖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卻成了毒蛇-魔鬼-的種類,有魔鬼的毒性。他們需要生命和性情上的改變,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結出好的果子(路三9)。

二、活出高超的生活

 約翰教訓眾人,有兩件上衣的,就分給那沒有的;又教訓稅吏,除了例定的數額,不要多取;還教訓在軍中服役的,不要勒索人,也不要詐欺人,自己有薪餉就當知足(路三11~14)。約翰的生活方式,雖然反宗教、反文化、反傳統,但他的教訓,卻要人活出高超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