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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一級卷二
第十六課 新約與舊約的分別(2)

一、舊約-外加而退去的約

1. 經摩西的手立的

 加拉太三章十九節說,律法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這裡的中保是指摩西說的(約一17,出二四3),因此律法是經摩西的手立的。這表明神把律法傳給人,並不是一件親切甜美的事,否則祂必親自來作這件事。

2. 憑牛羊的血立的

 希伯來九章十八至二十節說,「頭一個約(舊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向眾百姓講過各樣的誡命,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這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血。」(參出二四6~8)。人是有罪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罪若未得赦免,神公義的要求就無法滿足,約也就無法成立。因此舊約是憑牛羊的血立的。

3. 以不能叫人得生命的律法為條件

 舊約時神與人來往的條件是依據律法,凡遵行律法的就蒙祝福(申六1~3),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律法只能要求人、定罪人,並不能賜人生命。加拉太三章二十一節說,「若曾頒給一種律法,能夠賜人生命,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事實上人並不能因律法稱義,因為律法只能要求人、定罪人,並不能賜人生命,不能使人有能力得著神的稱義。

4. 只要人行,不要人信

 加拉太三章十二節說,「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律法不是本乎信,乃是本乎行。律法不是以信為本,乃是以行為本。人必須行律法,才能得以存活。所以摩西多次向以色列人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申四1,五1,六1,25。)

5. 只用在舊約時代

 希伯來八章十三節指著舊約說,「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預言要來的新約,指明前約已變得又舊又衰了。大概耶利米因認識到舊約既軟弱又無益,所以對這事有很重的負擔。神就有機會藉著他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舊約不但漸舊漸衰,而且快歸於無有,因此它只能用在舊約時代。

二、新約-更美永遠的約

 新約是更美之約(來八6)。新約比舊約更美,正如一個真人比他的照片更美一樣。舊約就像一張照片,只有外面的樣子;但是新約好像真人,裡面有生命和一切生命的實際。舊約是無生命的,新約卻是由不能毀壞之生命所構成的(來七16)。凡新約裡面的每一件事,都比舊約裡的更美,因為在新約裡的都是生命所構成的實體,所以它是更美之約。

 新約也是永遠之約(來十三20)。這約是永遠有功效,不像舊約漸舊漸衰而歸於無有(來八13)。

1. 由耶穌基督完成的

 新約是耶穌基督親自所完成的。當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時,流出寶血,就使神能與我們立訂新約(太二六28)。這不像舊約是藉摩西的手立的,新約乃是神的愛子主耶穌基督親自完成的。

2. 憑神子耶穌的血立的

 當主耶穌和門徒吃過逾越節的筵席後,主用餅和杯設立祂的筵席。祂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路二二20)。新約是用主耶穌基督的血所立的。約壹一章七節也說,神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祂的血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而使神能與我們立訂新約。因此新約是藉著神子耶穌的血所立的,不像舊約是用牛羊的血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