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 週訊刊頭〉拿起負擔接觸人

拿起負擔

 我們若願意事奉主,實行諸天之上父的旨意,就需要清楚的認識「服事主」就是要「服事人」。因為神的旨意完全集中於「人」身上,人是神行動的憑藉,也是神得著彰顯和代表的憑藉,所以,如果沒有人,神就沒有路能成就祂的定旨。正如詩篇第八篇所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派祂管理你手所造的……」(詩八4~6)因此,我們若要與主配合實行神的旨意,就需要學習「服事人」。如果我們手邊沒有人可以服事,就可說是還沒有真正開始服事主。若我們有心要服事主,就需要心中有主,手邊有人。

 另外,從主耶穌的榜樣,給我們看見主如何服事人的路,主要不是藉著聚會或是講道,乃是「個別的」接觸。因為主成為肉體,在地上為人三十三年半的時間,祂從未有一次召開大會,或是以運動或組織的方式作工,相反的,我們卻清楚看見祂行遍各城各鄉,不辭辛勞地前去接觸一個又一個的人,甚至在馬可福音記載,主是因為要服事人而顧不得吃飯,像是癲狂了一樣。只等主結束祂在地上的職事,復活之後都不忘回到門徒中間堅固他們,更說出主的心完全在人身上。並且祂堅固門徒也不是召開大會,仍然是一個又一個的牧養,如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記載主如何恢復下以馬忤斯的兩位門徒,另外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也挽回軟弱退後的彼得,所以,回顧主的一生,應驗了馬可福音十章45節的話:「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主實在為我們立了美好的榜樣,使我們認識真正作主工的路,重在「一個又一個」接觸人。願我們都被主興起,跟從主的腳蹤行,願意花費自己前去接觸人。

定下目標

 我們需要厲害的轉我們的觀念,聖經並未給我們許多服事人的辦法,反而積極的給我們服事人的榜樣,除了主耶穌之外,還有使徒保羅的榜樣,他在林後十二章15節提到,「我極其喜歡為你們花費,並完全花上自己。」所以,我們需要放棄尋求外面的作法,或是更有效益的路。我們現今真正的需要是下定決心要前去接觸人,並且拿起負擔照顧人。我們要相信這是神命定的路,看似相當緩慢,但卻是最快速並有果效的路,全召會都會因此得著復興。

 在實行上,我們除了下定決心之外,還需要定下明確的目標,因為我們是活在時間裡,凡事盼望有所實行的,都需要有所預算,否則,就無法實行出來。目標理當照著個人的心願,但我們若盼望自己作為正常的基督徒,是正常結果子的枝子,有一個合理目標是我們要一同操練達到的,就是一年至少結一個常存的果子,並且一直照顧兩三個人。

採取行動

 具體實行的步驟在於先為人禱告,並且照著主的引導,領受負擔接觸並照顧兩三個人。也不要太盼望有快速的果效,反而需要堅定持續、勞苦不息在人身上作工。我們可以說成功的秘訣乃在於堅定持續的實行。因為我們是在為那靈撒種,作永遠生命的工作,我們要相信生命的長大是需要時間的,但也要相信聖經的話,「我們行善,不可喪志;因為若不灰心,到了適當的時候,就要收成。」(加六9)願我們都帶著盼望前去撒種,至終必要歡呼收割。

(林容丞)

上一期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