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迦勒的榜樣

〔讀經心得 21〕

 迦勒是當初摩西打發窺探迦南地的十二個探子之一,是除約書亞之外,最有名、最常在舊約裡被提及的名字(民十三,申一,書十四,士一)。而且,迦勒是由年輕到年老,甚至到他的兒輩,都一直被神記念並重用的,是聖經中難得一見忠信到底的好例子。所以,迦勒當然是我們後人最好效法的榜樣,尤其對年長聖徒,也是神聖經綸中極需要的忠僕。特別在以色列人進美地的事上,兩次相隔四十五年,都是這位年長弟兄迦勒所發起、鼓勵並帶頭的(民十三30,書十四12)。

 約書亞預表「耶穌」,而迦勒預表誰呢?迦勒是約書亞的好配搭,尤其在進美地的爭戰和得美地的事上,他該是預表召會(弗五31~33)吧!不過,召會是團體的,由個人來預表似乎不夠準確,或許預表「得勝者」更貼切(啟二7等)。迦勒原是猶大支派的首領(民十三6),他的名字原文意「狗」,暗示其忠信、跟隨、有力量,而這些特性都可以從迦勒日後的行為中看出。下面我們將從四卷書中記載迦勒的事蹟裡,學習該效法的榜樣。

 民數記十三和十四章記載,以色列人在進迦南地的事上「不信」神和祂的應許(出三8)。其中有一節經文,「他們(探子們)從南地上去,到了希伯崙;在那裡有亞衲人的後代亞希幔、示篩、撻買。(原來希伯崙城比埃及的鎖安城早建七年)。」(民十三22)括弧內的話似乎無關重要,其實其中含有很深的意義,讀的人應該先瞭解。這裡有兩個地名,「希伯崙」原文意「聯合」之基礎、交通、來往,或友誼;「鎖安」(埃及古城名),原文意「啟程」之地。

 這兩處地名與以色列人的歷史告訴我們,先祖(亞伯拉罕)先到希伯崙(十三18),與神聯合、交通,建立來往和友誼,「經過七年」預表將神加入他(三加四)的每一部分,然後,神才帶領以色列人(雅各全家)下埃及(四六3,4),如今以色列人又從埃及啟程,往美地去。Ron弟兄曾交通,這兩個地名啟示「兩個原則」,希伯崙(依靠)意指「聯於神」(相信神的應許),鎖安(向神獨立)意指「離開神」(相信眼見的外在事實)。(詳見「原來希伯崙城比埃及的鎖安城早建七年」)據此顯示出十二個探子的二種回報方式:約書亞和迦勒依靠神,相信神的應許;另十位探子卻向神獨立,只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這二種類型題醒我們,你我如今採何種原則往前呢?

 探子窺探後向以色列人報惡信(民十三27~33),約書亞和迦勒卻向全會眾說積極和有信心的話,「我們立刻上去得那地罷,因為我們足能得勝。」(30)「我們所經過、窺探之地是極美之地。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領我們進入那地,把那地賜給我們;那地乃是流奶與蜜之地。只是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不要怕他們。」(十四7~9)這些經文顯示這兩位的特點:(1) 不憑眼見,只信神的應許;(2) 只討神喜悅;(3) 相信神必領大家進入那地;(4) 不背叛神,也不怕那地的民,他們不過是我們的食物;(5) 有神同在。

 後來,神又特別誇獎迦勒(代表人),「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靈,專一跟從我,我就要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24)再點出他獨有的特點,就是另有一個靈,專一跟從主。他能專一跟從主,是因為他另有一個靈,也就是有「耶和華的靈」臨到他(參士三10)、感動他(民十三25)或降在他身上(參結十一5),像保羅有「耶穌的靈」(徒十六7;但耶和華的靈不能「內住」在人裡),在凡事上帶領他,而他也專一跟從。然後,神就應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賜給他的後裔為業。

 到申命記一開始,摩西就藉著回顧已往,重提神的話鼓勵迦勒,「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一跟從我耶和華。」(申一36)應許不只他自己得看見美地外,神還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看」和「踏」分別代表「信心」和「經歷」;看見雖然就是進入(約三3註2),但踏過卻指經過、享受並佔有(可以傳給後代)。這裡特別強調,神雖應許他,但仍需要他腳踏實地地佔有這地。要記得,當初迦勒和其他十一個探子窺探美地時,「從南地上去,到了希伯崙;在那裡有亞納人的後代……。」(民十三22)迦勒曾踏過希伯崙地,所以,摩西應迦勒的請求,「將希伯崙給他為業」(書十四13),可見我們「踏過」該地乃是神賜給我們應許的實現,也就是與神聯合、交通。最後,這節再提「因為他專一跟從我耶和華」,是最關鍵的一句話:「專一跟從」主。(詳見「主傳第二次福音 ── 跟從祂」,「跟從主的深意」)

 約書亞記論到猶大支派分得之地(書十四6~十五63),迦勒對約書亞說的一段話(十四6~15)很有意義,其中三次提及「專一跟從耶和華我的神」(8,9,14),可見這對迦勒和神都非常重要。接著迦勒又說,「現在,看哪,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9)的時候,耶和華照祂所說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今天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現在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所說的這山地(指「希伯崙」,13)給我;因為那日你也曾聽見那裡有亞衲人,並寬堅固的城邑。或者耶和華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正如耶和華所說的。」(10~12)

 由此看見,這一位八十五歲的老弟兄,不但不因四十五年在曠野的試探而軟弱、退後、衰老,反倒仍然滿了活力、力量和戰鬥力,只要神與他同在,他仍能爭戰並得勝。可見屬靈爭戰不是靠肉體的力量,而是憑信心運用神的大能(參弗三7)。

 十五章記載猶大子孫支派所得之地,其中有一段話講到與迦勒相關的事蹟。「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迦勒弟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她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她說,你要甚麼?她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南地給了我,求你也給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和下泉賜給她。」(十五16~20)迦勒需要幫手,又沒有兒子,他就把女兒押撒給俄陀聶為妻。俄陀聶有實際的戰功,他奪取了將基列西弗(即底璧城)。

 「俄陀聶」原文意「神的力量」 ── 是他為神爭戰的唯一憑藉。「押撒」意「踝飾」,亦即赤腳上的飾物如腳環。亦符合女人代表人在「行動」上(腳的功用)(踏過的地),顯出神的美麗、榮耀。尤其用在押撒身上更合適,因為她幫助夫婿俄陀聶向父求得一塊田和水泉。另外,迦勒替他女兒取名押撒,正好也有這一面的寓意,因為他用腳踏過希伯崙(民十三22),而得著這地(申一36,書十四13)。

 最後,士師記記下,「耶和華的靈臨到他(俄陀聶)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士三10)(詳見「俄陀聶的好幫手」)迦勒得著女婿俄陀聶,而耶和華的靈也臨到俄陀聶身上,使他能繼承迦勒的志業,成為以色列人的首位士師,繼續帶領百姓爭戰,為神得著美地。阿利路亞!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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