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 週訊頭版〉從馬太福音十八章中活力排的原則來看事奉核心的建立與擴大

 關於事奉核心的建立或擴大,相當重要的就是「活力排」的原則。事奉核心應當是個活力排,活力排的目的乃是過「國度的生活」,這可以從馬太福音十八章來看。

兩三個人

 馬太十八章二十節所說被聚集到主名裡的「兩三個人」,乃是活力排裡的人;他們也就是十六節裡的那兩三個人。這兩三個人聚在一起,不是被分配成為一組的,更不是因為志同道合或氣味相投,乃是為著那位犯罪得罪人的弟兄。換句話說,他們的聚在一起乃是為著「人」;核心交通的中心應當是人。

被聚集到主的名裡

 這兩三個人是「被聚集」到主的名裡,是被動的,也就是說他們不是憑自己的熱心聚在一起的,而是被在他們裡面的主推動,為著「人」的需要而被聚集在一起。活力排成員的來在一起,一面是絕對為著主恢復擴增;另一面乃是主在他們裡面作他們的活力,叫他們來在一起。並且這些聖徒的聚集,是被聚集到「主的名裡」,是為著祂的定旨,而不是被聚集到他們自己的名裡,為著他們的目的。

在所求的事上和諧一致

 十九節說這兩三個人在所求的事上乃是「和諧一致」的,猶如音樂聲調的和諧。我們需要這個和諧作我們的同心合意。按照神命定的路的操練,我們首先該是由調和的靈所支配、管理、引導、推動並帶領的人。當核心的弟兄姊妹對人情形有負擔,並且在靈中有好的相調,必會產生一種在靈裡並在那靈引導之下的同心合意。在所求的事上和諧一致,乃是父答應禱告的重要前題之一。

從諸天之上的父得答應

 馬太十八章十七節關於把犯罪的弟兄當作外邦人和稅吏的話,似乎是這一段關於對付犯罪弟兄的結束,但事實上,十八至二十節乃是這一段的繼續。正如十四節所說的:「你們在諸天之上的父,也不願這小子裡失喪一個;」父不願失喪任何一人,所以不論人的光景如何,我們必須學習捆綁和釋放;我們必須學習和諧一致的為人禱告。這樣,在天上的父就會執行我們所求的來恢復、得著人。保羅在如何哥林多後書中,饒恕那位他曾在前書嚴厲對付犯罪的弟兄,就是最好的例子。(林前五13,林後七6~13)

捆綁與釋放的權柄

 雖然許多時候我們覺得不知如何服事人,但我們應該要像十八節所說的,以基督為天梯,憑禱告登上諸天,捆綁撒但,並釋放我們所牧養的人。當我們同心合意的來在一起,為著人有和諧一致的禱告時,我們就要摸著國度的權柄。這乃是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裡,並且碰著了神的旨意。這樣的禱告把我們帶到天上,使我們在地上能捆綁(定罪)諸天上已經捆綁的,釋放(赦免)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我們必須一再的到主面前,用禱告來摸著天。「天」的意思就是神。我們摸著神,神就進來作事。這就是活力排過國度生活的意思。

不放棄任何人

 有時一同配搭的人來來去去,可能因為服事過程中難免有摩擦,使得雖然有新的人進來,卻也有些人退後了,還有些人被得罪了,以致核心人數沒有增加。當核心聖徒們照著活力排的原則操練時,首要學的功課乃是不揭露彼此的軟弱。我們必須避免揭露人的談論。揭露人的談論會殺死活力排。我們必須學習遮蓋別人。當我們知道犯罪得罪人的事,我們不該告訴別人,而首先該直接去見那人以遮蓋他。主不會讓我們放棄人。我們不該放棄任何人。對配搭是如此,對我們所牧養的人更是如此。不論人的情形如何,我們都不該輕易的放棄。

原諒人七十個七次

 二十一至二十二節彼得進前來,問主他當赦免得罪他的弟兄幾次?到七次麼?主對他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我們若有赦免一個犯罪者到四百九十次的靈,那個人必定會被恢復。我們這些有分於活力排的人,必須有這樣的靈。箴十12下說:「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神就是愛(約壹四8、16),我們若是按著神牧養人,就必有祂那遮掩一切過錯的愛(彼前五2)。願主賜給我們這樣一顆愛的心,能夠遮蓋聖徒的缺點和過犯,學習用神的愛牧養聖徒。我們若都這樣操練,召會核心必定得著加強,人數也會繁增。

(董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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