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9 週訊頭版〉為著召會的擴增,建立福音的生活

召會當前的情況

 根據點名系統統計,一般而言,一個月參與一次主日聚會的聖徒人數,為主日聚會基數的1.5倍,而一年參與一次主日聚會者,則是基數的3倍。但統計新竹市召會的聖徒聚會情形,一個月參與一次主日聚會者僅達基數的1.3倍,一年參與一次主日聚會者約為基數的2.3倍。此統計數據說出我們能照顧牧養的對象是低於全台眾召會的平均,為此召會的繁增必然受限。現在我們要突破召會的現況,應認識福音是神命定之路的基礎,全召會一同加強福音的傳揚,每年都需要增加帶人得救的人數,使得可被牧養的人數增加,以帶進召會的繁增。

主給信徒的託付

 羅馬書一章九節:「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裡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這裡的事奉是對神敬拜上的事奉,指像祭司的事奉,說出在新約時代,「福音」是新約信徒專特的事奉。在羅馬書一章一節,「基督耶穌的奴僕保羅,蒙召的使徒,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福音的」,說出保羅的蒙召甚至是為著享受福音並傳揚福音,在羅馬書十五章十六節:「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裡得以聖別,可蒙悅納。」更說出保羅是為此勞苦並竭力奮鬥。在羅馬書十五章二十至廿三節:「我立定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但如今這一帶地方已無處可傳……」,此處更說到保羅殷勤傳揚到那一帶無處可傳的情形。

 以上經文都點出傳揚福音的重要。我們應以保羅為我們絕佳的榜樣,認識我們蒙召也是被分別歸於神福音,我們現今蒙恩信徒的身份是新約福音勤奮的祭司,理當在福音上竭力奮鬥。這一個可說是主給我們信徒重要的託付,也是我們的「新身份」、「新職業」。

建立福音的生活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乃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立了你們,要你們前去,並要你們結果子,且要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在我的名裡,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就賜給你們。」(約十五16)此處經文提到主選立了我們得救的信徒要作三件事情:第一,要我們前去;第二,要結果子;第三,要果子常存。「前去」原文意離去,含示去到另外一地,說出主命定信徒過結果子的生活,並非靜止不動的生活,反之,我們應該實行「走出去」接觸人,以建立福音的生活,好完成主的託付。我們若清楚看見實行福音出訪是主的託付,為此,我們就需要在時間上有預算,應分別固定時間,建立每週出訪的習慣。

 另外,我們在這事上不應該太在意實行的果效,或因果效不彰而灰心,反之,我們應忠於主的託付,實行每週福音出訪的生活,並且要相信主必定會記念我們的忠信而加人給我們。正如主僕李弟兄在神命定之路的操練與實行一書的第七篇提到的一段話:「有一件事是確定的,我們若留在家中,必定不會得著什麼。我們在家裡已經多年了。我們接觸過誰,向他傳福音?我們值得追求任何方法,使我們能供應基督給人。然而我們最要緊的需要不是方法,乃是一種不顧一切,要為基督得人的心。我們必須拚上去。」這段話應成為我們的鼓勵,使我們願意付諸實行。

預備福音的聚會

 當我們出訪接觸人之後,應積極的邀約他們參與福音聚會,帶領他們信主得救。為此,根據提摩太前書二章一節:「所以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我們需要先為人禱告,甚至是為人祈求,就是專特的禱告。這是我們所需的配合,因為福音是屬靈的爭戰,惟有捆綁那壯者才可能洗劫他的家具。所以,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不該輕忽禱告,相反的,這一段時間更要擺上我們的禱告,持續呼籲主「打發人到我們這裡」,並「釋放人歸入主名裡」。願主得著眾聖徒都能如此的與祂配合,使主加增召會的人數多如羊群。

(林容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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