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生命讀經 53-2
| 〔二〕 | 目錄 |
| 太19:10 | 門徒對祂說,人和妻子的事既是這樣,倒不如不結婚。 |
| 太19:11 | 祂就對他們說,這話不是眾人都能接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接受。 |
| 太19:12 | 因為有的閹人從母腹生來就是這樣,也有的閹人是被人閹的,並有的閹人是為諸天之國的緣故自閹的。那能接受的,就讓他接受。 |
| 太19:13 |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到耶穌那裡,要祂為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
| 太19:14 | 耶穌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諸天之國正是這等人的。 |
| 太19:15 | 祂給他們按了手,就從那裡往前去。 |
| 太19:16 | 看哪,有一個人到耶穌跟前來,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可以得永遠的生命? |
| 太19:17 |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問我?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 |
| 太19:17 |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問我?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 |
〔本文摘自台灣福音書房-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僅供個人追求〕
二、藉著神的恩賜
十節說,「門徒對祂說,人和妻子的事既是這樣,倒不如不結婚。」現在門徒領會,按著神的命定,婚姻是最嚴緊的約束。人一旦結婚,就完全受了約束,除了配偶犯淫亂或死亡外,無法得著釋放。門徒有了這樣的領會,就認為不結婚更好;但這是由不得他們的。
在十一節主對門徒說,「這話不是眾人都能接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接受。」不是眾人,惟獨得著這恩賜的人,才能不結婚。沒有神的恩賜而想獨身,會遇見試誘。
十二節繼續說,「因為有的閹人從母腹生來就是這樣,也有的閹人是被人閹的,並有的閹人是為諸天之國的緣故自閹的。」這些為諸天之國的緣故自閹的,是得著神的恩賜,為諸天的國不結婚的人。保羅就是這樣的人。(林前七7~8,九5。)
我們憑自己不能遵守神原初的命定,為此我們需要恩典,我們需要神的恩賜。只有得著了恩典之恩賜的人,才能接受主論到神原初命定的話。
閹人是徹底對付情慾的人。要成為這種屬靈的閹人,我們需要恩典。只有恩典能給我們力量和供應,對情慾有徹底的對付。情慾在我們的生活裡是很大的問題。因著我們憑自己無法對付這「蠍子,」我們需要仰望主,並禱告說,「主,憐憫我,給我需要的恩典。」靠著恩典,就可能對付那破壞我們生活的狡猾、邪惡的情慾「蠍子。」
情慾不僅破壞國度生活和召會生活,也破壞人的生活。情慾毀壞婚姻和社會;破壞靈、心思和身體。凡受情慾「蠍子」管轄的人,正確的為人生活、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召會生活、和國度生活,都要被毀壞。情慾破壞了每一種生活。今天社會的敗壞主要的是來自情慾。情慾受了對付,這種敗壞多半就會消失。我們在召會生活中必須認真的對付情慾。為此,我們需要靠主的恩典。
宗教徒在這裡的試誘,給主機會進一步啟示關於諸天之國的事。十八章啟示,我們必須怎樣對待弟兄,才能進諸天的國。十九章啟示,婚姻生活(太十九3~12)以及我們對錢財的態度,(太十九16~30,)都與諸天的國有關。婚姻生活涉及情慾,我們對錢財的態度涉及貪婪。諸天的國排除我們每一絲的情慾和貪婪。
參、來自謙卑的國度福分
當門徒責備那些帶著小孩子來見主耶穌之人的時候,祂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諸天之國正是這等人的。」(太十九14。)祂就給他們按了手。這裡主再次強調,我們要有分於諸天的國,必須像小孩子。
表面看來,十九章十三至十五節似乎論到微不足道的事。事實上,這些經文論到驕傲。主似乎對門徒說,「你們不該拒絕這些小孩子。反之,你們自己必須變成小孩子。驕傲隱藏在你們裡面。你們必須定罪並棄絕你們的驕傲。你們若棄絕驕傲,變成小孩子,你們就會在諸天的國裡。」
馬太把對付驕傲擺在對付情慾和財富之間。這個安排很有意義。每個屬肉體、貪財的人,都是驕傲的人。驕傲總是在情慾和貪財之間。
肆、比律法更高
十六節說,「看哪,有一個人到耶穌跟前來,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可以得永遠的生命?」馬太福音所說得永遠的生命,不同於約翰福音所說得永遠的生命。馬太是論到國度,約翰是論到生命。約翰所說得永遠的生命,是指人因神非受造的生命而得救,使人能憑這生命活著,從今時直到永遠;馬太所說得永遠的生命,是指在今世憑著神永遠的生命,有分於諸天之國的實際,並在來世有分於諸天之國的實現,得以更豐滿的享受神永遠的生命。
在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主要的是為著重生,為著新生。藉著重生,我們成了神的兒女。此外,約翰福音啟示,藉著我們裡面永遠的生命,神的生命,我們能結果子。因此,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是為著複製。但在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不是為著新生,乃是為著國度。許多基督徒把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和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混為一談。約翰福音和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是一樣的,目的卻不一樣。我再說,在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是為著新生,但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是為著國度。沒有神永遠的生命,就沒有人能有國度的生活。
一、認識只有神是善的
在十七節,主回答那問祂該作什麼善事才可以得永遠生命的人說,「你為什麼以善問我?只有一位是善的。」這一位是神,只有神是善的。這不僅指明那發問的青年人不是善的,也指明主耶穌是神,祂是善的。祂若不是神,祂也不會是善的。
二、遵守律法的誡命
主也對這青年人說,「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這裡主說到進入生命。進入生命,意即進諸天的國。(太十九23。)諸天的國乃是神永遠生命的範圍。因此,我們進諸天的國,就是進入神的生命,與得救不同。得救是神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進諸天的國是我們進入神的生命,享受神生命的豐富。得救是我們蒙救贖,並由聖靈重生,得著神的生命;進諸天的國是我們憑神的生命生活行動。一個是生的問題,一個是活的問題。
照著約翰福音,得永遠的生命就是把永遠的生命接受到我們裡面。但照著馬太福音,得永遠的生命就是進入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面,給我們新生,成為神的兒女。然後我們進入永遠的生命,過國度的生活。因此,在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包含了救恩,但在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與救恩無關。
主對那青年人說,「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遵守誡命不是得救的條件,乃與進諸天的國有關。照著諸天之國的憲法,我們要進入諸天的國,不僅需要達到舊律法的標準,還需要達到王所補充新律法(太五17~48)的標準。得救只需要信心,進諸天的國卻需要超凡的義,這義是遵行舊律法和屬天君王所補充的新律法,所產生的結果。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