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生命讀經 48-3

〔六〕 目錄

第48篇 達到榮耀的路(七) 3

【讀經】

太16:21 從那時候,耶穌才指示祂的門徒,祂必須往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太16:22 彼得就拉祂到一邊,責勸祂說,主阿,神眷憐你,這事絕不會臨到你。
太16:23 祂卻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面去罷!你是絆跌我的,因為你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太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
太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甚麼換自己的魂生命?
太16:27 因為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來臨,那時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禱讀】

太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甚麼換自己的魂生命?

〔本文摘自台灣福音書房-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僅供個人追求〕

在馬太十六章,彼得非常活躍、進取。一面,因著進取搞出事情來是很好;然而,所有快的弟兄都需要被殺死。我喜愛那些快速、膽大、難辦的人,因為他們搞出事情來。主的恢復裡若沒有這樣的弟兄,就沒有人會惹出麻煩來。因著這樣的弟兄,在恢復裡總是有麻煩。若沒有這些麻煩,主耶穌就不能被啟示到這樣的地步。然而,主最終稱彼得這個快的人為撒但。所有快的彼得都必須被了結。他們需要被殺死,並且留在十字架的殺死之下。否則,召會就無法得著建造。

走這條達到榮耀的路,終極的意義就是把我們自己置於死地。在這條路上我們不僅遭受棄絕,經歷必需之物的缺乏,面對海上的風暴,遭遇宗教的控告,學習吃主耶穌這無窮盡的生命供應,受警告提防酵,並且看見基督與召會的異象。除了這一切之外,我們還需要被了結。達到榮耀之路的終站就是了結自己。馬太福音所呈現的景象真是奇妙,其中論到棄絕、需要、風暴、來自宗教的控告、酵、撒但、己、心思和魂生命。你若不知道如何面對這些事,你就很難進入榮耀。進入榮耀之前的最後一步是了結自己。僅僅經過棄絕,或經歷主供應我們物質的需要並不夠。忍受風暴的海,對付外面事物的宗教控告,從基督得餵養,並提防酵也不夠。最終,達到榮耀的路乃是被了結。

你也許認為撒但是在棄絕、風暴或控告裡。事實上,撒但不在這些事情裡,只有鬼在那裡。鬼在棄絕、風暴和宗教控告的背後,鬼王撒但卻在你的心思、己和魂生命裡。因此,你必須恨惡你的己,過於恨惡你被棄絕。路德馬丁曾說,他害怕自己過於害怕教皇,因為他曉得他裡面有最強的教皇,就是己。那狡詐、隱藏的仇敵,甚至對頭,就是我們的己。因此,在達到榮耀的路上,最後要對付的就是這己。

我們已經看見,己藉著我們的心思,很活躍的發表在意見、觀念和看法上。今天基督徒因著不同的意見相爭、分裂。為這緣故,使徒保羅說,我們都要說一樣的話。(林前一10。)因此,走這條達到榮耀的路,最終要對付我們的己。

我相信我們都看見了清楚的異象,背十字架不是受苦,乃是把己留在死的了結之下。基督的十字架是了結的死,我們必須留在這了結之地。留在那裡就是背十字架。我在背十字架,因為我把自己擺在基督的了結之下。所以,因著我已被了結,我就沒有主意,沒有觀念,沒有意見。靠著主的恩典,我希望終生留在了結之地。

了結之後就是復活。當我們把自己留在基督的了結之下,我們靈裡自然會有反應。這反應就是復活。復活乃是建造召會所需要的。經歷了結和復活,就是享受基督並建造召會的路。在二十四節,主告訴我們要跟從祂。在主釘十字架之前,門徒是在外面跟從祂。但從祂復活之後,我們是在裡面跟從祂。因為祂在復活裡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住在我們的靈裡,(提後四22,)我們就能在靈裡跟從祂。(加五16~25。)

1. 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基督喪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

在二十五節主說,「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跟從主時,我們不該救自己的魂生命;也就是說,我們不該讓魂得著享受。我們若在今世救自己的魂生命,在來世就必喪失魂生命。但我們若為基督喪失魂生命,我們就要在來世國度的享受裡得著魂生命。

2. 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毫無益處

在二十六節主問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什麼換自已的魂生命?」今天魂生命的享受與世界繫在一起。為著魂的享受賺得世界,就要在來世國度的享受中喪失生命。即使我們為著魂生命在今世的享受賺得全世界,而喪失魂生命在來世的享受,也毫無益處。沒有什麼值得與魂生命在國度裡的享受交換。

四、國度的賞賜

二十七節說,「因為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來臨,那時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本節開頭的「因為」一辭,指明二十七節所說,主回來時對於跟從祂者的賞賜,乃是照著二十五至二十六節所說,他們是喪失自己的魂,還是救自己的魂。這個報應是照著我們如何背十字架。這在於我們是否把自己留在十字架的殺死之下,在於我們今世是救自己的魂生命還是喪失自己的魂生命。

1. 當基督在父的榮耀裡來臨時

當主在祂父的榮耀裡來臨時,祂要審判。我們若在今世喪失魂的享受,確實背十字架跟從祂,祂就要以國度裡魂的享受賞賜我們。

2. 照信徒的行為

在二十七節主說,「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也就是說,照著我們是否在今世喪失魂生命的享受。這與永遠的救恩無關,然而與主對我們時代的賞賜很有關係。

3. 在基督的審判臺前

基督回來時,每個人都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受報應。(林後五10,啟二二12。)這指明這要發生在空中,在所有的信徒被提到主的同在裡之後。

4. 在國度實現時得著享受

主的賞賜就是進入國度,那是在國度實現時。主在二十八節說到國度的實現:「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還沒有嘗到死味,必看見人子在祂的國裡來臨。」這應驗於主在山上的變化形像。(太十七1~2。)祂的變化形像,就是祂在祂國裡的來臨。祂的三個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看見了這事。在下篇信息中我們要指出,基督的變化形像,就是國度實現的小影。在千年國裡,國度的實現要成為跟隨基督者的賞賜;他們在達到榮耀的路上,一直留在十字架的殺死之下。凡這樣跟隨基督的親愛聖徒,必要得著國度實現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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