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神的默示、負擔,我們的奉獻和責任

〔讀經心得 196〕

以賽亞書十三章一節,「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所得關於巴比倫的默示:」(賽十三1)這裡的「得」,直譯,「看見」(屬靈的看見就是得著)。列國被神的仇敵利用,攪擾神的選民,並攔阻神完成祂的經綸。因此,神被迫進來審判列國。這一切審判帶來一件事,就是引進基督。耶和華對列國的審判,是藉著瑪代軍隊將巴比倫毀滅;(3,4,17~19,十四22,23,二一2,9;但五30,31)這是因為巴比倫殘暴的毀滅多國,(賽十四5~6,16,17)也是因巴比倫的偶像。(二一9)雖然第一個攪擾神經綸的國不是巴比倫,乃是亞述,(耶五十17)但在神眼中,列國,包括亞述,都是「巴比倫」的一部分;神看巴比倫為「大人像的頭」。(但二32,37~38)「默示」直譯,負擔(原文也有神喻的意思),默示只用在舊約,本節就是它頭一次出現,值得我們稍加默想、領悟;前面弟兄告訴我們,先有「默示」(神的話或異象),就要「看見」(信入、得著),而有「負擔」(重擔),為此「奉獻」,產生「責任」(忠信)。奉獻和責任是人自願、自發的,不是神要求,卻必須出自人,才能「與主聯合生長」(羅六5)。以上五個屬靈重點-1.默示、2.看見、3.負擔、4.奉獻和5.責任,最好按次序經歷、實行。有一種嚴重失敗的例子:有些聖徒既沒有異象(默示)、啟示,也沒有看見、負擔,就擔起責任,如作長老、同工,愚忠服事召會(既沒有負擔,也沒有經綸)幾十年,那召會也只好受苦、荒涼(沒有豐富)幾十年了。

 倪柝聲弟兄曾說,我們(可能是指話語職事,不是指同工、長老,而是廣義指為神申言的人)總得在神面前得著默示,即啟示、光照(新約常用的詞,和我們有重生的靈有關)。但是有啟示、光照,還沒有話語的職事。我們還需要有更新的悟性、更新的心思,在身體裡的一靈同魂,(腓一27)。心思清楚了,還不一定能作話語的執事(指執行者、申言者),因為我們還沒有話(雷瑪),不只有經文–神的話(婁格斯),還有負擔,再加上人能聽懂的口才(更新心思的配合、發表)。如果沒有話,你在講台上講了半天,你那個意思還沒有出去,所以你在神面前總得有(活的;使人蒙光照和得生命的)話。同樣一句或一節神的話(或經文),可能是活的、有功效的,(來四12)也可能是死的、字句的,沒有生命供應的。主要在於講話的人,不是指他「拙口笨舌」(出四10),而是指他要有主同在(在靈裡),主(那靈)在他裡面說話,他在外面發表。重擔是靈裡的光照(看見),悟性定住光照的思想,並加上裡面的話。你那個重擔,最末了的一步,就是要把裡面的話釋放出去。這三者(負擔、悟性和裡面的話)連在一起,合成為申言者的重擔。重擔是光,加上思想,又加上裡面的話。我們的重擔,是要將神的啟示給人,而神的啟示是藉我們所得著啟示的話把它帶出去的。(摘錄自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冊,227,230頁)

 今日主恢復裡年輕弟兄操練、學習申言,應該先從讀經、讀禱、禱告、相調,還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公義、信、愛、和平。」(提後二22)入門,得著默示即啟示,再照前面倪弟兄的教導、帶領,逐步往前,千萬別跳過默示(啟示)、看見(信入)、負擔(重擔)、奉獻等屬靈過程。記住以賽亞的話,我們「要往下扎根,向上結果。」(賽三七31)在尚未「與主聯合生長」之前,直接憑責任站講台申言,帶領聖徒開展、建造,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魂的「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林前八1)而破壞人。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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