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得救,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
得救在我們基督徒中間的定義是脫離罪,勝過掌死權的魔鬼,因此,人得救的證據一定是知罪自責,爾後有喜樂、有主而剛強、全身明亮、越過越不受罪的轄制、越來越愛主耶穌。
但得救不是一個人的事,每次有人找我來做見證的時候,我一定先說我母親得救的故事,因為沒有她做為先鋒開路,我們一家怎能得救蒙福?等於說我與主之間的關係是跟隨我母親屬靈的經歷疊加上去。
母親從小心中累積許多對於世界及真理的迷惘。她探尋過其他的宗教,獲得一本摩門經,卻依然覺得心裡空虛無所依靠。一次偶然的機會,母親在自己的鋼琴教室認識了耶穌,單純的她就被帶去教會歡然受浸了。
經過弟兄姊妹的幫助,靈裡火熱的她,帶了我的父親、姑姑、外婆、小舅、三伯母、姑姑以及兒女陸續得救。十年後(我的年紀大概十一歲時)母親又帶了外公和外小叔公得救,那時我父母和弟兄姊妹配搭,開著車子天天去娘家傳福音,這些畫面我歷歷在目。
外婆從小最憤慨的就是-她是童養媳,養父母不肯給她讀書,六十年來她自己去印三字經放床邊天天背,但因著母親讓她學習除了三字經外還有永活的救主,讓她多一個享受,不是只有三字經、山歌,還有主耶穌可以依靠。每當她有難處時,她不用只找我媽訴苦,還可以呼求主名得著救恩。
最有印象的是外公外婆對舅舅吸毒十分困擾,他吸到邪靈來整他,時而嚎啕大哭、時而憨笑,嚇得他們兩老不知如何是好,恐怖至極。於是外婆在他房門口大喊:「主耶穌,救我,把鬼趕走!」,舅舅後來就安靜下來了。後來我的母親和弟兄姊妹再次帶福音進去看望我舅舅,舅舅分享有一次鬼又要來攻擊他,他就呼喊「哦!主耶穌」來趕走那些鬼,後來這些東西就跑了,真是喜樂滿溢,正因著這個喜樂,我的外公也受浸了,救恩再次臨及全家。
五歲的時候我還不知道這世上有別的神,我的腦袋會自動把其他不知道名字的神導入主耶穌基督,當時外婆剛得救,母親就帶著外婆跟我一起學唱詩歌,我人生第一首會唱的歌(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那時還不會唱流行歌、兒歌)就是大本詩歌209首-聖靈的豐滿-火。歌詞唱到:「耶穌,你的全勝的愛,已經澆灌我心」。而我的外婆也只會唱這首詩歌和「失迷的羊你今在哪裡?」這是我從母親得來的屬靈經歷。
我大概在小學四年級的時候遇到非常迷惘的事,那時家裡發生一些事,迫使我追求真理,我們家前期沒什麼弟兄姊妹餵養,因此我們什麼神都稍微接觸過,也有聽過輪迴這件事。這對幼小的我是很可怕的事,因為有了輪迴就會變成別人的人格,我最愛的母親就會消失不見了,所以母親才會常常跟我說:「我還記得你小時候會問我說,我們以後能不能永遠在一起」,後來母親帶我們回到教會後,我第一句就開口問:有沒有輪迴?印象中那時跟母親一起聚會的香蘭阿姨跟管阿姨,他們不假思索的回答:沒有輪迴、不需投胎。
因著我們得著了救恩,也認識了真理,這就解答了我困擾很久的問題,有永遠的生命才不需要怕什麼輪迴,相信應該也有很多人都為永遠和輪迴的事情受苦。另外我妹妹也曾經在我母親娘家看到小叔公擺飾的那條龍,說:「這隻龍好可愛喔!」當下也是弟兄姊妹翻開聖經說,你看,「那龍即是魔鬼,又是撒但又是古蛇」,所以龍是憎恨基督與教會的,一點都不可愛喔!就這樣因著母親帶著我們與聖徒聚會,也從主的話得開啟,讓我們在觀念上得救蒙福!
(新埔 余政璋)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