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生命讀經 30-3
| 〔六〕 | 目錄 |
【讀經】
| 太10:35 | 因為我來是叫人不和:兒子反他的父親,女兒反她的母親,兒媳反她的婆婆; |
| 太10:36 |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
| 太10:37 |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愛兒女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 |
| 太10:38 | 不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的,也配不過我。 |
| 太10:39 | 得著魂生命的,必要喪失魂生命;為我的緣故喪失魂生命的,必要得著魂生命。 |
| 太10:40 | 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
| 太10:41 | 因申言者的名接待申言者的,必得申言者的賞賜;因義人的名接待義人的,必得義人的賞賜。 |
| 太10:42 | 無論誰,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絕不會失去他的賞賜。 |
| 太11:1 | 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裡,在他們的諸城中施教並傳道。 |
【禱讀】
| 太十38 | 不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的,也配不過我。 |
〔本文摘自台灣福音書房-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僅供個人追求〕
在三十五、三十六節主說,「因為我來是叫人不和:兒子反他的父親,女兒反她的母親,兒媳反她的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霸佔人的撒但,煽動人與屬天之王所呼召的人爭戰。這爭戰甚至在他們的家人中間進行。屬天的蒙召者在家中要受親屬的攻擊,因那些親屬仍留在那惡者霸佔的手下。當有些人受到屬天君王的吸引,被祂抓住,定意要跟從祂時,他們家中也許就有人受到撒但的煽動,與他們爭戰,甚至殺害他們。
讓我告訴你們一位弟兄遭受不信妻子逼迫的故事。這位弟兄有很好的職業,在政府的海關上班,相當富裕。他被帶到主面前之後,妻子就開始逼迫他。有一天晚上,這位弟兄邀請我們幾個人到他家裡用餐。以前每逢丈夫邀請同事下班回家用餐,妻子都很高興,並且預備了最好的菜。但現在丈夫信主了,邀請召會裡一些人到他們家裡。他邀請我們的那天晚上,她故意不作飯,只把冷的剩菜剩飯擺在桌上。那位弟兄眼中含淚看看我們。我們看看他說,「讚美主!這是可口的晚餐,我們都來吃罷!」於是我們把那些剩飯剩菜都吃了。這是遭受妻子逼迫的例子。
受主差遣的人必須領悟,逼迫等著他們。主耶穌沒有把我們留在黑暗裡。反之,祂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一切的情況。猶太國滿了反對者,甚至受差遣者的親人也要起來反對;他們甚至要殺害屬天君王的跟從者。
二、跟從屬天之王的路
1. 不要愛親人過於愛祂
三十七至三十九節有跟從屬天君王的路,在三十七節主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愛兒女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我們的愛必須絕對為著主,我們不該愛別的過於愛主。祂是最配得我們愛的那一位,我們必須配得過祂。
2. 背起十字架並跟從祂
三十八節繼續說,「不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的,也配不過我。」基督領取父的旨意釘了十字架。(太二六39,42。)當祂受浸時,祂已經算是釘十字架了。從那時起,祂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實行神的旨意。祂所呼召的人是與祂聯合為一的。祂要求他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並跟從祂;這就是要他們將自己擺在一邊,而接受神的旨意。這要求他們不惜任何代價,先把愛給祂,使他們能配得過祂。
3. 為祂的緣故喪失魂生命
三十九節說,「得著魂生命的,必要喪失魂生命;為我的緣故喪失魂生命的,必要得著魂生命。」得著魂生命,就是讓魂得著享受,不讓魂受苦。喪失魂生命,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痛苦。跟從屬天君王的人,若讓他們的魂在今世得著享受,就會叫他們的魂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裡失去享受。他們若為王的緣故,在今世讓他們的魂失去享受,就會叫他們的魂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裡得著享受,就是與王同享治理全地的快樂。(太二五21,23)
陸、王與受差者是一
一、接待屬天之王的使徒,就是接待王
十章四十節至十一章一節說到與屬天君王聯合的事。四十節說,「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使徒為屬天的君王所差遣,既受了祂的權柄(太十1)與平安,(太十13,)並且有父的靈住在他們裡面,(太十20,)且在王的苦難(太十22,24~25)和受死(太十21,34~39)上與祂聯合,就與祂是一。因此,人接待他們,就是接待祂。我們要與屬天的王有這樣的聯合,就需要不惜任何代價,愛祂勝過一切,並走十字架的窄路跟從祂,如三十七至三十九節所啟示的。受差遣的人不僅有王的權柄、平安和父的靈,並且與王是一,與祂聯合。接待王所差遣的人,意思就是接待王自己,因為受差遣的人與王聯合。這對受差遣的人乃是鼓勵。在主的恢復裡,我們有權柄、平安、那靈,並且與我們的王聯合。我們與祂是一。凡接待我們的,就是接待王;凡棄絕我們的,就是棄絕王。這不是微不足道的事,乃是非常嚴肅的。我們都需要確信,我們有權柄、平安、那靈,並且與王聯合。這一切都是為著擴展王的職事。今天王仍在擴展祂的職裡,我們乃是帶著權柄、平安、那靈,並與王聯合的受差者。
二、接待申言者或義人的賞賜
四十一節說,「因申言者的名接待申言者的,必得申言者的賞賜;因義人的名接待義人的,必得義人的賞賜。」申言者是為神說話並說出神的人。義人是為著國度尋求義、實行義、並為義受逼迫的人。(太五6,10,20,六1。)屬天的王就是這樣一位受神差遣的申言者,(申十八15,)也是這樣一位義人。(徒三14。)祂所差遣的使徒既然與祂聯合為一,他們也就是這樣的申言者和義人。因此,凡接待他們的,就是接待祂,必要得著賞賜。接待申言者的,就聯於申言者的話;接待義人的,就聯於義人的義。因此,他們必得申言者和義人所得的賞賜。
王所差遣出去的人是申言者,也是義人。申言者總是帶著神的話而來,義人總是帶著義而來。你若接待申言者,就必得著神的話;你若接待義人,就必得著他的義。得著神的話和義是何等美好!這會幫助我們進入今天國度的實際,以及將來國度的實現。
三、把一杯涼水給小門徒喝的賞賜
四十二節說,「無論誰,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絕不會失去他的賞賜。」這賞賜要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賜給人。(路十四14。)
柒、屬天的王在諸城中施教並傳道
馬太十一章一節說,「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裡,在他們的諸城中施教並傳道。」主選差了十二個人,差遣他們去擴展傳揚國度之後,祂自己就繼續盡職,在諸城中施教並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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