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祭壇上的「焚燒處」

〔讀經心得 188〕

利未記六章8節至七章38節,乃是神向摩西啟示關於獻祭的條例。這些條例不是為著獻祭者,乃是為著祭司。從經文中我們看見,祭司獻祭不可隨便,無論獻祭的地點、過程,吃祭物的資格,甚至祭司的穿衣,都有相當的要求和規範。今天在新約時代,每位信徒都是祭司,我們必須留意其中的啟示,好使我們在神面前有合乎祂心意的服事。

本篇我們專特來看燔祭的條例。「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兒子們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整夜在壇上的焚燒處,直到早晨,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利六9)這裡提到獻燔祭的地點是在壇上的「焚燒處」。相較於其他幾個祭,素祭要「在壇前……獻」(六14);贖罪祭在六章中並沒有特別提及位置,但在四章多次提到祭司要將祭物「燒在壇上」 (10,19,26,31,35);贖愆祭要燒「在壇上」(七5);平安祭在七章只提及要與感謝祭同獻,在三章則多次講到要燒「在壇上」(5,11,16)。從以上經文來看,燔祭以外的另外四種祭,只需要獻(燒)在壇上;但唯獨在講到燔祭時,神特特囑咐不僅要獻在壇上,更要獻在壇上的「焚燒處」。

從經文直觀來看,說到在壇上的「焚燒處」,似乎意含壇上有些地方不易焚燒。我們可由燔祭壇的實體以及對其之屬靈經歷,來解這處經文。首先,「焚燒處」的原文是指祭壇上的平盤或其頂端。出埃及記三十八章啟示燔祭壇的形狀及尺寸,4節說:「又為壇作一個銅網,安在壇四面的圍腰板以下,從下達到壇的半腰。」銅網並不像烤肉網直接置於架上,而是與圍腰板、壇,三者間有巧妙的位置關係。銅網在壇的底部;圍腰板在壇的內側,並在銅網之上,為著保護祭壇壁隔絕火的熱氣。因此,若將燔祭放在圍腰板上方或外側,雖然仍在壇上,卻不在焚燒處。這裡我們也能看見恢復本翻譯的準確,和合本的譯文是「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然而,柴本身並不是壇的一部份,是祭司加上的,因此翻作「焚燒處」更達意。

其次,就屬靈經歷而言,燔祭預表基督所過的是一種完全且絕對為著神的生活。燔祭有三個主要項目:祭物、火、柴。火從天降下,祭物放在柴上,而柴是由祭司每天早晨所加上(利六12)。雖然火是來自神那裡,但這火能不能繼續,能不能燒得旺,全在於事奉神的祭司如何「加柴」。我們若不與神合作,神的火要繼續燒就有問題。我們若與神合作,一直加柴,神的火就會燒得厲害。

同時,加柴的位置也很重要。我們可能有加柴,但若放在那邊角處,雖然還是會被燒,那種燒就不會是被天上降下的火所焚燒。換言之,火是從「旁邊」燒過來,而不是從「上頭」燒下來。

所以,將柴放在「焚燒處」的意思,指明我們願意完全把自己擺出來,不顧一切而絕對為著神,積極在聚會中操練我的靈。李常受弟兄在《為主惜取少年時》這本書報中提到:「有火在燒的時候,每個人都會焚燒;但如果那位弟兄獨自坐在房間裡,他還會火熱麼?如果不會,那就表示不是他自己焚燒;他只是利用了別人的焚燒。」放在邊角的柴,必定最慢被燒著,又最快會熄滅。這樣的柴擺是擺出來了,卻不絕對,有所保留,仍為自己留下退路,好像隨時想收回一般。

關於柴在壇上的兩種放置,有相當大的區別。的確,柴都擺在壇上,但一種是在「焚燒處」厲害的燒,完全的燒,發旺的燒,讓神喜悅;另一種則是在一旁要燒不燒,火要著不著,對於燔祭的焚燒,著實有限。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多少都出了代價,分別時間參加聚會,配搭事奉,猶如將自己擺在祭壇上。但在聚會中,我們若保持靜默,不操練靈,卻如同旁觀者,這就如同祭壇上的柴沒有放在「焚燒處」。這樣的人無法讓聚集更火熱,也很難被挑旺起來。求主憐憫我們,不要像老底嘉那樣不冷不熱(啟三15),也不要只有半路涼亭的奉獻,像是堆在角落的柴。但願我們將自己擺出來,完全且絕對的擺在壇上的「焚燒處」,好產生馨香之氣,蒙神悅納。

(周秉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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