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生命讀經 26-3

〔六〕 目錄

第26篇 王職事的繼續(二) 3

【讀經】

太8:4 耶穌對他說,你要當心,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並且獻上摩西所規定的禮物,對他們作證據。
太8:5 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到祂跟前來,懇求祂說,
太8:6 主啊,我的僕人癱瘓了,躺在家裡,極感痛苦。
太8:7 耶穌對他說,我去治好他。
太8:8 百夫長回答說,主啊,我不配你到舍下來,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得醫治。

【禱讀】

太8:5 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到祂跟前來,懇求祂說,
太8:6 主啊,我的僕人癱瘓了,躺在家裡,極感痛苦。

〔本文摘自台灣福音書房-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僅供個人追求〕

主在祂的靈裡(可二8)感悟經學家的心意。四、五節說,「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什麼心裡思念惡事?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更容易?」這裡的心意或作思考,思想,帶強烈感覺或邪情,惡意的臆測。經學家不必發表他們的心意,因為主耶穌藉祂靈裡的感悟,就能看出他們的心意,祂就為此問他們。主感悟經學家的心意,這指明祂真是神。祂若不是神,怎能知道這些事?請注意,主沒有說那一樣更難,因為在祂沒有一事是難的。在祂說你的罪赦了,比說你起來行走更容易,因為沒有人知道他的罪是否得了赦免;所以這樣說容易。但如果叫人起來行走,每個人都會知道。

主的救恩不僅赦免我們的罪,也使我們起來行走。不是先起來行走,然後罪得赦免,那是靠行為;乃是罪先得赦免,然後起來行走,這是靠恩典。

六節說,「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 於是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臥榻回家去罷!」赦罪乃是一件在地上有關權柄的事。惟有這位為神授權,並要受死救贖罪人的君尊救主,才有這樣的權柄。(徒五31,十43,十三38。)這權柄乃是為著建立諸天的國。(太十六19。)

主不僅叫癱子能行走,且叫他能拿臥榻行走。原先臥榻托著他,現在他拿著臥榻。這是主救恩的大能。這癱子被人抬到主跟前,卻自己走回家。這指明不是罪人能走到主跟前,乃是罪人因著主的救恩,能從主那裡走回去。

七節說,「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癱子起來行走,證明他得了醫治;他得了醫治,證明他的罪得了赦免。這有力的證明主耶穌有權柄赦免人的罪。

這些事例所啟示給我們的,不是基督的能力,乃是屬天之王的權柄。當然,權柄由能力作後盾。然而,權柄高過能力。有些人也許有能力,卻沒有權柄。為著證明耶穌這位主是屬天的王,祂需要向祂的跟從者顯示祂的權柄。這權柄是要對付消極的事物,就是由邪靈、鬼和敗壞的罪所煽動的反對環境。基督是屬天的王,祂有充分的權柄對付這一切,並使這一切都服在祂的權柄之下。這就帶進祂屬天的國在地上的建立。

我們若把馬太八章一節至九章八節所記載的一切事例擺在一起,就清楚看見這位屬天的王是誰。祂是猶太人的救主,也是外邦人的救主。祂將是悔改之猶太人的救主,也將是千年國時要恢復全地的那一位。祂有權柄管理風、海和鬼,祂也有權柄赦免人的罪,並使這些人起來行走。我們若要跟從這位屬天的王,就不可期待任何物質的享受,也需要不顧死的規條和義務。對這段話的鳥瞰,給我們一幅生動的圖畫,好看見這位屬天的王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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