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生命讀經 22-1
| 〔四〕 | 目錄 |
【讀經】
| 太6:19 | 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蛀、銹蝕,也有賊挖洞偷竊; |
| 太6:20 | 只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蛀、銹蝕,也沒有賊挖洞偷竊。 |
| 太6:21 |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必在那裡。 |
| 太6:22 | 眼睛乃是身上的燈。所以你的眼睛若單一,全身就明亮; |
| 太6:23 | 但你的眼睛若不專,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裡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的大! |
| 太6:24 | 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
| 太6:25 |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也不要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食物麼?身體不勝於衣服麼? |
【禱讀】
| 太6:19 | 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蛀、銹蝕,也有賊挖洞偷竊; |
| 太6:20 | 只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蛀、銹蝕,也沒有賊挖洞偷竊。 |
| 太6:25 |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也不要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食物麼?身體不勝於衣服麼? |
〔本文摘自台灣福音書房-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僅供個人追求〕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馬太六章十九至三十四節,王所頒佈國度憲法的第五段,關於國度子民的理財。
陸、關於國度子民的財物
一、不要積蓄財寶在地上,只要積蓄財寶在天上
在十九、二十節王頒佈說,國度子民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只要積蓄財寶在天上。積蓄財寶在天上,乃是將財物分給貧窮的人,(太十九21,)並顧到缺乏的聖徒,(徒二45,四34~35,十一29,羅十五26,)以及主的僕人。(腓四16~17。)
1. 財寶在那裡,心就在那裡
二十一節說,「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必在那裡。」國度子民必須將他們的財寶送到天上,使他們的心也能在天上。他們去那裡以前,他們的財寶和他們的心必須先到那裡。
2. 眼睛若單一,全身就明亮
二十二節說,「眼睛乃是身上的燈。所以你的眼睛若單一,全身就明亮。」我們的兩眼一次只能注視一樣東西,倘若想要同時看兩樣東西,眼光就會糢糊。我們的眼睛若只注視一樣東西,眼光就會單一,並且我們的全身就明亮。我們若將財寶積蓄在天上,又積蓄在地上,我們的眼光就會糢糊。我們若要有單一的眼光,就必須將財寶積蓄在一處。
3. 眼睛若邪惡,全身就黑暗
二十三節說,「但你的眼睛若不專,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裡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的大!」不專,直譯,惡。同時看兩樣東西而不專視,會叫我們的眼睛變惡。(參太二十15,申十五9,箴二八22。)這樣,我們的全身就黑暗。我們的心若專注於那積蓄在地上的財寶,我們裡面的光就成為黑暗,並且那黑暗是大的。
二、不能事奉兩個主
二十四節說,「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這辭是亞蘭文,指錢財、財富。這裡的瑪門與神對立,指明錢財或財富是神的對頭,奪取神子民對神的事奉。
三、不要為生命憂慮
1. 生命勝於食物,身體勝於衣服
二十五節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也不要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食物麼?身體不勝於衣服麼?」在本節中,主告訴我們不要為生命憂慮。這裡的「生命」一辭,直譯,魂。指魂生命,其中有對飲食和穿著的慾望和嗜好。(賽二九8。)我們的生命勝於食物,身體勝於衣服。我們的生命和身體,不是因我們的憂慮,乃是因神而有的。神既然為我們創造了生命和身體,祂必定會顧念我們生命和身體的需要。國度子民不需要為此憂慮。
2. 不要憂慮吃什麼,喝什麼,披戴什麼
三十一節說,「所以不要憂慮,說,我們要吃什麼?喝什麼?披戴什麼?」這裡我們來到十九至三十四節的重點。表面看來,在憲法的這一段,主說到國度子民的理財,事實上,祂論到憂慮的事。主是智慧的。祂摸過我們的脾氣、情慾、天然的人、己和肉體之後,就繼續摸我們的憂慮。在這些經節裡,「憂慮」這辭用了七次。(太六25,27,28,31,34。)主似乎也在摸我們的心,因為我們的財寶在那裡,我們的心也在那裡。然而,我們的心不只與財富有關,也與許多其他的事有關。
諸天之國的憲法是由父的生命和性情組成的。這幾章雖然沒有真正用「生命」和「性情」這些辭,但從上下文我們可以看見,沒有父的神聖生命和性情,這幾章就是白寫了。沒有父的生命和性情,就沒有一個人能滿足諸天之國的要求。每種憲法都是基於某種生命。假定你要為狗制定憲法,毫無疑問,這樣的憲法要基於狗的生命。這憲法若規定,每天早晨狗必須飛到空中守晨更,這就不合理,因為狗不能飛,牠們不能滿足這樣的要求。但憲法若告訴狗用吠叫守晨更,那就沒有問題。同樣的,主耶穌在山上新頒賜的憲法是給神的眾子,這乃是基於父的生命和性情。在五章有兩節指明這事實。九節說,「製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四十八節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許多基督徒不領會這段話,因為他們還沒有看見這段話是基於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甚至許多不信的人在他們的著作中,也引用這幾章的經節,認為這幾章是對全人類說的話。不,狗的生命怎樣不能飛,照樣人的生命也不能滿足諸天之國憲法的要求。這是基於神聖生命和神聖性情而有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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