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生命讀經分享 ─ 17~18篇
第17篇 國度憲法的頒佈(五)
【真理要點】
一、不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乃是要成全
十七節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我來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成全律法,在這裡有三方面的意義:基督在積極方面遵行了律法;基督在消極方面藉著十字架的代死,滿足了律法的要求;在這一段裡,基督以祂的新律法補充了舊律法。正如祂不斷的說,「但是我告訴你們」所表明的。
二、超凡的義是進國度的條件
在千年國時,超凡的義乃是進入諸天之國實現裡的條件。藉著遵行最高的律法達到最高的標準,就使我們履行了進入要來諸天之國實現裡的條件。 這裡的義,不僅是指救贖的基督,因我們相信接受祂,在客觀方面成為我們的義,使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為義;更是指內住的基督,從我們裡面活出來,在主觀方面作我們的義,使我們在今天活在國度的實際裡,並在將來進入國度的實現裡。
【經歷與應用】
基督用三種方式成全律法。他自己遵行律法。然而,因著我們沒有遵行,祂就為我們的違犯律法死在十字架上。祂的代死帶進了復活的生命,這生命已經分賜到我們這人裡面。藉著祂復活的生命,我們就能成全更高的新律法的要求。今天我們不是努力遵行較低的律法,乃是藉著我們裡面最高的生命遵行拔高的律法。如今我們能遵行最高的律法。
【研討問題】
1. 請說明基督來成全律法三方面的意義。
2. 請分別解釋客觀的義與主觀的義。
第18篇 國度憲法的頒佈(六)
【真理要點】
一、律法的誡命沒有廢除,反而提高
神不再照著律法的原則對待我們信徒,這不是說,舊律法的誡命已經廢除了。照著新約,這些誡命反而被強調、加強並且提高了。舊約告訴我們不可造物質的形像,但新約告訴我們,連貪婪都是一種拜偶像。不錯,律法的原則已經廢除了,但律法的誡命沒有廢除。關於孝敬父母的誡命從來沒有廢除。在新約裡,也重申、加強並且提高這條誡命。今天我們必須比從前的以色列人更孝敬父母。
二、更高標準的道德
我們得救之後,必須過一種比舊律法的道德標準更高的生活。絕不要因為我們不是藉著遵行律法得救的,就以為我們可以自由、鬆散、隨便、甚至不道德了。不要因為神不是照著律法的原則,乃是照著信仰的原則對待我們,我們就不該留意律法的誡命了。凡有這種想法的人,已經被今天部分基督教裡的教訓麻醉了。
【經歷與應用】
我們實際上不是在遵行律法,乃是照著靈而行。羅馬八章四節說,我們照著靈而行,自然而然便成就律法一切義的要求。我們不是努力遵行律法,因為我們越努力遵行律法,就越干犯律法。我們從律法得了釋放,如今我們照著靈而行。在靈裡有君王基督,祂是我們復活的生命。我們照著靈而行,甚至成就最高律法的要求。
【研討問題】
1. 請解釋新、舊約之誡命的不同。
2. 如何達到律法義的要求?
(周秉葳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