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那右手中握著七星,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的

〔讀經心得 183〕

啟示錄第二、三章是使徒約翰照主吩咐寫信給七個召會,(啟一4)首先是寫給「以弗所召會」的使者,說,「那右手中握著七星,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的,這樣說,」(二1)這話不僅寫給以弗所召會,並且是給七個召會,因為題起七星(代表地方召會的使者,是單個的個體)和七個金燈臺(表徵地方召會),不過這裡是以以弗所召會為代表(暗示七個地方召會就是一個宇宙召會)。

在這七封書信中,每一封的開頭,主都是先照著該書信所說到之召會的情況,說出祂是怎樣的一位。這裡第一句話與一章十六節的第一句相似,唯一不同是動詞;前者是「握著」,而後者是「拿著」。「拿著」意擁有、緊握;「握著」意握住、掌握、掌控,顯然握著比拿著更緊密、更控制得住(更有把握)。「七星」指召會的使者,屬靈的人,由發亮的星所表徵,擔負著「耶穌的見證」,他們是握在主的右手中。在右手,是指在榮耀和尊貴的地位(創三五18註3),主特別重視、使用他們。而主是行走在由七個金燈臺所表徵的眾召會中間。這是何等美妙的景象!主一面坐在神的右邊,作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眾召會)代求;(來七25)一面握著眾召會的使者,並在眾召會中間行走,照顧她們。神是無所不「在」的,這裡為何還要強調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呢?因為行走有佔有、顧到的意思,當初神向亞伯蘭說,「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創十三17)暗示祂是緊握並掌控使者(不是長老),來擁有並照顧(所有地方)召會。另外,與神「同在」和與神「同行」明顯不同。以諾是與神同行(不是同在,顯然同行比同在更親密、更是一)三百年後被提。(創五22,24)

主日正好追求「基督是人子在金燈臺中間行走」的晨興聖言,一位律師姊妹作見證:上主日她帶另一位律師同事來參加主日聚會,會後愛筵時,與我姊妹討論治療癌症的經驗(因她患乳癌,而憂慮、愁苦),後來她向帶她來的姊妹說,她覺得一進會所,就覺得這地方與別處不同,她說,「她(指鈞苹)沒有苦味,而她自己滿了苦味、抱怨」,她初次進入召會,竟然就嗅出神的味道,因為人子正在召會中行走,正在佔有、顧惜。姊妹簡短的見證,令我受感動,連福音朋友都感覺到召會和聖徒都有一股特別的味道,就是主在召會中行走,正在得著、顧惜並餵養我們(包括在聚會裡的朋友),使我們喜樂、平安和安息。我們今日就有何等福氣,可以真實感覺到、享受到,連外邦人也能感受到。

在此,我也作一個親身的見證。當年我在桃園服兵役時,放假回台北,台大醫生告訴我,奶奶(從我小,她像母親照顧我,幾乎是無微不至)肝癌(轉移)末期,已無藥可救了,必須儘快送回花蓮,因為姑媽上班,無法全時間照顧奶奶。當時,在花蓮家中,也只有我母親還在上班,妹妹在讀大學,要我作最困難的決定(留在台北或送回花蓮;這是我人生初次面對困境),令我心情下沈、非常軟弱,埋怨主不顧到我家的苦情,更未體貼我的無能。當天正逢週六,我不想參加晚間的青年聚會,但聚會已成習慣,我出來走走,仍然走到一會所門口,猶豫一下進去,坐在最後一排,前面一空椅子上,擺了一本倪弟兄名著「和彼得」,正好這本書我讀過,突然靈光一閃,我心裡有話對我說,「你不就是彼得嗎?」我心結立即解開,我變成另一個人了,學習全然信託給主,所有憂愁全交給主。事實證明,我的擔憂、愁苦,主藉花蓮召會在愛裡,全擔當了;這是我第一次認識、經歷召會的愛和照顧。並且主還藉此替我預備了妻子。感謝主!我真實經歷到,主是在地方召會間行走的。

我們都見證,這句聖言-主是「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的,」(啟二1)是可以信靠、可以經歷的,就算是在我們最無靠、最軟弱、最失敗的時候,也「不可放棄我們自己的聚集」(來十25)請記得主正在召會間行走,尋找機會幫助我們。阿們!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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