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生命讀經 18-3
| 〔六〕 | 目錄 |
【讀經】
| 太5:21 | 你們聽見有對古人說的話:「不可殺人;凡殺人的,難逃審判。」 |
| 太5:22 |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逃審判。凡駡弟兄拉加的,難逃議會的審判;凡駡弟兄魔利的,難逃火坑的火。 |
【禱讀】
| 羅8:4 |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
〔本文摘自台灣福音書房-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僅供個人追求〕
有些基督教教師聽見這話也許說,「教導得救的人會在火裡被焚燒,乃是異端。」請再讀馬太五章。這一章不是對不信的人說的,乃是對門徒,得救的人,神的眾子說的。他們若不勒住自己的怒氣,就要被扔在火坑的火裡。有些人也許說,「這是火坑的火,不是火湖。」不要為這是什麼火爭辯,因為連小小的火,也能叫我們非常痛苦。一個主日又一個主日,許多基督徒被糖衣的教訓所充滿。他們從未聽過馬太五章清明的話。為著主的憐憫和恩典,並為著祂所賜給我們,叫我們藉以得救的信仰,我們感謝祂。因信得救是多麼美妙!但我們既是得救的人,就必須聽嚴肅的警告!甚至我們向弟兄發脾氣,都會使我們在火坑的火裡被焚燒。
這種被火焚燒的思想,在林前三章和希伯來六章都可看見。林前三章十五節說,「人的工程若被燒燬,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雖然這樣的人要得救,但他要從火裡經過而得救。希伯來六章七、八節說,「就如田地,吸收了屢次下在其上的雨水,並且生產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享祝福;但若長出荊棘和蒺藜,就被廢棄,近於咒誼,結局就是焚燒。」這裡信徒被比喻為田地,可能生產蒙神悅納的菜蔬,或長出要被焚燒的荊棘和蒺藜。經過這樣的焚燒真是可怕!此外,在啟示錄二章十一節主說,「得勝的,絕不曾受第二次死的害。」這話含示失敗的基督徒要受第二次死的害,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啟二十15。)受第二次死的害,就是受火湖的苦。當然我們沒有人願意受這火的苦。
時代的懲罰
信徒受審判和受火的害這件事,既不是喀爾文派(Calvinist),也不是阿米尼亞派(Arminian)。照著喀爾文派,一旦我們得救了,就永遠得救,不會再有問題。就一面說,喀爾文派是對的,因為一旦我們得救了,就永遠得救。然而我們不該說,我們不會有問題。我們有可能在火裡被焚燒。照著阿米尼亞派,有些人可能早晨得救了,當晚就失去了救恩。他們的救恩像電梯一樣上上下下。喀爾文派或阿米尼亞派都不是照著聖經純正的話。聖經啟示,我們永遠得救了,但我們得救之後,需要勝過每件罪惡的事,不然就要受管教,受懲罰。你若不悔改認罪,卻仍舊犯姦淫,在下個時代你就要被扔在火裡焚燒。這不是永遠的滅亡,乃是時代的懲罰。
逃避我們的脾氣和情慾
我們的時代是淫亂和姦淫的時代。每個國家都滿了不道德的事。關於這件事,很多人都被「大蒜」麻醉了,失去了對這種罪的感覺。願這話使我們清明!我們必須遠離今天的潮流。沒有一件事比淫亂更侮辱神,淫亂破壞了神照著祂的形像所造的人。我們都必須逃避我們的脾氣和情慾。逃避你的脾氣!逃避你的情慾!發脾氣或放縱情慾不是微不足道的事。沉緬於這些事,會使我們被焚燒。因此,我們需要留意這清明的話,這話會迫使我們親近基督。我們需要禱告說,「主,我裡面有脾氣和情慾。但是主,我感謝你,因為有你在我靈裡。主,我不要與我肉體的情慾或心裡的脾氣為伍。親愛的主耶穌,我要在我的靈裡與你同在。」這裡有我們的救恩,我們的解救,我們的聖別。我們必須日夜在我們的靈裡與主耶穌同在,注視祂,接觸祂,並信靠祂。
脾氣這個問題對每個基督徒就像地鼠,隱藏、狡猾、難纏。我們都必須防備牠。情慾也是一大問題。我很難過的說,甚至在聖徒中間,也有一些淫亂的事例。真是羞恥!沒有一件事比聖徒中間的淫亂或姦淫更羞恥。這破壞神所造的人、召會生活、和召會的見證。使徒保羅一再警告我們,沒有一個淫亂的人會有分於神的國。(林前六9~10,加五19~21,弗五5。)那些犯姦淫或淫亂的信徒,在諸天的國上是完全了了。國度的子民必須有最高標準的義。不要發脾氣,或看婦女而有意貪戀她。要謹慎!你需要認真思考這些事,並且對付動機的根源。這話不是威脅,乃是警告,迫使我們親近基督。
感謝主,我們有馬太福音,也有約翰福音。我們需要信靠約翰福音所啟示的生命。阿利路亞,我們有這樣的生命!這生命是復活的生命,得勝的生命。基督已經得勝,如今祂在復活裡活在我們裡面。這是我們藉以成全諸天之國最高要求的生命。
照著靈而行
我們必須非常清楚,我們實際上不是在遵行律法,乃是照著靈而行。羅馬八章四節說,我們照著靈而行,自然而然便成就律法一切義的要求。我們不是努力遵行律法,因為我們越努力遵行律法,就越干犯律法。這完全啟示並記載在羅馬七章。今天我們既不在律法之下,也無須遵行律法。我們從律法得了釋放,如今我們照著靈而行。在靈裡有君王基督,祂是我們復活的生命。我們照著靈而行,甚至成就最高律法的要求。
我信我們現在對律法都清楚了。我們能告訴別人,律法的原則過去了,但律法的誡命仍然存留,並且提高了。雖然我們無法達到這些更高要求的標準,但在我們靈裡有復活的生命。因此,我們不需要自己掙扎努力去遵行律法,但我們必須照著靈而行。我們照著靈而行的時候,自然而然便成就一切律法的要求,並且有最高標準的道德。這是耶穌的見證、召會的見證。這就是正當的召會生活,諸天之國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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