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生命讀經 10-2
| 〔五〕 | 目錄 |
【讀經】
| 太3:14 | 約翰想要攔住祂,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到我這裡來麼? |
| 太3:15 |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容許我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於是約翰容許了祂。 |
【禱讀】
| 太3:15 |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容許我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於是約翰容許了祂。 |
〔本文摘自台灣福音書房-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僅供個人追求〕
召會生活誠然很美妙,但不是照著我們觀念的那種美妙。這種美妙的召會生活遲早要把我們全都了結。牠要把你了結,並使你有新生的起頭。我向你保證,你的一切所是、所有、所能,都要被了結。在召會中,可能需要十年之久來成就這事。那些在召會中已經十年的人能見證,他們這人的每一部分都已被了結。我們留在召會中越久,就越被了結。起初,被了結的經歷很苦,後來卻成為甜美的。今天對我而言,被了結是甜美的。在召會生活中多年經歷被了結之後,你會樂於被了結。起初,你在召會生活中被了結時,會覺得很羞恥。然而逐漸的,了結對你成為甜美的經歷。我們都在從加利利到約但河的路上,從棄絕之地到了結之地。
在這了結之地,我們遇見了王。召會生活乃是我們遇見祂的地方。從我進入召會生活的時候起,我就一再被帶到主面前。一天過一天,召會生活把我帶給基督,也把君王基督帶給我。最終,國度就在這裡。因此,召會生活就是國度。
我曾受弟兄會教導說,國度已虛懸起來,直到將來某個時候;我也受他們教導說,今天的召會不是國度。但我在經歷中逐漸領悟,每次我被了結,就把我帶給王,也把王帶給我。在我的經歷中,這就是國度的實際。藉著經歷我開始認識,召會生活就是國度。我的經歷告訴我,我從弟兄會所接受關於國度的教導是不準確的。按照我的經歷,我知道我是在國度裡。每次我被了結的時候,我就遇見王,國度就在那裡。這不是道理的事,乃是經歷的事。後來藉著進一步研讀新約,我得著了關於國度這事的亮光,我的經歷得了證實。現在我能放膽說,按照新約,今天國度就在這裡。有些基督教教師,因為還沒有被了結,就說國度已虛懸起來,直到將來某個時候。他們還沒有帶給王,王也還沒有帶給他們;因此,在他們日常的經歷中沒有國度。然而,你在從加利利到約但河的路上被了結之後,王和國度都會在這裡。
3. 受約翰的浸
主耶穌從加利利出來,到約但河,要受約翰的浸。主耶穌以人的身份,照著神新約的作法,來受約翰的浸。四福音中只有約翰福音沒有記載主受浸的事,因為約翰見證主是神。馬太三章十三節不是說,耶穌到約翰那裡要成聖,乃是說祂來要受浸。每個基督徒都喜歡成聖,沒有人喜歡在被了結並埋葬的意義上受浸。受浸就是被了結。我若告訴你,召會不會使你成聖,卻會將你了結,你就會離開召會,並說,「我不要留在這裡。我要成聖。我要召會使我更聖別。」但召會首先不是使你聖別,乃是一再將你了結。召會首先不是使人成聖的召會,乃是給人施浸的召會。想想主耶穌的事例。祂是真牧人,牧人總是領頭。主耶穌是牧人 —— 王,領頭從加利利走到約但河受浸。神不是到約但河來登寶座,乃是被置於死地,被埋葬。
4. 盡全般的義
馬太三章十四、十五節說,「約翰想要攔住祂,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到我這裡來麼?耶穌回答說,你暫且容許我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於是約翰容許了祂。」約翰不很明白,他希奇耶穌怎能受他的浸,他以為他當受耶穌的浸。這指明約翰多多少少還在他天然的生命裡。雖然他三十多年來一直浸透在聖靈裡,但一些天然的元素仍然存留。他在十四節的話是照著他天然的觀念說出來的。因此,主回答他時似乎說,「你必須容許我受浸,不要用你天然的觀念攔阻我。不要以為因著我能力比你更大,我就不需要受你的浸。容許我受浸罷,這樣我們才能盡全般的義。」
義就是照著神所命定的作法生活、行事、為人,成為對的。在舊約裡,遵守神所賜的律法就是義。現在神差遣施浸者約翰來設立浸,人受浸就是盡了在神面前的義,意即履行了神的要求。主耶穌不是以神的身份,乃是以一個典型的人,一個真以色列人的身份,來到約翰這裡。因此,祂必須受浸,遵守神在這時代的安排,否則祂就和神不對了。
義就是和神是對的。假定神在屋頂上開了一個門,說這門是進入屋內的正路。任何人不從這門進入屋內,他就和神不對了。也許你會說,「我不願意從這門進入屋內。照我的觀念,這門是錯的,前門和邊門才是對的。」你的作法在你眼中也許是對的,但在神眼中卻不然。義不是你的意見,乃是神的命定。
在施浸者約翰的時代,神命定受浸為一條路。任何人要進入諸天的國,必須經過約翰的浸這條路。連耶穌基督也不能例外,連祂也必須經過這條路。否則,祂就缺了經過這門的義。主這樣回答之後,約翰就明白了,並為祂施浸。
受浸是要在神眼中成為義的。我們這人的了結和新生的起頭,就是在神面前的義。人受了浸,已經被了結,並得著新生的起頭,和神就是對的。神的經綸就是要了結我們天然的人,並且用新生命使我們得著新生的起頭。我們若要和神是對的,就必須在我們天然的生命裡被了結,並且藉祂神聖的生命得著新生的起頭。了結和新生的起頭是最高的義。主耶穌這位屬天之國的王領頭被了結。這樣,在神眼中祂盡了義。因此,祂是建立諸天之國的正確人選。
主受浸不僅是照著神所命定的,盡了全般的義,也是讓自己擺到死與復活裡,使祂能夠不以天然的作法,乃以復活的作法來盡職。藉著受浸,祂甚至在實際死而復活的三年半以前,就在復活裡生活並盡職了。照著我們的領會,主耶穌是在十字架上被置於死地,第三天復活。但在神眼中,以及照著主的領悟,神在釘十字架約三年半以前,就被置於死地了。在祂開始盡職之前,祂已經被置於死地並且復活了。因此,祂不是以天然的作法盡職。祂的職事完全是在祂復活的生命裡。因此,祂進了義門,並且行走在義路上。祂在這路上所行的全都是義。
主耶穌再來的時候,許多人要對祂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裡預言過,在你的名裡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裡行過許多異能麼?(太七22。)主要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3。)主似乎要說,「你是不法的人,我從不稱許你,也不贊同你所行的,因為你不是在復活裡行事。你所行的一切善事,都是以你天然的方式,並在你天然的生命裡行的。你是不義的,你是不法的。」主耶穌藉著受浸進入義門,然後一直行走在義路上。因此,祂是公平者,公義者。(徒三14,七52,二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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