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耶穌基督的啟示和見證

〔讀經心得 181〕

啟示錄開卷頭兩節給我們這些活在末世時期,即啟示錄時代的信徒們,有莫大的開啟並影響。「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發生的事指示祂的眾奴僕;祂就藉著祂的使者傳達,用表號指示祂的奴僕約翰。約翰便將神的話(婁格斯),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見證出來。」(啟一1,2)整本聖經都是啟示基督;啟示錄既是聖經的結束、完成和總結,就更是從一章一節,頭一句話就標明,「耶穌基督的啟示」。本書雖然也啟示許多其他的事物,但啟示的中心乃是基督。

第二句話便提及「神賜給祂」,祂是基督,而基督的啟示也是由神賜給祂,讓祂經歷「話(logos),成了肉體」(約一14),將「神的話」藉祂的生活即行為舉止活出實際的見證,即老約翰的見證,(其實,現在我們也在複製基督的經歷,將神的話藉祂的生活,即行為舉止中活出來)見證「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約壹一1,2)所以到第二節,約翰便說,我將神的話,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原來神賜給基督的啟示,到老約翰傳達時,啟示便包括神的「話」加上基督的「見證」。這話含示,話與見證是連在一起,不可分開的。如今我們也同樣遵守、實行這話(不可只講說,卻不經歷、不實行它),而且強調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見證出來。四卷福音書也一樣,不僅記載主講的道,也記載祂的行為,尤其馬可和路加兩卷福音書,更強調著重地記下耶穌的生活、行為。

最近讀經發現新約書信不只注重神的話,甚至更看重生活、行為的見證;不只講基督,更要活基督,換句話說,「基督與召會(基督的身體、擴大)」(弗五32)並重。譬如保羅向初信的帖撒羅尼迦聖徒作見證說,「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僅在於言語(logos),也在於能力和聖靈,並充足的確信,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中間,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帖前一5)。福音不只在於言語、能力、聖靈和充足的確信,更要加上使徒們的行事為人。保羅也囑咐年輕同工提摩太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為人、愛、信、純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為何會把我認為較次要的言語(這裡不用講道或傳福音,是有理由的),即口才和為人,放在個人認為較重要的愛、信和純潔,即沒有攙雜的前面。個人的年紀漸長,逐漸領會保羅怕年輕聖徒輕看生活行為的見證,如將神的話藉享受、消化並經歷後,用口才發表出來,讓人,特別讓外邦不信的人聽得懂、明白、瞭解,更要看見他們實際的為人,即平常待人接物上,看出基督的味道、樣子(彰顯)。

另外,還有兩處相關經文,1、「勸青年人也是一樣,要清明自守。在凡事上你自己要顯出善行的榜樣,在教導上要不腐化,要莊重,要用無可挑剔的健康言語(logos),使那反對的人既沒有壞事可說到我們,便自覺羞愧。」(多二6~8)提醒青年人,教導人的話,若沒有顯出善行的榜樣配合,很容易腐化講者,驕傲地自以為有;也會敗壞聽者,只有知識,自高自大(林前八1),卻不降卑、實行並建造。2、「你要留意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持之以恆,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千萬記住保羅的話,「要留意自己和自己的教訓」,前面的「自己」指「所是」和「行為」、親身經歷的「見證」;後面的「教訓」在於「神的話」及其發表。注意這裡「行為」甚至擺在「教訓」之前。「身教」過於「言教」,正如敬虔的雅各提醒我們,「只是你們要作行道(logos)者,不要單作聽道者,自己欺哄自己。」(雅一22)何等嚴厲的話!我們今日要真在真理上認真、持守操練、實行,否則就是自己欺哄自己。

末了,我節錄下面一段主僕李弟兄對在書房服事的聖徒們說的話,作為我的結論:「你們在這裡作文字工作,沒有黑暗,沒有怕人知道的事;若有人讓閒話隨便的出去,這是不應該的,並且是得罪你們所聽見的道的。你們在這裡工作,應該活在所聽見、所服事的道裡,作一個實在、真實的見證,而不該輕浮的說閒話。末了要記住,我們在這裡不是開工廠製造大砲,或是製造皮鞋;我們在這裡是一個工廠,要把主的話送出去,所以我們應該率先活出這些話。我們既印刷出版這些話,就應該活這些話,讓這些話成為我們的生活。再者,我們眾人一同在這裡事奉,應該同有一個負擔,同有一個靈,同有一個心志,作一個見證;這個文字工作在這裡,就是一個見證。盼望你們眾人都能接受這個話。」(摘自「忠信殷勤的傳揚真理-關於文字服事」第六篇)

(董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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