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篇 經歷七燈、七眼和七靈 2
【讀經】
| 啟4:5
| 有閃電、聲音、雷轟,從寶座中發出。又有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
|
| 啟5:6
| 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中間,並眾長老中間,有羔羊站立,像是剛被殺過的,有七角和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全地去的。
|
【禱讀】
| 啟5:6
| 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中間,並眾長老中間,有羔羊站立,像是剛被殺過的,有七角和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全地去的。
|
新約裡的石頭
我們已經多次指出,石頭在新約裡得以發展。主耶穌在馬太十六章十八節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裡主說祂自己是磐石。在馬太二十一章四十二節祂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你們在經上從來沒有念過麼?」這裡所說的石頭,就是撒迦利亞三章九節那有七眼的石頭。彼得在行傳四章十一節也說到主是這塊石頭,他說,「祂是你們匠人所輕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彼得告訴宗教徒說,他們所棄絕的不僅是他們的救贖主,還是神建造裡的房角石。
七燈進一步的發展
啟示錄四、五章有七燈進一步的發展。按照四章五節,燈臺的七燈就是在神寶座前點著的七盞火燈。燈臺上的七燈是為著照明,但神寶座前的七燈既是為著照明,也是為著完成神行政的管理。啟示錄五章六節指明,在寶座前點著的七燈也是羔羊的七眼。所以,七眼就是石頭的七眼,耶和華的七眼,和羔羊的七眼。這七眼將石頭、耶和華和羔羊結合起來。這指明羔羊就是石頭,石頭就是耶和華。不僅如此,五章六節還啟示羔羊的七眼就是神的七靈。一面,有一條線包含六樣東西;七燈、石頭、耶和華、羔羊、神的寶座和神;另一面,還有一條線包含三樣東西:七燈、七眼和七靈。燈臺象徵照耀,石頭指神的建造。我們的救主耶穌就是耶和華,救贖主就是羔羊。神的寶座指明神的管理,神的行政。
七燈為著完成神的行政
燈是為著照明、鑒察、暴露、審判和焚燒,這一切都是為著完成神的行政。今天神藉著照明、鑒察、暴露、審判和焚燒,來執行祂的管理。凡不符合神性情的東西都要被祂的火燒盡。儘管我們都已得救了,也已經過了相當的變化,但我們的工程若是木草禾秸,不是金銀寶石,就要被燒燬。(林前三12~15。)任何肉體的工作,假借主名而事實上與主無關的工作,都要被燒燬;一切不出於神,或不照著神的東西,無論是所謂的召會、基督徒工作、甚至傳福音,都要被神算為木草禾秸,都要用火燒燬。這個燒燬就是神行政的完成。聖經啟示,神是烈火。(申四24,來十二29。)一切在祂之外,或不符合祂性情的東西,都要被燒燬。
這七盞照明、鑒察、暴露、審判和焚燒的燈,要燒盡不符合神的一切,卻要煉淨那些真正照著神性情的東西。那些東西不會被燒燬,卻會被煉淨。渣滓要到火湖去,煉淨的金子卻要到新耶路撤冷去。
我們可以彼此隱瞞事情,但七燈照耀我們時,我們就完全赤裸而被暴露,再也不可能隱藏或遮蓋自己。凡我們所是、所作、所說和所想的都被暴露、審判並焚燒。你的言談若是符合神的性情,就會成為被煉淨的金子;否則就會成為渣滓。這是對七燈的經歷。
目錄